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挺将军的童养媳:离婚时丈夫给了她300大洋,她却选择终身不嫁


中国自古以来都讲求孝,身为子女要善待父母,但后来,这种思想发生变迁,子女对父母开始由“孝”转为“顺”。子女事事都要听从父母的安排,包括自己的婚姻大事,如果是父母看好的人,子女必须无条件与其结亲,很多人因此错过了真爱,被迫与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婚后生活过的很不如意,叶挺将军便是如此。

叶挺1896年出生于广州惠阳区,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早些年,他的姐姐被卖到隔壁村某户人家里做童养媳,受尽了折磨,最终早早离世。
这样的经历给了叶挺很大的冲击,他由此开始厌恶传统思想,一心想要自由和解放。叶挺10岁那年,父母又将一个12岁的姑娘黄春带回家,给叶挺做童养媳。
叶挺与黄春素未谋面,没有感情基础,自然谈不上喜欢,他小声吐槽几句,父亲听到后,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他执拗的将头转到一边,又小声嘀咕一句:“才不要她做我妻子呢”。
然而叶挺的抗争是毫无效果的,他根本就无力拒绝父母强加给他的东西,只能逆来顺受。

黄春对叶挺的印象不好也不坏,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凡事听从父母的安排,结了婚之后,就“以夫为纲”,尽妻子的本分。她也知道叶挺不喜欢自己,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她日夜操劳,凡事都要做得尽善尽美,极力扮演“贤内助”这一角色。
然而叶挺并未因此改变心迹,他认为黄春之所以如此,是受了传统思想的毒害,他开始同情黄春,在黄春干活的时候,会主动去帮忙,以减轻她的负担。
黄春误以为叶挺被自己打动了,变得更殷勤了,她开始渴望与叶挺相爱。可叶挺的想法却与黄春截然相反,他想结束这段感情,让黄春从压迫中解放出来。
不久之后,父亲又将叶挺的两个妹妹送去别人家做童养媳,叶挺怒不可遏,与父亲大吵一架,并以姐姐的遭遇作为例证,劝说父亲将妹妹接回来,以免再出现意外。父亲当然不会听叶挺的,他以家长的身份勒令叶挺不许再谈此事,叶挺更加愤怒了,他发誓要出人头地,亲手将妹妹带回家。

1911年,15岁的叶挺外出读书,因为思想激进,经常参加各类学生运动,抨击当地政府,他很快便被开除。父亲闻讯后,便决定将叶挺召回家,逼他与黄春成婚,在父亲看来,只要叶挺有了家室,自然会安分下来,好好过日子,不会再四处惹是生非。
叶挺当然不同意,他不想与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人生活一辈子。父亲也耐下心来劝导他,他仍坚持己见。父亲有些气愤,穷尽一切手段向他施压,甚至扬言,他如果不结婚,就一辈子别想出门闯荡。
最终,叶挺妥协了,他同意与黄春完婚,但要求父母要在婚后支持他去城里读书,父母同意了。1912年除夕,叶挺与黄春完成了婚礼,元宵节后,他背起行囊,远行广州,此后很少回家。1924年,叶挺遇到了李秀文,对方知书达理,温婉贤良,思想进步,叶挺很是喜欢,很快便与她谈起了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

另外一边,叶挺离家后,黄春很快怀孕,诞下一个男婴,可惜这个孩子福薄,还未满周岁便夭折了。紧接着,婆婆与公公接连去世,29岁的黄春成了孤家寡人,她唯一的念想就是叶挺,她每天都盼着丈夫能回家,却没想到等到来的却是一纸分手信。
叶挺不想再被包办婚姻支配,但他也不想辜负黄春,思来想去,他拿出300大洋作为分手费,这样也可保证黄春余生衣食无忧,同时他还向黄春保证,往后只要有困难,就给自己写信,自己一定会想办法解决。
黄春想挽留,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沉默半响,她转头进了厨房,默默流泪。自此之后,黄春再也没有联系叶挺,但她仍旧将自己当作叶挺的妻子,替叶挺守护老家庭院、祭拜祖先,余生没有再嫁人。
黄春去世后,邻居按照遗愿将她埋葬在叶家祖坟里,她直到死还守着封建思想,生是叶家的人,死是叶家的鬼。

黄春的一生充满了悲剧,作为一个女性,她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只能受旁人支配,走一条未知的路。期间,她受尽苦难,却无法回头,只能忍着痛苦继续前行,她以为路的尽头是幸福,殊不知路的尽头是别离。如今,封建思想早已被推翻,男女们可以自由恋爱,选择与自己喜欢的人共度一生,这完全得益于革命先辈的努力,让我们向他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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