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每杀一人,他都在尸体下放张字条


本文要讲的,是广东地区一起有着典型性标记性行为的连环杀人案。
1
2009年10月6日上午,广东某地郊外的山林里发现一具尸体,尸体已经高度腐败。
通过多特征分析比对,死者身份得以确定——12岁的女孩何文玉(化名)。
这个女孩来自广西,不是本地人,今年跟着母亲来到广东打工 ,在10月2日早上走丢,其母亲寻找了一天也没找到,最后在10月3日晚上向警方报案。
警方在尸体下方发现一张信纸,上面写着:
“黑名单”“新疆库尔勒监狱”······
从尸检情况来看,何文玉颈部肌肉出血,舌骨骨折,综合来看是死于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且还有被性侵的痕迹。
2
五天后的10月12日,在207国道邻市的一个小山上,又出现了一具高度腐败的尸体,尸体的旁边还有一条狗的尸体。
死者下体赤裸,上衣被翻至乳房上方,经过初步调查死者应该是附近的村民庞文娟(28岁,化名)。
庞文娟的丈夫表示,妻子10月7日牵着狗外出散步,一去不复返。
从尸检来看,庞文娟和何文玉一样也是死于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也遭到了性侵犯,而且她的头部有一些挫裂伤,应该是木棍一类的物体击打造成的,在尸体旁边同样有一张和上次一样的字条,字迹也一致。
3
2009年10月13日,湛江附近某村村民李丽(48岁,化名)被人发现死在家中床上,她双眼盯着天花板,下体裸露、双腿分开,胸罩被扯烂扔在地上,还有一根木棍侧压在她的脖子上,鲜血不断的从她的头部滴落下来。
这很明显是一个奸杀案现场,但她的伤情有点复杂:
(1)李丽的头面部有十多处伤痕,颅骨虽然没有骨折,但有相当程度的挫裂伤。
(2)李丽头部的失血量很大,在地上形成了一处很大的血泊。
(3)李丽的颈部被木棍压住,对应的地方有皮下出血和肌肉出血,眼睑结膜也有出血点。
综合来看,死者应该是死于失血性休克和钝器挤压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
没有意外,凶手在这次的犯罪现场也留下了他的礼物,只不过这次是信封。
4
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尸体腐败进程被拉得很快,警方在前两起案件中并没有挖掘到完美的和犯罪人有关的DNA检材,但因为第三起案件尸体发现得较快,警方在死者下体中提取到了大量精液检材,并成功证实了嫌疑人就是刚从新疆库尔勒某监狱释放返回原籍广东的王兴明(33岁,化名)。
警方一方面广发通缉令,公布其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则通过多方设卡、蹲守等方式堵截王兴明,最终于10月17日晚上受到群众电话举报,称看到长相体型相似者在住址附近徘徊,警方随即将其抓获。
2009年10月2日
2009年10月7日
2009年10月12日
······
王兴明作案的冷却期表现出非常明显的规律性,即以五天为一个间隔,实际上在17日这天他已经准备好了字条,预示着若没有被捕,第四起案件当晚必发。
5
王兴明的犯罪心理主要成分=反社会人格障碍(ASPD)+低冲动型的强奸欲望+连环杀手畸形的杀戮欲望
王兴明属于很典型的力量自信型连环杀手,其性欲满足方式是将带有控制感和物化意义的强奸型性幻想付诸行动,他的行为初始阶段的目标并不在杀戮,而在于ASPD和性欲望的满足,杀戮是一种发展出的一种手段、结果,但这种手段让王兴明感受到了快感,因此被固化了下来。
杀戮对于王兴明来说是控制类行为的极端升级(杀戮就是最完美的控制),其核心动机是证明自我力量凌驾于受害人之上。
★犯罪人特征总结(或然性归纳):
——年龄在30岁左右(依据为性幻想发展外化的时间规律)
——专挑陌生人为受害者
——犯罪地点不固定,可能在偏僻的街头下手,也可能会在受害者的家里、办公地点下手
——受害者身上会有伤害痕迹,凶器一般是凶手自带的
——凶手需要获得行为后果反馈,即希望自己被怀疑,因此他会故意留下一-些线索。
王兴明在犯罪现场留下自己的信息,有人会认为他具有表演型人格障碍,其实不然,原因就在于:——他不是在表演,他的布景只针对警方。
和那些给报社寄信的连环杀手是有一定区别的,最大的差异性就在于此布景具有明显的群嘲意味,是专门做给警方看的,他并不期待自己的罪行全社会都知道。
总结:

本案简要综合分析图(From Moriarty K)
本文来源自公众号:万恶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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