2009年,“采花大盗”一年作案40起,被抓还辩解不存在强奸


2009年,一个身高一米七,理着平头的男人,总是在凌晨闯入安徽省宿州市的独居女性家中实施犯罪,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恐慌,被人叫做“采花大盗”的他从来都没有失手过,但却在一个彪悍妇女这里栽了跟头。

案件频发,“采花大盗”从未露脸
2009年的2月19日凌晨,正在家里睡觉的王女士突然被一阵强光照醒,迷迷糊糊的王女士就以为是自己的丈夫回来了,生气的质问道,“都什么时间了才回来,还拿个手电筒照什么照!”
但那个人却一直没动,也不说话,就是拿着手电筒晃王女士的眼睛,王女士被灯光闪得睁不开眼,于是就摸索到了台灯准备打开。
不料就在这个时候,一把尖锐的小刀抵住了自己的脖子,那个黑影开口说话了,“不准开灯,否则我就杀掉你!”
王女士被吓得瘫坐在地上,无力地问,“你是谁?要干什么?”
只听到那人笑了一声严厉恐吓道,“值钱的都给我拿出来!”
王女士将自己的金银首饰和现金全部交给了面前的男子,男子高兴地点点头,拿着钱走到了门口。
王女士本以为那人就会这样走了,但他却堵在了门口,还将门反锁了。

王女士刚刚放下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那人缓缓地开口说道,“我看见你有一个女儿?我给你两条路,第一,把你女儿给我,第二,把你自己给我。”
王女士一听到那人说到自己的女儿就急了,今天丈夫正好值夜班,只有自己和12岁的女儿在家,可女儿还是个未成年,这人怎么能说出这么丧心病狂的话?
看王女士不说话,那人拿着刀在王女士肚子周围滑动,还让王女士躺在被子上,为了自己年幼的女儿,王女士被眼前的人强暴了。
事后,王女士选择了报警,并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该男子一米七的个头,留着寸头发型,可惜的是,因为嫌疑人不让开灯,王女士并没有看清他的长相。

没想到在仅仅四天之后,这个“采花大盗”就又动手了,作案过程跟上一起案件十分相似,嫌疑人同样要求受害人不准开灯,同样手里拿着手电筒和尖刀,先实施抢劫再逼迫女性。
但这次受害人无意间摸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脸,发现这个人颧骨很高,很瘦,随后在安徽省宿州市,这种入室抢劫强奸零零散散的发生过好几起。
警方对案件十分的重视,调遣了大量的人,还在街道上暗中观察,有没有出现鬼鬼祟祟的人,但在所有的案件中,并没有人能够描述出犯罪嫌疑人的相貌和体态特征,所有对于犯罪嫌疑人仍旧没有任何头绪。
活跃了一段时间之后到了2010年的年初,嫌疑人突然就消失了,城里再也没有出现过此类的案件,正当警方正在全力侦查的时候,他再一次出现了。

销声匿迹后再次作案
2010年5月3日,宿州市的北边又发生了入室抢劫强奸,焉女士表示在凌晨三点的时候,有人用强光照自己的眼睛。
清醒过来之后,只看到窗户前面有一个人影,焉女士吓坏了,尖声呵斥道,“你是谁,要干什么?”
那人很直接地说道,“还用问,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千万别开灯,否则我就杀了你。”
焉女士害怕极了,就将自己的手链还有孩子的银手镯给了眼前的人,但眼前的人明显没有要走的意思。
反而让焉女士跟着他来到了客厅,焉女士知道什么意思,就先开口了,“我把钱都给你,你出去‘消费’吧,就算咱俩交个朋友,我不报警。”
面前的人却说道,“我做过这么多事中,就你不听话。”然后就掐住了焉女士的脖子,强暴了焉女士。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警方发现,嫌疑人的目标大多都是丈夫不在家,或者是外出打工的独居女性,怀疑嫌疑人有蹲点的嫌疑。
“采花大盗”的事件已经被宿州市的人民传开了,当时的年轻女性都生活在恐慌之中,但就算是这样,嫌疑人也没有停止作案。
他挑的地方全部都是偏僻的,位于监控死角的人家,因此加大了调查的难度,警方只好,挨家挨户地询问,包括一些宾馆,期间抓捕了几个在逃人员,赌博吸毒团伙,但却依旧没有“采花大盗”的影子。
通过所有受害人对嫌疑人的描述,警方根据细节刻画出了嫌疑人的心理反应,因为嫌疑人从来没有使用过暴力,经常就是言语威胁。
由此可以看出嫌疑人没有暴力倾向,甚至非常的胆小,因为只要有人态度强硬,他就会立刻翻墙逃跑。
之后非常反常的是,嫌疑人非常喜欢跟受害人聊家常,就简单聊天,聊上个十几二十分钟他就会走了。

嫌疑人每次作案都是凌晨,这还能反映出,他是一个没有家庭和顾虑的人。2010年的7月31号凌晨,正在熟睡的沈女士突然听到自己的卧室门开了,以为是空调吹开的,就起身关上了。
但过了不到1分钟的时间,门就又开了,这个时候沈女士想要再次关上,但是却有一把刀架在了沈女士的脖子上,头顶就传来了阴森的声音,“把卧室的灯关了,不要喊叫,不然我就杀了你。”
沈女士反驳道,“不能关灯,孩子不让关,关了会哭。”
听到这里,嫌疑人让沈女士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沈女士就听话地将手腕上的金镯子和脖子上的金项链都给了她。
谁知道,这人还赖着不走,要求沈女士把衣服脱了,但就在这个时候,屋子里的两个孩子突然醒了,看到妈妈身边有一个陌生人还拿着一把刀指着妈妈,就大哭了起来。
嫌疑人一听,就有些慌了,紧接着沈女士添油加醋地说道,“孩子都哭了,你再不走,我也要喊了!”

案件逐渐有头目
奇怪的是,嫌疑人愣了一段时间,又去客厅坐了一会儿,才翻墙离开。惊魂未定的沈女士马上报了警,向警方诉说了自己的情况,但这次沈女士看到了他的长相。
警方又多了几条非常有用的线索,他非常的黑,眼眶深凹,看着一副瘦骨如柴的样子。根据沈女士的描述,画像师刻画出了嫌疑人大概的样子。
警方拿着画像,继续在街头寻访,在根据嫌疑人只拿贵重物品的细节上,调查了金银手饰店。
正当警方寻找无果的时候,金店老板的异常反应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如果是真的没有见到,肯定都会直接说出来,但这个金店老板却是沉默了很久,期间还眼神躲避,不敢看警方的眼睛,这点细节是绝对不会被警方放过的。
于是在警方的询问之下,金店老板说出了,很久之前的一起交易,当时有个黑黑瘦瘦的人拿着一个金手镯和金项链来换钱,这个人是一个叫做王燕的女人介绍给自己的,自己其实也并不是很熟悉。

金店老板还从家中取出了当时那人卖掉的手镯和项链,给沈女士辨认,沈女士一看,果真就是自己的东西。
于是警方找到了金店老板口中的王燕,但王燕却说,自己跟他其实也不熟,但王燕表示,“那个人跟超市老板是同乡,没事就往超市跑,两人还聊天,肯定是熟悉。”
警方又再次找到了超市老板,超市老板表示经常来找自己的那个人叫单春,经常是孤身一人,也没有工作,平时就住在宾馆里,“但单春,有一段时间没有来过我这里了,他还非常喜欢赌博,有钱就赌,我看他年轻,又是我同乡,所以他经常找我聊天。”

遇见悍妇,吓退“采花大盗”
得知真实身份之后,警方立刻将所有的线索拿去比对。
但没想到,当天晚上,嫌疑人就又作案了。同样的,凌晨两点左右,嫌疑人翻墙进入了江女士的家中,但这次嫌疑人没有想到江女士还没有睡觉。
床头的灯还开着,照亮了嫌疑人的整张面孔,他吓了一跳,但还是强装镇定,挥舞着手里的刀表示,“我刚刚杀了两个人,来你这里躲一下,你不要出声。”
江女士虽然吓了一跳,但是江女士不但胆子大,还非常的镇静。
她观察了嫌疑人一番,发现嫌疑人手中的刀上根本没有血迹,身上的衣服包括脖子上的白色毛巾都非常的干净,哪里像刚刚杀完人的样子,一看就是他故意吓自己装出来的。

江女士乖乖将自己的金银首饰和现金交给他之后,嫌疑人再次故技重施,想要强暴江女士的时候。
江女士却大胆地和他理论了起来,“你多大年纪了,出来干这个,干点什么不好,我老公今天夜班三点会回来,我开着灯就是在等他的。”
此时的江女士还抬头看了一眼头顶的时钟,“就剩下几分钟了,说不定现在已经在门口了。”
那人听完之后,显得格外的慌张,江女士将计就计,“你早点走,我不告发你,你怎么来的怎么走,我就当没有看见你。”
江女士的语气非常的强硬,那人听了之后,什么话都没有多说,反而是直接跳窗逃走了,江女士拿出手机,迫不及待地打了报警电话。
正好此时,警方已经掌握了单春的宾馆位置和房间号。接到电话之后,警方立刻实施了抓捕,在一个狭小的房间内,警方逮捕了单春。

被警方抓到的单春在警局一句话都不说,坐在地上,一直保持沉默,但他的行为动作却出卖了他。
从进到警局开始,单春就开始浑身发抖,不能正常站立,抓到人之后,警方连忙让沈女士和江女士前来辨认,两人口供一致,嫌疑人就是眼前的单春。
随即经过DNA的筛查,也都跟单春一致,单春就是这次入室抢劫强奸案的嫌疑人已经是板上钉钉地的事实了,单春也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带着单春去各个犯罪现场进行案件重现,发现单春都是通过翻墙和翻窗户进入室内的,并没有撬锁。
最后,警方发现单春是有案底的,之前他就因为入室盗窃被抓捕,坐了三年的牢。

单春表示,“抢了钱之后就去赌博,花完了,就再抢,被抓到就坐牢。”
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甚至感觉自己所做的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一般。但随着警方的描述,和审判,单春逐渐感觉入室抢劫强奸并不是一件小事,开始给自己翻供,推翻了之前自己所有的说法,吞吞吐吐的编造一些谎话。
当警方问到是不是不开灯的时候,单春表示,“怎么可能不开灯,屋里头亮堂着呢。而且她们都自愿的,问我想干什么,我就说我能干什么,然后她们就说,让我想干什么干什么,肯定是不存在强奸的。”
单春的这些话差点把审讯的警方说笑了,“你的意思说都是人家自愿的?”单春表示非常肯定,而且坚决地表示自己什么也没有干。

但所有的事实证据摆在眼前,单春所有的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一直到最后,单春还在为自己不停地辩解,想要以此减轻自己的罪行。

尾声
单春在一年间的时间,总共作案超过40起,最后,单春受到了该有的惩罚,但也以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中一定要小心谨慎,晚上的时候关好门窗,以免让人有机可乘。
在遇到侵害的时候,强硬抵抗最后可能会伤到自己,但一味地忍让也会让不法分子得寸进尺,要巧用妙计,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小心使得万年船。
如若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一定要选择立刻报警,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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