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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14日晚,北京的一家烤鸭店内燃起了熊熊大火,51岁的老板娘被烧死,大火被扑灭后,在现场又发现了一个肚子上满是黑血,被浓烟熏晕的年轻人。
此人很快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查,这名年轻人叫于文海,时年25岁,这场火就是他放的,他要和老板娘同归于尽。
原来,他和老板娘是情人关系,51岁的老板娘包养了他,让他过上了不用奋斗就可以衣食无忧的生活,可是最后,由于老板娘顾及家庭逐渐对他冷落,直至提出分手。
可是此时已经深陷“软饭”当中不能自拔的于文海接受不了被抛弃的事实,他最终走向极端,一把大火烧断了这段不伦之情,同时也烧断了他的人生。说起这段孽缘的开始,还要从于文海说起……
01
于文海是黑龙江省尚志市人,1977年出生,生于斯,长于斯的他,20多年从未走出过大山。
他的家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家庭,父母老实巴交,家境拮据,唯一支撑这个家的就是那几亩薄田。
父母没有什么大本事,靠着这几亩薄田养大了他和弟弟。
钱,谁都想挣,但身处大山之中,哪有什么挣钱之路。
1997年,对于文海来说是一个转折点。
那一年,他有一个初中女同学,在外打工几年后回到村里,穿着洋气的她,带回来很多钱,给父母盖了羡煞众人的大瓦房。
尽管大家知道这个女孩的钱来路不正,但是羡慕与嫉妒从每个人的脸上都能看得出来,当然这中间就有于文海。
这件事刺激了于文海,他决定走出大山,到外面去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然后也要衣锦还乡。
1998年,于文海带着父母给他准备的路费,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当然这是他平生第1次走出大山。
可是出去之后他才知道,自己原先想得太天真了,身无一技之能,只能干一些钱少活累的苦力,想挣大钱太难了。
2001年,在外闯荡了两年后,一事无成的于文海来到了北京,生存成了他的第一要务,吃饭与睡觉问题成为了他亟待解决的事情。
因此找工作的时候,他更倾向于管吃管住的工作,很快他找到了一家酒楼,酒楼承诺管吃管住,他也就留了下来。
于文海的形象还是不错的,长得很帅气,人又老实,因此深受老板的器重,很快就将采购的工作交给了他。
当时负责酒楼采购进货的是老板的嫂子,50岁的郭彩虹,当然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另外一家烤鸭店的老板娘。
从此酒楼采购的工作就交给了他们俩。
其实采购的工作也就是早上的时候忙一点,需要外出进货,其他时间有大量的空余时间。
闲聊成为了于文海与郭彩虹打发漫长空余时间的主要方式。
在闲聊中,郭彩虹发现,于文海虽然来自农村,但人长得帅,说话也很机灵幽默,很讨人喜欢。
有时候郭彩虹也会和他半开玩笑地说,希望于文海一辈子能在他身边。
当然这对未谙世事的于文海来说,可能也只是个笑话,因为毕竟身份、年龄在这儿放着。
可是从此以后,郭彩虹真的“动手”了,她知道于文海喜欢吃烤鸭,于是就不断地带他出去吃饭吃烤鸭,至于次数,恐怕连她自己都数不清了。
因为郭彩虹也是黑龙江人,因此她经常以老乡的名义给他买东西,只要于文海想吃什么,她会立马去买,一个50多岁的半老徐娘对此乐此不彼,似乎重新焕发了青春。
对于郭彩虹的这种好,于文海非常感动,毕竟自己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闯荡,竟然还有人对自己如此好。
在接触的过程中,郭采洁时不时地会向于文海说一些挑逗性的话,这种暗示让于文海蠢蠢欲动但又不敢妄动。
因为他也知道,如果和这个与自己母亲同龄的女人继续这样走下去,那无异于在玩火,说不定哪一天大火就会将自己烧成灰烬。
想到这里,一种莫名的惊恐让他根本不敢想这样的事情。
于文海的内心是恐惧的,因此在2002年春节前夕,害怕出事的他走了,他始终认为这是个是非之地,离开酒楼从此就可以摆脱郭彩虹。
在他的内心里其实是对郭彩虹充满渴望的,但他怕挡不住这种诱惑。
02
此时的郭彩虹如饥似渴,怎会放走于文海呢?
于文海前脚刚走,她后脚传呼就到了,并约谈动物园门口见面。
见面后,郭彩虹埋怨他为什么要走?于文海也很直接,说他怕自己抵不住诱惑。
听到于文海这样说,郭彩虹心里已经有了你,随后开始各种暗示,还说可以“交流交流”。
最终,在郭彩虹的各种暗示下,于文海“投降了”,最终还是没抵得住诱惑……
为了达到长时间“交往”的目的,郭彩虹专门出钱给于文海租了一间地下室,这间地下室从此成为了他们幽会的秘密场所。
在此期间,郭彩虹让于文海什么活都不干,只要有时间就到他这里来,不定期地给他钱,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他要做的就是养足精神。
渐渐地,于文海丧失了斗志,软饭吃得很舒服,并且从感情上对郭彩虹越来越依赖。
这种不用出去奔波,就有人拿钱养活的日子,对于文海来说简直就是神仙般的生活,真是妙不可言。
他经常对到这儿来的郭彩虹说,和他在一起,他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
听见这话,半老徐娘的郭彩虹也很陶醉,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就是童话中美丽的公主,而于文海就是她等待了50年的白马王子。
可是,郭彩虹毕竟是有家室的人,每当从于文海那里离开之后,她都会为自己的放纵感到羞耻,毕竟她都可以做于文海的妈了。
她也知道跟一个和自己女儿差不多的小伙子发生婚外情,无异于玩火自焚,于是她就有意断了这段孽缘。
再加上当时她和丈夫一起经营的烤鸭店生意非常好,根本就没有过多的时间让他再去偷情,以及她的新鲜劲儿也已经过了,于是就开始有意冷淡于文海,有时很多天还不去一次。
2002年5月,郭彩虹终于向于文海提出了分手,这让于文海感觉到了危机,一是因为他对郭彩虹在感情上已经有了依赖,二是郭彩虹再也不会源源不断地给他钱了,他要开始自力更生了,这对此时此刻已经吃惯软饭的于文海来说,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于是他向郭彩虹提出赔偿,开口就是1万元,但郭彩虹最终只给了他4000元,给了钱之后再无音讯。
郭彩虹的消失让已经过惯了衣食无忧生活的于文海慌了,没有了经济来源,他怎么活?
于是,很少与郭彩虹主动联系的于文海打电话给郭彩虹约她出来谈谈。
见面后,于文海很激动,他以讨个说法为要挟,要将他们之间的事告诉郭彩虹的丈夫。
对此,郭彩虹却不以为然,他知道于海这样做无外乎就是想要点钱,这点事儿给点钱就完了。
最终二人不欢而散。
郭彩虹本以为这个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农民不会干出什么出格的事,可是她想错了。
之后,于文海不断到店里去找他,却被郭彩虹的女儿骂了出来,他又给郭彩虹的丈夫打电话,而郭彩虹的丈夫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妻子会和一个打工仔偷情,因此又将他臭骂了一顿。
这一系列的事情,彻底将于文海惹火了,2002年6月26日晚上,他怀揣一把尖刀来到了郭彩虹家门口,等待郭彩虹回家。
当郭彩虹和丈夫回来以后,他拿着尖刀立马窜了出来,说要找郭彩虹聊聊。
郭彩虹大声斥责他瞎胡闹,表示和他没什么好聊的,说完就跑了,而郭彩虹的丈夫见妻子受到威胁,迅速上前想要夺下他手中的刀。
但此时的于文海大脑一片空白,朝着郭彩虹的丈夫就刺了过来,幸好被手中的包挡上,这才躲过一劫。
因为此事,于文海被拘留了15天。
被抓后的于文海
03
经过此事后的于文海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他认为这一切都是郭彩虹对自己的勾引,自己是一个受害者,他要报复。
2002年7月14日,是于文海走出看守所的日子,在看守所里的每一个日夜,他都在谋划如何报复,现在出来了,他要具体实施了。于是刚出看守所,他就直奔西郊市场,买了几包耗子药。
其实刚开始他买耗子药是想自己吃自杀的,可转念一想,这样太便宜郭彩虹了。于是,一个更恶毒的念头在他脑子中萌发。他决定想火烧烤鸭店,跟郭彩虹同归于尽。
因此,于文海又去买了30块钱的汽油和一把菜刀以及一把小尖刀。天快黑了的时候,于文海出现在郭彩虹的烤鸭店门口。他一进门,就把汽油桶放在门口,看到郭彩虹,于文海叫了一声“大姐”。
郭彩虹一看于文海又来纠缠,就非常生气地问他又来做什么,话没有说完,她就顺手拿起一根铁链抽打于文海。于文海也没有说什么,拿刀就往郭彩虹身上狠狠砍去,郭彩虹很快就被砍倒在地。之后,于文海拿起汽油桶,一下子全部倒在了烤鸭店和郭彩虹身上,用打火机点燃了汽油,大火熊熊燃烧起来……在大火中,于文海先吃下了随身带的3包耗子药,接着拿起尖刀扎向自腹部,同时割腕自杀。
于文海根本就没想着跑出来,他想的就是和郭彩虹同归于尽,很快,他也很快昏死过去。
砍杀的叫喊声惊醒了正在包房里睡觉的郭彩虹的丈夫,他迅速起身打开门想一探究竟到底是哪里出事了,当他推开门的那一刻,发现大厅里已经着起了大火。
此刻已经慌乱的伙计赶快跑过来告诉他,刚才有一个男青年用刀将老板娘砍了,然后就放火烧餐厅。此时早已心焦的郭彩虹的丈夫隐约看见郭彩虹正在一墙角侧躺着,身上着了火,于是,他赶紧招呼伙计泼水,将郭彩虹拉了出来,但是人已经死了。
郭彩虹的丈夫很快报警,警察和消防队员很快赶到了现场,大火被扑灭后,于文海被救了出来,然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于文海被抢救过来之后,随即被刑事拘留,在预审中,于文海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2002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于文海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死刑。
于文海本来应该是个很出色的小伙子,却过度放纵自己,到头来落得个身败名裂,这完全是他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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