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堆满了鸡鸭鱼肉、海鲜水果,时不时到上海购置时髦衣物。
看到这两句话,你是不是以为这是在说21世纪富裕家庭的生活?
实际上,这些都来源于70年代一个偏僻乡村里的家庭。
众所周知,70年代还是计划经济时期,别说是偏僻乡村,哪怕是大城市里的双职工家庭,也万万做不到能够如此享受的小资日子。
那么,在老百姓都勒紧裤腰带求生存的时候,这一家人是怎么能做到和21世纪生活水平接轨的呢?
这一切,都是他们家“好女儿”汤兰英的功劳。
1945年,汤兰英出生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的马塘镇。
自幼,汤兰英就对自家的条件相当不满。一家子都是普通农民,父亲虽然是个木匠,却也赚不回什么大钱,她想要的一切,都是这个家不能满足的。
老人看到她强烈的攀比心,都会说她这是“托生在泥巴地,心留在金子里。”
汤兰英对这些批评毫不在意,随着年龄增长,对物质的极端渴望让她像是秃鹫一般牢牢地盯着身边的任何一个机会。
终于,到了1961年,汤兰英找到了她向上攀爬的第一块踏脚石——马塘建筑站的一位孙干部。
那时的汤兰英年芳十六,模样清秀可爱,这位孙干部在接触中多看了她几眼,汤兰英便知道,机会来了。
一个贪图美色,一个寻求好处,二人一拍即合,成就一段“好事”。
这段关系并未保持长久,但汤兰英如愿得到了“报酬”,一份在建筑站里做会计的工作。
眼看着一笔笔钱从自己手里如流水一般经过,汤兰英日日心痒难捱。
没多久,建筑站发现汤兰英挪用公款120元。以当今眼光来看,120元还不够吃顿火锅,可在普通工人一个月才开16块钱的年代,汤兰英贪下的就是小一年的工资!
汤兰英心中害怕,找上了那位孙干部,孙干部还挺念旧情,帮她将事情敷衍过去,还把汤兰英送到了镇上的蔬菜站,继续当会计。
到了蔬菜站,汤兰英很是老实了一阵子,同事们不知道她从前犯过错,看到这个小同志每天兢兢业业工作,苦学会计知识,都对她挺喜欢。
当大家发现蔬菜站公款被贪走五百余元,而罪魁祸首正是汤兰英的时候,所有人都傻了眼。
没人知道她这是第二次作案,都以为是小姑娘一时糊涂,并未将事情公开,而是把她悄悄开除了。
一次两次都没得到什么惩罚,这养肥了汤兰英的胆子。
1965年,汤兰英又一次熟练地靠着出卖色相,在信用社谋得一份油水极大的差事,那就是身兼会计和出纳两个职位。
这就约等于“我拿着公家的钱给我自己发工资”,毫无底线的汤兰英如粮仓中的硕鼠,十年时间,几乎将整个信用社的钱全都搬空了!
有些人可能会奇怪,信用社不可能从不查账报账,她怎么会做到这些?
那是因为,汤兰英在这时已经摸透了权色交易的规则。
她将自己家搞成了70年代的“奢华会所”,将自己打扮得十分招摇,邀请许多官员来到家中“做客”。每日鸡鸭鱼肉、海鲜、水果顿顿不落,遇到对她的美色感兴趣的,她便主动邀请对方在家中过夜。
后来,汤兰英贪污案发,经组织调查,涉案的官员多达百余人,其结果真是触目惊心!
颇为戏剧性的一点是,汤兰英在男女关系上的豪放作风,让她得到了十几年的享受,同时,也成为将她打回原形的一记铁锤。
汤兰英除去她主动以色侍人的数位官员之外,还包养着一些年轻英俊的小情人,这其中就有一位姓范的知青。二人一见钟情,琴瑟和鸣,共赴鱼水之欢,汤兰英挺喜欢他,出手就很大方,经常在去上海购买时髦衣物的时候也给他带点礼物。
可是,她万万不会想到,这位和她纠缠不清的小范,在某些方面还能算是个“老实人”。小范发现汤兰英贪污巨额公款,心中忐忑不安,最终主动向有关部门上报。
经过县里的调查,汤兰英在这十年间贪污四万五千余元的巨款。
这个数字一出来,所有人都被砸蒙了,要知道,70年代的稻谷百斤才十元左右,汤兰英贪污的钱能买下45万斤粮食!
1977年7月24日,汤兰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她贪婪的一生。
结语: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白纸黑字的法律与我们心中的道德,就是约束欲望的缰绳。一旦你选择解开对欲望的束缚,等待你的只有一时的欢愉,以及永恒的深渊。汤兰英的结局并非早就注定,她曾经得到过很多次回头是岸的机会,然而,她自愿成为欲望的奴隶,最终也让自己的人生走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