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河边放生鳄雀鳝,还叫嚣:来抓我啊!结果连人带鱼一起被带走


放生鱼类是保护渔业和生态资源的有效方式,同时放生也寄托了很多人内心的期盼,期盼家人健康、平安、幸福等,通过放生达到一种互换,用发自己内心的善举去换福报。
放生的益处虽多,但不讲科学的放生是不可取的,在不知道或不认识的情况下,随意地去放生某种鱼类或水生物,都有可能对本土物种和生态造成毁灭性的破坏,这不是夸大其词,更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来自现实中的教训。

最近江苏的一位中年男子就因放生一条鱼被抓了,放生鱼类本该是好事,为何就触犯法律了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整个事件的全过程。
爆料的是一位钓鱼的年轻小伙子,名叫小林(化名),这天周末小林在河边钓鱼,然后发现一个男子两手抬着一个白色大盆,从远处就能看出里头是一条大鱼,小林一猜就知道这是来放生的,但看了盆子大小小林心想还有人放这么大的鱼,然后很好奇的走过去看。
看到鱼后小林瞬间傻眼了,这不是鳄雀鳝吗,当时就拿出手机拍了照片。然后小林说老哥你这是要放生啊?中年男子回答说是的,小林赶忙劝阻,说这种鱼不能放危害很大,等它们泛滥咱们河里就没其他鱼了,都会被它吃干净,放生它犯法,会被处罚的。
可不管小林如何劝阻,中年男子都执意要放生,然后说道:“小鬼你管得真宽,我放我的鱼关你啥事?跑这教育我,你是不是想要这条鱼才这么说的?还触犯法律,那你叫警察来抓我啊!我就不信放生一条鱼还犯法。”

小林被他说的是很无语又很生气,好心劝阻不听,还话中有话说自己想要这鱼才这么说,是觉得钓鱼的没见过鱼吗!中年男子又说“鱼我是要放的,你说犯法那你就打电话给110,这鱼我先不放,等他们过来看看犯不犯法!”
话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小林终于理解了这句话的真谛,本来是没想多管闲事,但是作为一个钓鱼人,他深知这鱼的危害有多大,加上男子说话这么嚣张,然后也没惯着他,首先打了渔政部门电话,接着又打了110报警。

首先到来的是民警同志,等看到他们来以后小林上前说了一下情况,然后民警也对鱼进行了拍照录像。过了一会渔政部门的同志也赶到了,确定这条近十斤的大鱼就是号称水中杀手的鳄雀鳝,是外国入侵的有害鱼类,我国明文规定不得养殖和随意放生,也就说这名男子犯法了。
通过现场了解,中年男子说这条鱼自己已经养了大半年,最近要出远门没法带着,朋友又没时间帮忙喂食,所以无奈只能拿到河边放生,没曾想好心办坏事……真犯法了!最后该名男子连人带鱼一起被执法人员带走,后续面临什么处罚小林说自己也不清楚。
接着我们了解下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家可能会觉得放生条鱼处罚都这么重,其实你要了解到它们的危害就不会这么想了。如福寿螺,虽说现在差不多被消灭殆尽,但在数年的泛滥中给农业和其他水生物造成的破坏和损失,真的没法估算!还有现在各个水系中的清道夫鱼,随着它们逐渐泛滥,不少河流里的本土鱼类也在变少,因为产下的鱼卵都被它们吃光,想想这对生态和渔业造成了多大破坏。
放生水生物,不论是鱼或其它,都应该科学放生,不能因为放而去放,而是为了有益才去放。要是不讲科学,放生以后造成了破坏,那不管出于福报还是出于保护,都违背了我们放生的原有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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