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7岁少女被奸污,开庭受审却离奇翻供,原来是“为朋友两肋插刀”


2008年3月,仙居县人民法院的吴法官收到了一封不同寻常的信。
信的内容是:“吴法官,我是❌❌,关于我的案子,我还有一些补充,对于蒋伟的侵犯,我是自愿的,请求吴法官审理的时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当看到这份“证明”的时候,吴法官已经惊呆了,非常的不理解。
被害人反水,替凶手说话
2007年11月,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的17岁少女李丽,在当天被喝得酩酊大醉的邻居蒋伟侵犯了。
第二天她就怒气冲冲地跑到当地派出所状告邻居的不法行为,随即警方到她家中进行调查,因为案子是刚刚发生,李丽体内还有遗留物,凌乱的现场也符合被害人描述。
事情弄清楚后,蒋伟立即遭到了逮捕,面对李丽的指控他表示毫无异议完全认罪。
人证、物证包括嫌疑犯也亲口承认,这件案子铁证如山,只要开庭审理就可以完结了,谁也想不到开庭前,被害人会替凶手说话,这种反水太异常了。
二人虽然是邻居,但是之前根本不认识,只是同住四楼而已,他们之间也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按理说李丽没理由原谅对方,被定性为强奸案是无可争议的。

接着,有关人员联系了被害人李丽,问是否被胁迫了,或者私下许诺了什么好处,然而李丽摇了摇头,毅然决然地说:“没有人逼迫我,一切都是我自愿的”
谁也没想到一个普通又简单的案子,到了现在却又扑朔迷离起来,法院觉得这案子肯定不寻常。
既然被害人说自愿,那么案子肯定要重新审理,不能按照之前的程序来,所以此案被法院发回到警方手里,要求将案子重新调查,不然法律的威严岂不是遭到了挑衅,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蒋伟父母的纠缠
案子发生后,蒋伟的父母也在第一时间知道了此事,强奸案罪名可不小,父母很心疼儿子,不想他坐牢太多时间,但是案子已经快完结了,如何才能帮助到蒋伟呢!再三思虑后他们把目光瞄向了李丽。
李丽是被害人,只要取得她的原谅再由她出具谅解书,蒋伟的事不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于是蒋伟父母找到李丽,提出会私下给一笔赔偿,让她替自己儿子说情。

这种荒唐事,李丽肯定不答应,自己还没有从受伤阴影中走出来,凭什么又来二次伤害,李丽认为这是在侮辱她的尊严,并严词拒绝了。
蒋伟父母被拒绝后并不甘心,还是多次上门寻求对话,不管她走到哪儿都能被找到。
为了躲掉这个麻烦,她索性回到老家,没想到这二人也跟着找到她老家去了。
李丽为何突然改口,要在开庭前反水
因为受此事的影响,李丽经常郁郁寡欢,时间久了那种伤痛也始终挥之不去,这时候一个叫王明的男子出现了。

李丽的事早就闹得人尽皆知,王明表示对于李丽的遭遇很同情,一直陪在她身边关怀备至,安抚她。
李丽看着帅气又只有20来岁的王明,心里并不排斥这突如其来的示好,况且她现在正郁闷之时,有这么一个人不在意她过去,还对她这么好,她非常感动,慢慢的就沉沦进去,和王明谈起了恋爱。
就在李丽觉得自己很幸运,简直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时候,王明向她坦白了一件事。
他说:“蒋伟是我的好朋友,你能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放他一马,写个证明书”。
当李丽第一次听到这话时,感觉晴天霹雳,实在太狗血了,自己的男朋友为何坦然处之地替伤害女朋友的人求情,难道真的只是因为他们是好朋友。

但是没过几天,李丽就同意了,因为此事她和男朋友闹矛盾分开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她意识到自己对王明很依赖,已经和他分不开了,为了讨得男友欢心就写了“证明”。
就在王明为自己的成功行为感到开心时,警方调查到他的身上,又揭开了一个残酷的真相。
原来,蒋伟父母见李丽不松口依然没有死心。她知道李丽正处于情感脆弱期,内心渴望呵护,于是就想出了一个计谋。

那就是安排人接近她,突破李丽心里防线,在取得信任后提出要求。因为王明和蒋伟是好哥们,当蒋伟父母把事情给他说了之后,他拍着胸脯说:“没问题,为了兄弟义不容辞”,这才有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然而李丽对此事毫不知情。
当所有事情清楚之后,警方问李丽后悔写“证明”吗?
她并没有犹豫,直接说:“不会,因为我爱他,我也看得出来他爱我,这是我最珍贵的感情。”
王明却认为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欺骗她而已,他在这过程中没有付出爱的情感,当初的目的就是想帮帮“好兄弟”,但是对于李丽还是有点愧疚。

这个案子原本就非常的清晰,加上多了这么一出后,其他参与的人也不得不按照法律处置。
仙居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强奸为罪名,判处蒋伟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本是受害人的李丽因作伪证,以包庇罪被判处5个月拘役;而处心积虑接近李丽的王明以及唆使王明的蒋伟父母,因妨害作证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不得不说,本案中爱情和友情串烧的交织在一起,让事情变得丰富又离奇。恋爱中的女人,脑子智商果然是零,而生死情意的兄弟情,真够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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