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70年代江苏美女贪官——汤英兰的沉浮录



1975年江苏省如东法院一大早便开始对一件案子进行宣判,站在被告席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子,面容姣好,发型时髦。
在那个人民生活还不是很富裕的时候,她的脸上红光满面,与大多数人脸上的疲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此时的她虽然面无表情,眼中却已经弥漫起了死气。
她两眼无神地看着前方,审判长坐在前方的高台上,站起身宣读判决书。
“被告汤英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生活混乱,作风不良,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极其恶劣,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以后,便起身离开了法庭,站在被告席上的汤英兰也被工作人员带回了看守所,等待她的是一颗冰冷的子弹和生生世世的骂名。
这样一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女子,为什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年不更事便是罪恶的开始”
1945年,汤英兰出生于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父母都是镇里的农民。汤英兰对于童年的印象就是:饿,受限于那个时代特殊的天气环境和时代背景。
很多出生在当时的人,内心中最深刻的以及就是饥饿,很多人吃不上饱饭,能每天都能吃上一顿饱饭就是一件很满足的事情了。
有的人对于困苦生活的解决办法是努力的工作,奋力的拼搏,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改善自己的生活,使得自己能过上梦想中的日子。
而有的人却总想着走一些常人不会走的“捷径”来更快捷地实现自己:“大鱼大肉”的美好生活。很不幸的是汤英兰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决定成为第二种人。
1960年,十五岁的她被安排到建筑站担任会计,因为她以前念过小学,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并且还写得一手秀气的字。
在那个文化程度还没有全面普及的时候,能识字就可以称得上是文化人了。
所以15岁小学毕业的汤英兰在那个时候才可以有机会进入在当时看来十分不错的建筑公司担任会计。

那是她第一次管钱,也是她第一次可以看见这么多的钱。家境一般甚至可以说得上十分贫寒的她从小以来物质生活上就是十分贫瘠的,每天可以吃饱饭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一天了。
第一次手里有几百块钱,虽然不是她的钱,但也足以让她感到十分激动。
但是会计工作是要负责资金的划拨,很快她手里的一部分资金就被投放到各个工程上,她手里的钱也就越来越少。
这时候她的心里产生了一个念头“如果我可以把这钱钱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是不是这些钱就不会变少了?”
这个念头一萌生出来之后就无法再抑制住了,汤英兰也在内心里也对自己进行过唾弃,也用在学校里学习到的知识还反驳过内心的魔鬼。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汤英兰下班回到家中以后看见自己简陋的房子,清汤寡水的饭菜。她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想如何能够把那些“属于”她的钱拿回来。

她开始做假账,通过记载本就不存在的开销来贪污公款。她通过在账本上不断地虚造资金的划拨,增加虚假的开支,使得账目上的资金很快就出现了亏空。
就在她为自己的所得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建筑站的其他财务人员却发现了账目所出现的问题,几经调查之后发现了问题出在了汤英兰的身上,并且核实出了她所贪污的130元钱。
这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贪污案件了,可能很多人对于那个时代的130元钱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130元钱可以买数百斤的猪肉,差不多是一般人家三到四个月的开支,甚至有些人可以用半年之久。
事情败露后的汤英兰面对站里领导的质问痛哭流涕,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检讨。
站里的财务人员看她年纪轻轻的还是个孩子,就放过了她这一次。但是没有人知道这时候的汤英兰脑子里想的是怎样的一句话。
“下次我应该再把帐做得仔细点,这样就不会有马脚了。”

“有人舍己为人,有人中饱私囊”
在建筑站工作了一段时间的汤英兰在1935年被调到了马塘镇信用社,担任会计一职。
因为建筑站的财务人员以为她已经诚心悔改,就并没有因为她几年前的贪污行为进行举报,反而是因为她这几年的表现良好,有文化还年轻,便推荐她到更好的单位去工作。
但是他们一心为公的赤诚之心却并没有遇见一个满腔热血的人,反而是浇在了一颗逐渐腐烂的心上。
信用社作为银行系统的工作部门,对于会计的能力和素质要求是很高的。
但是因为当时的基础素质教育还没有全面普及,所以镇上想找出几个识字的人是很难的,找到几个会计工作的就更难了。
所以汤英兰便成为了这个小小信用社唯一的财务人员,兼职出纳和会计。

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从财务的安全性角度上来说,会计和出纳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由一个人担任。
因为如果有一个人同时掌管会计和出纳,那么他对于手中的所有资金有完全的掌控权,可以任意调动并且在账面上很难发现很大的问题。
所有的流水和手续都经她一人之手,如何去登记材料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如此“优越”的环境使得汤英兰的心满满地活络了起来。
她开始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马塘镇信用社的资金,并且自己做出了全套的手续使得外人一时半会不会从手续上发现她挪用公款的问题。
在经过几次小数额的尝试之后。汤英兰甚至自己开取支票去银行取现金,但是却不把支票存银记录到账本之中,这样看来在账面上来说是很难发现问题的。
就这样,汤英兰“发财”了
“挥霍无度,淫乱乡里。”
发财之后的汤英兰并没有像历朝历代的贪官一样,往家中大肆敛财,收集古玩和各种珍宝。而是将贪污得来的大部分钱都用来干了一件事,吃。
根据后来法院的调查显示,汤英兰在职期间共贪污公款四万元作用,其中近三万元的公款被汤英兰用在了车上。

汤家的餐桌上几乎成天都是大鱼大肉,在那个大家普遍都吃不饱的年代,他们家还经常囤菜,市面上各种的瓜果蔬菜应有尽有。
当时市场上的猪肉大约7毛5一斤,而汤家平均每天的伙食费就高达23元,这样的生活水平与他的收入完全不成正比。
不光在物质生活上汤英兰要提升上来,“精神世界”也要丰富起来。汤英兰的丈夫是一位部队的军官,相貌并不是十分的出众,但是为人忠厚本分,是一个十分合格的丈夫。
汤英兰自身是一位十分漂亮的女人,并且开始挪用公款以后也注重对于自己的打理。
无论是穿衣打扮还是吃穿用度全都是当时能用到的最好的待遇,所以她在镇里也是一朵数一数二的“鲜花”。
一朵娇嫩的花如果只是迎风招展地飘在空中,肯定会带给人们心情愉悦的香气,但是如果这朵花的根烂掉了,这朵花开的再娇艳也终将会凋零。

在不会为生活发愁的汤英兰开始觉得不能让自己这朵“娇艳的花”白白的凋谢,所以便开始寻找她所中意的“蜜蜂”。
在她案发之前曾先后与七人有过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全部都是出于某种目的,不是财色交易就是权色交易。
在这种情况下她本人在马塘镇也是混得风生水起,甚至镇里人对于她身边与她格格不入的各种待遇也都没有议论过。
并不是因为她有多高的权谋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而是她平日里总是仗义疏财,乐善好施。
用着并不属于自己的钱为自己和其他人办各种的事情,全镇里的人几乎都或多或少地收到过她的恩惠,无论是吃穿用度还是酒水零食。
只要是去她家做客,都会好酒好菜地招待,并且村民向她寻求的各种帮助也都尽力地帮忙完成。
虽然也有一些人察觉到了她的资金来源存在问题,但是并没有人深究,直到有一天一个特殊的人掀开了她的伪装,让她的真面目暴露在了阳光下。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汤英兰的众多“情人”之一。他调查汤英兰的原因并不是感情纠纷,也不是打击报复。
仅仅是因为她的情人觉得她平时里生活过于“浪费”,为什么大家很多时候饭都吃不饱汤英兰却可以每天都大鱼大肉?
于是通过自己的亲戚对于汤英兰进行检举,并且将收集到材料都交给了调查组。
随后上级部门十分重视这个情况并且立即派遣调查人员来到马塘镇进行调查,不久后事情便真相大白,汤英兰一切的一切都彻彻底底的展现在世人的面前。
很多人听说汤英兰被判处枪决之后都想在行刑当人来看看有胆量贪污四万元巨款的“奇女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究竟是多么祸国殃民的级别可以有七个情人,所以在她行刑当天附近村子里的人也来凑这个热闹。

也许是无心之举,或者是故意为之。行刑的地点是汤英兰的母校,并且很多学校里的学生也围观了行刑过程。行刑的过程也没有很复杂,汤英兰被带上黑色面罩,押解在操场上。
执行人在听到指令后抬枪射击,几秒种后,汤英兰便离开了这个她曽眷恋无比但也带来了巨大祸端的世界。
在子弹射击进她的头颅之前,她的脑子里也许会突然想起小时候在学校里学过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但是只有下一世,她才会有机会真正践行这个道理了。
来源:阿乐聊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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