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圈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叫钓鱼人“不走空”。可能不钓鱼的朋友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里木木来解释一下,钓鱼不走空指的是,去钓鱼回来的时候一般不会空手而回,就算没有钓到鱼也会带点其他东西回家。好比说摸点田螺、摘野菜、摘野果等,没有这些拔两棵草也行,反正都会有收获,后来钓鱼不走空也成了钓鱼人互相开玩笑的用语。
近日在江苏泰州,一名垂钓爱好者把“钓鱼人不走空”这句话发挥到了极致。李先生(化名)在夜钓归来途中白捡了一头猪!你没听错也没看错,就是捡了一头猪。这头猪不是山里的野猪,也不是农家猪圈跑出来的猪,而是从拉猪的货车上蹦下来的。李先生为了抓这头猪,和其追逐周旋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最终这头猪因体力不支跑不动了!
等到猪跑不动时李先生才抓住机会,一个飞扑,两只手抓住了猪的耳朵,和二师兄展开了一场人和猪力量上的较量!可能是从车上掉下来有伤的原因,最终猪哥还是被制服,成为了李先生囊中之物。此时路过的路人也帮忙给李先生打灯,还给他送了一条绳子,让他将猪绑住。李先生气喘吁吁地说,我看你还跑,我追了你一个多小时了!
捉这头猪违法吗?
看到李先生的夜钓收获,众多钓鱼人朋友也是羡慕不已,都说这回赚大了,这猪可比几条鱼值钱!但同时也有人提出了质疑,这猪该不该捉,李先生拿走会不会涉及到盗窃,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等违法问题。这里我们得先明白一件事情,开头也说到,猪不是野猪,也不是农家猪圈偷跑出来的,而是从猪贩车上掉下,因此这条不属于盗窃,或捕捉保护动物。
如果猪贩知道后要求李先生归还,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归还的,不归还那肯定是违法。要是说猪贩没发现也没认领,或者没要求归还,那这只猪就属于李先生。李先生路上捡到的猪是他人的遗失物,捡猪的地方属于公共场所,其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无因管理,没有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因此不构成犯罪。李先生的行为也不构成盗窃、非法侵占他人财物。
法律上的问题我们弄明白了,就是不知道李先生把猪带回去该怎么处置。看这头猪也不小,得有个百来斤重,按现在市场的猪肉价格计算,怎么也能值个千把块。不得不说李先生这次钓鱼收获很大,夜钓鱼没钓着,在路上白捡一头猪,原来钓鱼人钓鱼不走空是真的哈哈!钓友们出去钓鱼也要多留心,说不定哪天运气好,咱们也像李先生一样捡一头猪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