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至1991年,湖北武汉市持续出现了多起恶性持枪杀人案件,前后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警方根据凶手的作案手段和现场痕迹,推断出这些案件为同一团伙所为,但受当时刑侦技术所限,迟迟没有将其抓获。
直到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后,警方才顺藤摸瓜,将以张敏郜为首的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那是1991年大年三十夜,当人们沉浸在春节的喜乐祥和之中时,武汉市发生了一起震惊世人的凶杀案,武汉橡胶厂的三名值班经警被人杀死在值班室,凶手手段极为残忍,用利刃砍掉了他们脑袋。
这里解释一下,“经警”的全称是经济警察,是一个历史警种。从1981年年底起,国家在重要的大型厂矿企业、物资仓库、金融机构、重要科研单位等部门逐步重建经济警察,主要职责就是守卫,可以配枪,常驻在守卫单位。到了2002年11月,国务院下文停止经济警察队伍的新建审批,这一警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现在,公安局内部还是有“经警”,不过叫“经侦民警”,主要侦破经济类犯罪,办公点就在公安局,和本文的“经警”是两个概念。
首犯张敏郜(化名),武汉人,1963年出生。他父亲曾因与人合伙开了个小机器作坊而被划为资产阶级分子,在文化大革命时进学习班“改造”了几年,期间被殴打游街,家人也跟着受苦。
父亲改造期间,完全没有收入,母亲一人在民办工厂工作,收入微薄,自身又患严重疾病,需要钱治疗,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
张敏郜10岁时,生病多年的母亲不幸去世,好在当时父亲已经被释放。到了改革开放的头两年,张父被平反,还进入了武汉热水器厂工作。眼看着家里的境遇慢慢好了起来,可父亲在改造那几年身子骨垮了一大截,留下病根,在张敏郜读初二时去世。
张敏郜被捕后回忆:“从那时起,我便产生了一种报复心理,认为父亲是被社会害死的,我要报复社会。”
警方亦从他当年的日记中找到如下字样:“我要杀人,不论是谁,碰到我的枪口谁倒霉,杀一个就解恨一次!”
张家共有五个孩子,张敏郜排行第二,上面有个姐姐,下面一个弟弟、两个妹妹。1978年父亲去世后,姐姐一人的收入无力承担五口人的生活,张敏郜不得不辍学出来工作。
张敏郜当时只有15岁,找工作不容易,亲友给他出主意,让他去找父亲生前的工厂。张敏郜没办法,就去了武汉热水器厂,经再三衔接,厂里同意让他“顶职”,但因其不到16岁,先做了临时工,11个月后转为正式工人。
按说,有了“铁饭碗”,张敏郜的心态应该慢慢转变,可他并没因此而开心起来。父亲的死对他造成的影响实在太大了,点燃了他心中的仇恨之火。尤其是每当过节之时,看到别人家都是阖家欢乐,自己家里却冷冷清清,兄妹几个完全得不到父母的爱护,他就感到无比痛苦与失落,心中的恨意愈盛,并开始为实施计划做准备。
杀人不能赤手空拳,必须找武器。一天,张敏郜在街上玩,看见几个青年手中拿着自制的手枪,便上前问:“这枪能打死人吗?”青年笑着说:“当然可以!不信打你一枪试试?”为了看个究竟,张敏郜跟着这群人来到郊外,找了条狗做试验,亲眼看见他们一枪就打死了那条狗。
张敏郜想要一把枪,但他买不起,就向那几个青年说恭维话,把枪拿来把玩了一阵,再凭着自己车间工人的身份,迅速熟悉了枪支的构造。后来,他搞了材料,利用上夜班四周没人的机会,用车床反复尝试,终于做出了一把土铳。
张敏郜没有满足于此,继续改造,在1980年夏天造出了第一把土手枪,在此后的三年间,他又试制了两把更加小巧、威力更大的手枪,并从姐夫那里骗来猎枪火药购买证,买了大量无烟火药自制了子弹,这时是1983年6月。
有了枪有了弹,张敏郜开始实施下一步计划,锻炼身体,培养意志——克服用枪杀人的恐惧心理。
经过半年的准备,张敏郜开始了所谓的“杀人试练”。
1983年12月30日深夜,张敏郜骑着自行车在汉口街道上寻找目标,发现前方有个独行的中年人,就慢慢靠近他,离着还有两三米时,他停下车,举枪瞄准他的后脑就是一枪,男子当场倒地死亡。因为受害者和凶手素不相识,没有任何关系,事发时没有目击者,在当时的刑侦条件之下,此案调查异常困难,一度成为悬案。
反之,作案后的全身而退让张敏郜的胆子迅速变大,他决定继续试枪,分别于1984年2月22日、1987年4月22日、4月25日,连续3次行凶,每次都是用自制手枪进行射击。
通过这四次“练习”,张敏郜认为自己熟悉了手枪的性能,心态也更沉稳,更像一个杀手了。他开始谋划第二个阶段——杀人的同时搞点钱,有钱才能干大事。
1987年6月1日凌晨,张敏郜窜至汉正土产日杂商店,持铁叉朝值班员头、颈、胸部猛戳,致其全身联合性损伤而死亡!杀人后,张敏郜撬开保险柜,劫得人民币600余元,尔后在作案现场浇上汽油纵火,以图毁灭罪证。
之所以这次没有用枪,是因为在前几次犯案中,张敏郜发现了用枪的一个弊端,声音太大了。加之他不想让警方把这起案件和前面那些联系起来,就决定换种方式。
1987年的600多元并不少,张敏郜却很快就将其挥霍了。因从小家里条件差,张敏郜的生活一直过得拮据,这次大手笔花钱让他得到了物质享受的满足。这一时期,对钱的追求超过了杀人报复的快感。
同时,为了尽量不引起警方注意,这之后的几起案件,张敏郜都以谋财为主。
另一方面,有了这种来钱快的方式,张敏郜再也看不上当工人的那点工资,于1988年初自动离职,并于1988年10月3日、1989年4月28日和7月5日,分别窜至武汉市烟草公司、虹袜厂、包装印刷联合公司行窃,共盗得人民币5000余元,国库券4万余元和价值9000余元的香烟。
也是在这一时期,张敏郜先后拉拢了宋剑连、龙忠柏、古义三个臭味相投之人。
张敏郜对同党的物色有一套“理论”,有牵挂的不要,心软的不要,“大嘴巴”守不住秘密的不要,好色的不要,不讲义气的不要。
第一个入伙的是宋剑连,此人原本和张敏郜同厂,由于不务正业被单位除名,张敏郜看中的是他做事有股狠劲。
龙忠柏是张敏郜小学同学,因做生意亏本,生活陷入困境,两人喝酒时,张敏郜面授机宜:“没有钱,不要紧,有条捷径。”龙忠柏尤如抓到救命稻草,跟着张敏郜下了海。
古义是龙忠柏介绍来的,以前是龙忠柏手下的一个保安,身体素质比较好。
在张敏郜的张罗下,四个恶魔还成立了一个所谓的“支部”,每周聚会一次,统一犯罪思想,拟定行动计划,策划抢劫目标,进行犯罪技术培训等。
龙忠柏向张敏郜建议,自制枪换子弹麻烦,杀伤力也不够大,要想做大做强,就要有更好的武器。龙忠柏的话说到了张敏郜心里,几人商议一番后,把目光盯到了制式枪支上。
1989年12月10日和1990年1月9日,张敏郜团伙通过翻窗和技术开锁方式,分别窜入武汉市公安局鲍家巷派出所和汉中街派出所器材室,盗得手枪三支,子弹160余发,电警棍四根。
升级“装备”后,张敏郜大喜过望,开始了新一轮的试练。
1989年12月12日6时许,也就是张敏郜第一次盗得警用手枪后的第二天,随着一声低沉而清晰的枪响,湖北新华印刷厂27岁的工人章可利倒在了血泊中。
此时,离这不远的舞台巷,卖早点的19岁小贩唐军正在忙进忙出,完全没有留意到这异样的声音。几分钟后,伴随着同样的一声低哑枪响,唐军一头栽倒在煤炉上,再也没能站起来。
1990年2月13日,张敏郜窜至东堤街124号门前,持抢打死一人,仅仅是为了试验他第二次盗得的手枪好不好使。
有了警用手枪三支,并且测试了手枪的威力,张敏郜更加肆无忌惮地作案,杀人、弄钱都不耽误!
1990年4月19日,张敏郜团伙窜至江汉区民族路,向两名拿着货款的自行车厂业务员射击致死,劫得密码箱1个;5月11日,团伙窜至汉正街将黄氏兄弟二人射杀,劫得密码箱1个。两次劫得的密码箱内共有人民币9500余元及香烟、衣服等财物。
1990年10月9日晚9时许,细雨蒙蒙,汉口扬子街市场。“皮带大王”俞康一家正在看电视,几声急促的敲门声响后,俞康女儿将门打开一条缝,张敏郜一伙蒙面闯进,张敏郜、龙忠柏持枪,宋剑连用刀抵住俞康女儿的胸部进了卧室。
“把我姑娘放了,有么事好说。”俞康冷静的语气中略显强硬。
古义上前踹了他一脚,喝道:“放老实点。”
“莫猖狂,隔壁就是警察局。”俞康见多识广,并不惧怕。
龙忠柏被这话吓了一跳,手指不慎扣动扳机,打中了俞康。
张敏郜这次行动的主要目的是谋财,现在钱还没弄到就开了枪,弄出了大动静,张敏郜不敢再多耽搁,带着手下匆忙逃离了现场……
1991年2月15日(农历大年初一)凌晨1时许,武汉橡胶厂3名值班经警点燃了一挂鞭炮,欢庆新年的到来。他们想不到的是,他们迎来的不光是新年,还有死神。
“伙计,么样在搞?”碰巧从此经过的张敏郜认为鞭炮炸到了他,开口就骂。
“你说什么?”一名经警质问。
“个板妈!”张敏郜咄咄逼人。
经警见他骂人,也反唇相讥,双方随即拉扯厮打起来。张敏郜不是3个人的对手,只得转身逃走,临走前甩下一句狠话:“我要让你们舒服舒服。”
凌晨3时许,张敏郜和龙忠柏拿着手枪和砍刀等作案工具,潜入武汉橡胶厂值班室。
此刻,因辞旧迎新兴奋了大半个晚上的值班经警们已经极度疲劳,解衣进入了梦乡。张敏郜踢醒了经警成某,用枪抵住他后脑说:“不许动。”
张敏郜持枪威胁,龙忠柏用绳子捆住成某的双手双脚。随后,另两名经警也被用同样的方法缚住手脚。
当确定三人都失去反抗能力后,张敏郜收起枪,开始了大屠杀,他举起刀,活生生砍下了三人的头颅,用“斩首”这种残忍的手法,发泄了变态的报复欲望。
这个案件充分反映出了张敏郜复仇心理的强烈,他和3名经警仅仅是有些小矛盾,就能斩首杀人,如果他所谓的“全面报复社会”行动真正开始,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系列案件迟迟没破,武汉警察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在公安部的协调下,全国一些刑侦专家也被抽来帮忙。这起案件发生后,因为加入了砍头情节,对社会造成的恐慌达到了一个顶值,那段时间,全城的警察几乎都放下了手里的活,加入到了对凶犯的追缉之中。
经过一系列周密细致的侦查,配合前期掌握到的线索,警方勾勒出了嫌犯张敏郜和龙忠柏的画像,并下发到数万警力、治安员、街道人员手里。
这是一场持久战,围捕长达半年之久,1991年11月21日,警方终于掌握到了张敏郜的行踪,并于当晚9时许在出租屋内将其抓捕,从他身上搜出一支已经上膛的警用手枪。
警方连夜对张敏郜展开突审,滑稽的是,这样一个时刻把义气挂在嘴边的团伙头目,并未过于袒护他的“兄弟”们,悉数交待了宋剑连三人共同参与犯罪的事实。次日清晨,警方兵分三路,将他们成功抓获。
经审理,法院判处张敏郜、宋剑连、龙忠柏、古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1年12月26日,四人被执行枪决,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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