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享受姐”,拿光信用社钱,包养7情人,居然只是个小会计


1977年7月24日,江苏如东县马塘信用社发生的一起贪污案轰动全国。
之所以轰动,是因为贪污数额十分巨大,足足有4万元。
这笔钱在现在来说不多,但在当时几乎是个天文数字。
要知道,在上世纪70年代,我国人均工资一年才两三百,吃顿饭八分钱,茅台八块,中华烟一盒才五毛。所以这4万块可是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个巨贪,竟是一位名叫汤兰英的32岁小女子,时任江苏如东县马塘信用社出纳。
她利用贪污来的钱,将自己的日子过成了“土豪”,被人称为“享受姐”,长达10年后才东窗事发。
那么,她是如何做到的?最后又得到了什么样的结局?

穷奢极欲
贪财是万恶的根源。
1945年,汤兰英出生在江苏南通如东县马塘镇,排行老二,人送外号“汤二侯”。

“侯”在古代是种爵位,通常指达官显贵,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可汤兰英家境普通,只是镇上的一名小会计,这样的称呼明显充满了讽刺。
但从汤兰英日常生活的讲究和奢侈程度来看,却一点也不夸张。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很多人还吃不饱,穿不暖,很多家庭还在贫困线上挣扎,而汤兰英家早已超越“小康”,过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别人家买菜比较价格,能省则省,汤家则是从不问价格。鸡鸭鱼肉,河虾甲鱼,十斤起步买。海鲜干货,一买半篓子。水果更是不离口,苹果、橘子、梨子整篮买。
家中常备各种咸货,香肠香肚都不算荤菜,大鱼大肉算是家常菜。做凉菜的常用食材更是每次疯狂购入,皮蛋买上300只,海蜇皮买个100斤。

这还不够,吃素菜也要加点小料,必须放点虾米。
据说,汤家门口是马塘粮机厂工人们上下班的必经之路,隔着老远,就能闻到汤家飘出的饭菜香味,光闻着就知道这一顿不简单。新来的职工,还错把汤家误以为是哪个单位的食堂。
汤兰英曾招呼过一个退休工人帮忙烧饭,包他伙食。这个帮工在汤家吃饭,居然顿顿有肉。而平日里,吃不上这些好的,一时间竟然不适应,觉得太油腻。每日饭后,他都会跑到别人家,讨点萝卜干嚼嚼。
光吃只是基本需求,汤兰英从小就爱美。因为长得不错,更知道美貌可以给自己带来很多便利。所以,在穿着打扮上十分用心。

汤兰英在当时可谓“时尚达人”,衣服一年四季不重样,各种面料、款式应有尽有,百货商店都没她全。光衬衫就有20多件,件件熨得笔挺。她敢穿敢买,定做的衣服必须有上海某服装店的标识,彰显与众不同。
平日里,她衣服一天要换好几套,每个月都要理发店洗头,至少三次。
在吃穿上都这么考究了,在“硬件”上也不能落后。
家里的房子是新砌的,虽不算太大,但里面藏满了当时的各种奢侈品。普通人家奢望的“四大件”,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在她家就是小儿科。全家人有八块手表,两辆自行车。

吃穿用度上,汤兰英可谓大手大脚,令人瞠目结舌。可她家原来家底也不厚实,她到底哪里来钱够她这样挥霍无度的呢?

贪赃枉法
贪欲者都会越吃越饿。
提起汤兰英的工作,倒确实是每天和钱打交道,这倒让她有了“生财之道”。
早年,汤兰英是在建筑站做会计,第一次贪污了100元钱,后被揭发,但因金额不算大,退还了事。
后来,她被调去了蔬菜大队,但她贼心不死,采用销货不入账的方法,贪污了300块。这次,她又逃过一劫,她背后的靠山帮她把事情压了下来。

一次次化险为夷,也让汤兰英的胆子越来越大。
1965年,汤兰英被调到马塘信用社,她罪恶的深渊也拉开序幕。因为财政合并,人员精简,长期以来,信用社就汤兰英一人办公,出纳和会计都是她,管钱又管账。
由于无人监管,汤兰英开始只是贪污点小钱。后来,她发现拿钱容易,没人发现,每次都能成功,从而越发肆无忌惮,后来干脆直接把信用社的现金都放在自己家里,方便拿取,随花随拿,俨然把信用社的钱整个变成了自己的小金库。

这样的违反行为,汤兰英没有一丝畏惧,她反而为了能搞到更多的钱,明目张胆地直接拿支票去银行取钱,存根不入账。多次得手后,汤兰英变得毫无顾忌,胡作非为。
发展到最后,窟窿越来越大,最严重时,信用社账上只剩个位数。她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利用关系去拉单位存款,临时借调些钱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汤兰英之所以长年逍遥法外,无法无天,全靠她平日里下功夫。

权色交易
贪婪会吞食掉一个人的灵魂。
汤兰英物欲熏心,贪图享乐,只能拼命搞钱满足自己。为了达到目的,她不择手段,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身体。

汤兰英为人豪爽,出手阔绰,她深知要想得更多,必须利益捆绑。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收买人心,做人大方。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汤兰英平日里高调惯了,为了笼络街坊四邻,不管熟悉与否,她都热情款待,经常送吃、送喝、送钱,还常把自己不穿、不用的东西都送人。
曾经有个商店的营业员路过她家时,看到汤家摆放着几十个热水瓶,以为这里是卖茶水的。她想打瓶热水,汤兰英连瓶带水一起送给了她,还不肯收钱。
更不可思议的是,在照相馆拍照,听说某工作人员急需用钱,她当场就送了50块。有人来找她存钱,只存40块,她能自己添上10块,凑整50,帮人存上。

汤兰英能这么“壕”,挥金如土,背后肯定有重大经济问题,却迟迟不被揭发,这是因为她早就打点好了关系,常给干部们送“好处”,作为她的“保护伞”,其中就包括买通了马塘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
汤兰英曾遭遇过整社查账,这位赵副主任可谓“功不可没”。他让汤兰英借故说生病,前往上海求医,再买通查账负责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潦草地完成了任务,帮忙掩盖了汤兰英的罪责。
层层收买,互通关系。就这样,汤兰英的“保护伞”越来越多。
为了巩固这些关系,汤兰英特别喜欢在家里招待“贵客”,大肆宴请,不仅管吃喝,还管住宿。
镇上某单位领导是汤家的常客,经常上门吃喝。这位领导也是个“感恩”之人,他介绍汤兰英的亲戚到南通工作。当汤家要盖新房时,他又从单位拖来了砖瓦和水泥。
县里某局的一位领导,也是汤府的座上客。每次下来视察,必住汤家。汤兰英分文不收,好吃好喝伺候着这位领导,领导很是满意。为了报答汤兰英的“懂事”,他特批条子,批议价粮和饲料,送给汤兰英。
十年间,汤兰英家里宴请的各级干部,加起来有180桌之多。

光收买人心还不够,汤兰英还利用自己的美色,先后发展了7名情人,对他们供吃供喝,十分大方。
汤兰英是有夫之妇,丈夫常年在苏州工作,这让不甘寂寞的她,有了可乘之机。她除了去看望丈夫,顺便游山玩水外。其它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里和这些情人们“鬼混”。所以,有人调侃说:汤家就是招待所。
正是因为和这些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所以,汤兰英的“保护伞”才越发牢靠。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汤兰英万万没想到帮自己牟利的情人,最后竟成为自己的“杀手”。

落入法网
一次,她和某位情人争吵后,这位情人发现汤兰英的经济问题很严重,怕连累自己,就把汤兰英给举报了。
接到举报后,县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赶赴马塘信用社连夜突击审查。这一查,审计人员很是震惊,发现账面不平,有很大缺口,又赶忙把汤兰英带到支行,继续调查。
期间,汤兰英想寻求她的“保护伞”赵副主任出面。可没想到,他也被抓了。汤兰英知道瞒不住了,交代了犯罪的事实,并交出了24份付款委托书和大量支票存根。
汤兰英的“东窗事发”也牵连出一帮人。如东县县委组织了40 多人的专案组,经过半年多的彻查,发现案件背后盘根错节,涉案人员达10多人,是个庞大的犯罪网络。

至此,汤兰英因挪用公款,多次向他人行贿,贪污金额巨大,影响恶劣,轰动全国。
如东县多次召开批判大会,江苏省委发出红头文件,要求严厉批判,将汤兰英的罪行公布于众。
1977 年7 月15 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决汤兰英死刑。听到判决结果,汤兰英都吓傻了。可她在看来,自己只是挪用了钱而已,她要求上诉。
但法律怎可能放过罪恶之人?二审维持原判。
执行枪决那天,她双手反绑,低头流泪,被荷枪实弹的武警押送至城北郊刑场伏法。
一路上,人潮涌动,人们都好奇想看一眼这个女巨贪的样子。
随着一声枪响,汤兰英的人生就此落幕。

行刑前她的眼泪,似乎都在诉说着“悔恨”,但是一切都为时已晚。
人的欲望应该适可而止,贪心只会把人心越套越紧,丧失理智,从而走向罪恶的深渊。贪得无厌,终将会失去一切。
参考资料:《文史博览:贪污四万多被判死刑的“享受姐”》
-END-
作者:剥开的四季豆
编辑:青草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