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与男同事发生关系后称被强奸 男子称她配合换姿势,不算强奸,你觉得呢?


25岁的女子陈某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长相漂亮,文静温柔,与男同事周某平时走得比较近,关系处得比较好。后来周某追求陈某,但陈某一直不为所动,依然把他当好友对待。
有一回周某约陈某周末去爬山,爬到半山腰一凉亭,陈某因为累了,直接躺到长椅上,这让周某心动不已,他跟陈某提出想发生性关系,陈某直接拒绝了。

有一天深夜,陈某不知什么原因,联系周某到自己的宿舍来,周某欣然同意前往。周某来后不久,周某要求发生性关系,并主动把陈某按到了床上,这时的陈某并没有坚决拒绝,她在犹豫之间半推半就让周某除去了内衣内裤,然后发生了关系。在这过程中陈某虽有抵抗但并不强烈,事后交代并不想与周某发生关系,但却不知道如何拒绝。
随后,周某在与陈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更换了多个体位,陈某都默许配合,陈某还有着强烈的生理反应,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年轻精力旺盛,两人一晚发生了多次关系。
完事后,陈某非常懊恼自己的行为,并要对周某说要告他强奸,她要他过来只是想陪自己谈谈心而已,并不是要他来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
看陈某动怒,周某连忙道歉,请求周某别报警,并且与陈某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如果报了案,其实对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好处,两个人都会名声扫地,没脸在公司里呆了。

后来,陈某却为这事耿耿于怀,她觉得当时周某就是没有完全得到自己的同意,趁自己犹豫不决之间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闺密,闺密听到她的诉说,不管三七二十一,建议她报案,于是陈某决定报案,声称周某来到自己住处对自己进行了多次的强奸行为,要求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并作出其他民事赔偿。
但是周某到案后陈述,其与陈某平时关系非常要好,事发当天是陈某主动邀请周某到其住处的,并且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并没有采取任何的胁迫手段,陈某完全是自愿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在整个性行为过程中他还与陈某换了多种性交姿势,并伴随有强烈的生理反应。
对此,警方进入了调查,从周某提供的证据,现场的勘查,陈某的身体上取证,还有她的证词(她的证词还印证了陈某所陈述的是事实)来判断,有很多没办法搞清楚的环节,也就是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
那么,本案中周某是否构成强奸罪,最大的难点就是证据取证的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陈某没办法提供更多能有力支持主张的证据,就难以证定周某构成强奸罪。
而周某所述的“她是自愿”的状态,就是很多强奸妇女者采用的“性满足说”,其实这种说法是有违背常理的。我国并不采用“满足说”,只要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
所以本案中,陈某最终没办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周某采用了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陈某的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但周某却能提供陈某主动邀请其深夜到自己单独居住的宿舍里,并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两个供述一致,因此陈某控告周某涉嫌强奸,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司法机关对周某作出不构成强奸罪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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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女子称被19岁男子一晚强奸四次 男方:她自愿的!

卢静今年32岁,曾结过一次婚,但是和前夫感情不好,结婚不到两年就选择了离婚。
单身虽然自由,可是时间一久就会感到异常的寂寞,这时候卢静就有了想再谈个恋爱的想法,可是卢静平时朋友圈比较窄,很难认识新的朋友,因此有一天就选择去了一家酒吧,希望从里面认识一些新的朋友,从而开始一段感情。因此在酒吧里就认识了王凯。
王凯今年刚刚上大学,才19岁,个头高大,长相帅气,气质也很出众,这让卢静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他,而卢静自己也因为长相本身就很精致,平时也会打扮,32岁也属于年龄的黄金时期,让初入社会的王凯压根猜不到她的实际年龄,就真的误信了她的说辞,以为俩人就是同龄人。

没几天两人就走到了一起,甚至会时常约出来吃饭,看电影,像普通情人一样约会,过了一段你侬我侬的日子。可是不久两人就产生了巨大的矛盾,特别是王凯知道卢静竟然骗自己她的年龄,立马提出了分手。
可是卢静对王凯依然有感情,因此仍然不断联系王凯,但是王凯本身对卢静感情就不深,所以一旦提分手就再也不会在意卢静的心思,对她的信息完全无视,最后甚至拉黑了卢静个人社交软件,这让卢静非常伤心和难过。
而就在一天卢静下班后再次难过喝酒后,给王凯打电话,没想到王凯竟然接了,并且到来的时候卢静已经喝了不少,之后就陪着卢静喝了一点酒。

“我喝多了,就记得王凯把我背回了我家小区门口,然后他就走了,可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走了几步就又返回来,把我带进了房间强迫我发生了整整4次关系,折腾得我浑身无力,这让我无法接受,因此过后选择了报警。”
而令卢静更加没想到的是,两个月后卢静检查出怀孕,认为是王凯的孩子,希望王凯能负责任。而这件事本以为已经坐实,可更加令人没想到的是,王凯对此却有完全不同的说辞。
“我是去找了她,和她喝酒送她回家,然而她当时说是这次之后就不会再打扰我。而之后去她家也是她主动要我上楼,并且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了4次关系,甚至最后两次还是她主动要求的,我表示反对都不行,我当时想反正最后一次就满足她,没想到她穿上裤子就无情,反而说我的不是。并且我俩根本不可能有孩子,我俩那4次之前都一个多月没见过了。”
那么大家信谁的说法呢?其实能发现,如果王凯要是真的有问题的话,王凯不会没有后续的追究,对于卢静的控告,王凯能安然无事,只能说证据不足,并且大概率就是王凯所说的那样。为此卢静也应该承受应有的说谎的惩罚。
整个事件,按照感情来说,就是一个寂寞的离异女看上了一个年轻力壮的小年轻,可是小年轻知道被骗后就选择分手,然而离异女却不同意,最终弄出了这样一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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