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一男子去世百万赔偿,不判给亲属,却判给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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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不大,但挺敏感:——你辛辛苦苦用命换来的钱,到底是谁的?是你的?还是隔壁老王的?
为什么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由于没有遗嘱什么的,便不是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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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梳理一下:
打工男子坠亡,雇佣单位赔偿115万。

亡者无父无母无妻无子,两个叔叔想要这笔钱,于是争执不下,求村委会裁决。但令人意外的是,村委会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裁决——这钱归我!还美其名曰:“作为公共事业款项”。
法官想想有理,于是小槌一敲:这笔钱由村委会“代为管理”。
对此判决,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村委会是谁?村委会,是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这种“群众自治组织”有这种权利吗?
为什么其亲人——叔叔不能继承亡者遗产呢?无非是我国的法律上没有这个规定。
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么个顺序来,根本没有把叔叔舅舅这些亲戚包括在内。
所以,叔叔有没有权利继承侄子的财产。其实,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生活在中国大地上,没有任何亲属的群体,如果他们突然殁亡,财产是谁的?

退一步讲,即使叔叔不能继承,那为什么村委会又怎么能呢?要知道,与亡者的关系,村委会就如同隔壁老王,这不有点巧取豪夺吗?
所以,网友们认为,如果亡者的亲叔叔都没资格继承,隔壁老王更不应该。

那么,既然叔叔和村委会都无权取得这笔钱,那么谁有权利获得呢?
其实,网友也说不上来,网友只是觉得这事太离奇,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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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问题既然摆出来了,总得解决才行。个人认为,法院判决这笔钱,由村委会代管,应该还是可行的,毕竟没有更好的办法,毕竟也只是由村委会代管,也并没有要村委会花掉。如果某个时候跳出来一个死者的继承人,如私生子什么的,表示要继承。如果那笔钱给其叔叔花掉了,就要不回来了,但如果代管在村委会,还有有理由要出来的,毕竟只是代管或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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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中,亡者在这个世界上竟无一个关爱他的人,真是可怜。然而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孤独的,除非我们能够找到真爱,否则人生难免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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