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怒批明星虚假广告,读罢4个案例,让人一言难尽


近日,女明星景甜摊上事了。
因为虚假广告代言,不但遭有关部门开出巨额罚单。还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令人警醒......以案为戒。

不少网友更是怒从中来,要求“严惩不贷”。

大家的情绪可以理解。毕竟明星“代言翻车”这种事,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去年李维嘉就因代言某奶茶品牌,被一群身穿“失德艺人”T恤衫的加盟商堵了门。


可奇怪的是。尽管舆情愤慨,权威央媒数次下场怒批。但为什么代言“虚假违法广告”的明星们就是“屡教不改”呢?
或许,在看完下面这4个案例后,我们会从中找到一些答案。
04、侯耀华代言10则虚假广告
侯耀华是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侯宝林大师次子。
侯耀文的亲哥,郭德纲的“师叔”。
在相声界辈分非常高。
早年他主演的《编辑部的故事》风靡一时,由此成为全国著名笑星。

《编辑部的故事》
作为名人,侯耀华自然不缺广告代言。
但他也栽在了广告上。
2009年侯耀华因为涉及代言10个虚假广告,被央视点名批评。

别的明星代言一个假广告已经算重大事故。
他却一口气被整出来10个。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
侯老师偏不。
时间来到2015年。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当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中。
他的“杰作”又赫然在列。

侯耀华在一个所谓“十大传世名画”的广告中顶着著名表演艺术家的称号。
把来自浙江某工艺品厂生产的丝绸制印刷品,吹出了名画收藏品的味道。
不少消费者因此“慷慨解囊”。

他为什么会屡屡代言翻车?
某次面对记者采访,侯耀华的回答或许说明了一些问题:
都说明星应该先试用自己代言的产品。
而以保健品为例,侯耀华直言的确不知道有什么功效。
因为自己没那个病,怎么可能去吃那个药。


更绝的还在后面。
侯耀华告诉记者,他接单前也不是不想了解产品。
主要是有的厂家告诉他:东西还没生产出来呢。
表面看,似乎是厂商责任,没生产就找人代言。
但这样的代言也敢接,侯老师同样“魄力”非凡。
那一刻,他似乎把公众人物的责任感,忘了个一干二净。

如今的侯耀华,几乎已经没什么广告找他。
甚至他在短视频平台发点日常生活内容,观众都点赞寥寥。
过去数十年积攒的信誉口碑。
似乎一点点在虚假广告代言中被消磨殆尽,再也回不去了。

03、李金斗代言“手串”被央视点名
因为春晚的号召力。
90年代有一大批相声演员成为全国家喻户晓的明星。
李金斗就是其中一位。

这位长得像印度人的相声演员,年轻时过得特别坎坷。
幼年遭父亲抛弃,母亲早逝。
他是母亲的闺蜜帮忙给拉扯长大的。
后由于出身成分问题,青年时期也过得比较辛苦。
是相声,支撑李金斗一路走来,并最终成为著名演员的。

青年李金斗
但名气是把双刃剑。
2014年一家公司找到李金斗,双方一拍即合。
以当时最流行的电视节目形式来做一则广告。
只见李金斗坐在主持桌上,用观众熟悉的相声式语言介绍着一些“手串”:
什么中国最具价值五大文玩投资手串套组。
什么世界前几位的顶级材质。

最可笑的是,明明是则广告,还煞有介事地为自己取了个名字——“金斗寻宝”。
结果被有关管理部门调查发现,李金斗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一是打着免费赠送旗号,实则收取所谓报关税及加工费1680元。
二是不断暗示消费者升值空间巨大。
三是宣传这些手串可以治疗某些疾病。
更假的是,还找了很多“托儿”来冒充观众打进热线电话进行抢购。
终于李金斗连同广告被央视点名怒批,成为2015年十大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典型案例之一。

和一般广告代言照着台本念词不同。
“金斗寻宝”与侯耀华的“十大名画”,代言人在形式上存在更明显的主动性与互动性。
不得不说他们对广告代言的底线,似乎也要更低一些。
02、马伊琍卷入“诈骗案”
2021年,马伊琍因代言某茶饮,卷入“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
据悉该奶茶品牌为了顺利招揽加盟商,长期雇人排队,营造生意火爆的假象。
但等到加盟费一缴,这些翘首以待的加盟者却什么也没得到。
当时上海经侦警方公布的消息是涉案金额高达7亿,有90余人被采取强制刑事措施。
虽然马伊琍第一时间发文道歉。

可舆论并不买账。
新华社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一句道歉就够了吗?

没错,不少加盟商还真就是冲着马伊琍才决定掏的钱。
一位来自山西的李姓小伙告诉媒体:
“最打动我的是马伊琍,在我们30多岁人眼中是很正面的形象,很多加盟商都冲着她来”
的确,在该茶饮品牌印有财富热线电话的巨幅海报上。
知性大方的马伊琍,很容易让人将品牌与她正面的形象关联起来。

而与过去明星虚假广告代言主要是损害消费者权益不同。
马伊琍、李维嘉们代言的奶茶,让那些想做生意的投资者成了最大受害人。
据媒体报道,有加盟商损失高达150万。

01、汪涵被投资人“维权”
2020年,因某理财平台不兑现承诺。
导致投资者无法按约正常兑付自己的账面资产。
该平台的前代言人汪涵被推到了舆论风暴中心。

此后汪涵发出一份情况说明。
然而,汪涵在里面说自己仅2016年-2018年期间为该平台代言人。
让不少网友认为有甩锅之嫌。

部分投资者认为汪涵在代言过程中,没尽到了解产品的义务。
最后将他也列作了追债对象。

而往前翻,像汪涵这种作为前代言人最终也被追责的不在少数。
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邓婕与三鹿奶粉: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
当年底,全国被查出有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中都有该物质。
因此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共29.40万人。
尽管此时邓婕已不再担任三鹿品牌的代言人。
但在如此惨烈的现实映衬下,曾经电视上邓婕口中那些关于三鹿奶粉:
“专业生产、品质有保障、让人放心、我信赖”的广告词,显得尤为刺耳和讽刺。
一场风暴下来,邓婕差点身败名裂,有三年时间都没有露脸拍戏。

而通过上述案例不难看出。
明星之所以屡屡代言虚假广告而翻车。
主要问题还是胆子太大,什么广告都敢接,公众人物的责任感缺失。有的案例是清晰可见,代言人严重缺乏对代言产品的了解与理解。

背后除了道歉声明中的疏忽大意,某种程度也有可能是被丰厚的报酬所蛊惑。
举个例子:当下最流行的全新代言模式——直播带货。
尽管潘长江卖的酒常被网友质疑品质不好。

但却不妨碍潘子将事业进行到底的热情。
一扒才知道,去年仅4月潘长江就卖出了价值8900万的商品。
所以也不难理解为何他会如此动力十足,老当益壮了。


当然,
我们也不能将明星代言当做洪水猛兽,一刀切。
毕竟广告代言属于必要的社会经济活动之一。
只是有必要采取措施去规范它。
明星的义务与收益要成正比。

就像一直以来大家争论的那个议题:明星是否应该为自己代言的产品负连带责任?
文/红猪看电影编辑部:范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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