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认识帅哥3小时发生2次关系,因为不回信息,女孩告他强奸


因为一夜情对象没回信息,女孩心理不舒服就告人强奸,是不是有点意气用事了,逼着大哥都跪下了,这是咋回事?
小兰在上网的时候,遇到一个年轻帅哥,就认识三个小时,两人就去宾馆发生了二次性关系,中间男子还洗了澡,后来小兰反倒去派出所报警了。




警察叔叔调查,发现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原来发生完关系后小兰以为能进一步发展,一直给帅哥发信息,帅哥也不回,心里不舒服就把他给告了!
在派出所帅哥都给跪下了,并说“我求求你,放过我好不好!你凭良心说到底是不是我强奸了你?”
本案中,也没有卖淫嫖娼,就是男女一夜情,就因为自己的洁身不自好,不仅没有的到爱情,还因为诬告陷害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真的图个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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