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残忍,判处死刑!“公公杀害儿媳案”细节曝光



据报道,2021年8月20日7时许,被告人戴某华因琐事与其儿媳,即被害人小雯(化名)发生口角,遂在家中用手扼住被害人小雯脖子处,直至被害人小雯倒地无法动弹。后又对尸体进行焚烧并抛尸。


动机:一地稀饭引发的惨案
戴某华供述,小雯与他及其妻子戴某娥长期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导致积怨。案发当日早晨,他在家中厨房煮稀饭,打开高压锅时被热汽烫伤了手,稀饭也弄洒在地,因儿媳妇未帮忙打扫,心生不满。
随后发生口角,戴某华便扼住被害人小雯脖子,直至没有反抗。随后用面包车转移尸体、烧尸、毁尸、抛尸。
过程:毁尸抛尸,手段残忍
戴某华在家中将被害人杀害并转移至洪濑的一处垃圾焚烧场用汽油将被害人焚烧。焚烧后将被害人残体装袋载到洪濑一处寺庙旁的山沟丢弃。
为了掩人耳目,戴某华在其家人追问下,还特意上街拍了一张背影模糊的骑车路人慌称是儿媳妇自己离家出走。
细节:其子曾怀疑追问,但其拒不承认
小雯失踪后,其夫戴某河陪妻子娘家人一起查监控后,认出是其父亲戴某华将妻子电动车推走,还开走家中面包车后,曾产生怀疑。后来给其母亲看了监控视频后,其母亲也追问戴某华是否干了极端的事,但戴某华拒不承认。

其人:案发当天表现异常
戴某华到案后,手上有两处烫伤,一处在左腕部前侧,一处在左前臂中间位置。后查明,一处为高压锅稀饭喷漆烫伤,另一处为其焚尸灭迹时被汽油烧伤。
最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戴某华死刑。家属拿到判决书后,表示对于判决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早日终审,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让其早日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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