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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6日凌晨,新疆博乐市达勒特镇村民史维春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恶狠狠地说:“你侄子在我手里,你必须在4个小时内交赎金15万元,不然我就撕票。为了你侄子的生命安全,你千万不要报警。”
迷迷糊糊的史维春以为这个电话是别人在跟他开玩笑,在他的认知里,这样的事情多发生在达官贵人身上,他只是一个地道的农民,没什么钱,怎么会有人打他的主意。于是,他揉揉眼睛没好气地说:“你是不是香港电影看多了?”说完挂断了电话。
5分钟后,电话又一次响起,歹徒加重语气威胁说:“你侄儿在我手里,如果你不拿15万赎金救人,你的侄子就死定了。”
史维春仍不相信侄儿被歹徒绑架,骂道:“你他妈的瞎了眼,敲诈到老子头上来了,要钱没有,你想怎样就怎样。”
不过,这次挂了电话,史维春睡意全消。考虑到侄儿的安危,他还是给弟弟打了个电话,却得知侄儿史新进一个晚上没回家,而且手机关机无法联系。
史维春脑子“嗡”的一声炸响,这才惶惶地预感到侄儿可能遇上了不测,急忙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接案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摸排、走访。仅过了一天,办案民警就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词,将当天晚上和史新进在一起并且有作案时间的犯罪嫌疑人张得月带到了刑警队。
负责审讯的刑警巴图见到张得月,吃了一惊。几年前,张得月贩卖棉花时,在运货车辆上做手脚,诈骗了6万元钱,被判处缓刑,当时就是巴图主办的案件。
巴图对张得月非常了解,别看他一脸稚气,但城府很深,心理素质特别好,不会轻易交代自己的罪行。
果然,询问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张得月却始终低着头一语不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按照规定,拘传超过12小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有罪,公安机关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就得释放张得月。
因案发当晚目击证人看见张得月带着史新进进了他租住的民宅,趁着拘传时间没有结束,刑警队长火速办好手续,带着技术人员赶到张得月的住所,经过两小时的仔细搜查,总算发现了一处非常细小的疑点——屋内花盆的边沿上面有一处低角度喷溅上去的血迹。
这个发现让王永峰有些不安,人质很可能凶多吉少。
勘査工作持续进行,下半夜,技术人员在院外墙角下一处一堆炭火的灰烬中翻找出几块烧焦的人骨和牙齿的残骸。
有了这些物证,巴图心里有了底,接下来的审问进行得很顺利。
据张得月交代,2007年元旦,他认识了年龄比他小6岁的史新进。史新进年龄不大,虚荣心较强,爱吹牛,在与人的交往中,常以富家子弟自居,人前人后总是夸耀自己的父亲或者叔叔如何有本事,一年能挣几十万、上百万。
张得月听到史新进家里这么有钱,就把他作为了自己发财致富的首要人选,在以后的接触中,以和他联合做化肥生意为由,刻意交往了3个多月。
2007年3月5日,张得月感觉作案时机成熟了,将史新进骗到临时居住房,好酒款待,趁他昏睡之际将其绑架。让张得月没想到的是,史新进家里根本就没钱,在他向史新进叔叔索要赎金时,还被嘲笑为香港电影看多了。恼羞成怒的张得月不顾史新进的苦苦哀求,杀人分尸,为了掩人耳目,又对尸体进行了焚烧,并仔细打扫现场。他自以为做得干净,即便警方来査也不可能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没想到刑侦专家仅靠一点血沫子就还原了整个案发现场。
在对张得月执行死刑的2008年,我国施行的还是1997年1月第一次修订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其中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张得月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行刑前当众高喊“要戴罪立功”,想留住性命。随后,张得月供述,2006年秋季,一个从伊梨到博乐名叫杨艳的拾棉女工被人先奸后杀,尸体埋在第五师八十九团十连的一块棉田渠道里。
张得月对这个凶杀案发生的时间、地点说得特别详细,在场法官和监督执行的检察官商议后,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决定暂时中止张得月的死刑执行。
侦查工作立即铺开,刑侦人员赶赴现场,在张得月的指认下,很快找到了埋藏杨艳尸体的具体位置,用铁锨、十字镐等工具轮换着挖掘。
挖掘工作从中午3点钟开始,到晚上8点,整整进行了5个多小时,挖掘深度达到1.4米,远远超过了张得月供述的被害人埋在1.2米的深度,但是一无所获。
当地人介绍,这片特殊的戈壁滩地质坚硬,单靠人力挖掘,埋尸的深度不会超过1.5米。晚上9点多,深度到了1.5米,张得月声称的女尸仍然没有踪影,现场的公检法人员商议之后决定,再挖半小时,如果仍不见尸体,就认定张得月在撒谎拖延时间。
结果,仅十分钟后便出现了转机,黑色的泥土发出腐败尸臭味,熏得人直捂鼻子。
现场负责人意识到,挖掘工作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他让坑里的民警上来,撤走了十字镐和铁锹,自己跳到坑中,打开勘查设备,跟考古一样,拿小铲子一点一点剥离,小心翼翼地清理着土坑底部附着物上的泥土。
随着土层渐渐被挖开,一具高度腐烂、已成一堆白骨的尸体终于重现天日。
经法医鉴定,死者舌骨的根部有骨折现象,推断是外力导致窒息死亡。尸体旁边发现了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主人名叫杨艳。
警方立即驱车赶往杨艳的老家新疆伊犁霍城县芦草沟乡,杨艳母亲李红霞告诉民警,女儿在2006年9月到博乐市捡拾棉花失踪,两年来家人四处寻找,但得不到任何音信。
杨艳失踪的时间与法医尸检的死亡时间大致吻合,民警提取了李红霞的血液样本,准备送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与那具疑似杨艳的尸骸做DNA比对,确认尸源。
同时,另一组侦查员对张得月进行了详细询问。他要立功赎罪,必须如实交代所知道的涉案内容。
原来,杨艳受雇于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在张得年的棉花地里拾棉花,期间与蒙古族青年阿杰恋爱。
2006年10月末的一天,阿杰告诉张得月,自己失手杀死了杨艳,尸体埋在一处废弃的砂石坑里。阿杰胁迫张得月,让他帮助移尸掩埋。起初张得月不肯,阿杰就用刀子胁迫,不同意就要其性命。张得月被逼无奈,和阿杰一道将杨艳的尸体转移到棉田附近的渠道挖坑掩埋。
不日,DNA比对结果出来,确认死者就是捡拾棉花失踪的杨艳,也初步证实了张得月交代的凶杀案是真实的。然而,当警方前往抓捕该案嫌疑人阿杰时,得知他在一年前就已经死了。
经查,2007年4月28日,阿杰酗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在公路上狂奔,途中失控翻下路基,撞死在树林带里。这个时间前一个月,张得月就因绑架杀人碎尸案被捕了,所以,他对阿杰的死并不知情。
阿杰的死,使得所有证据变成了孤证。最让专案民警困扰的是阿杰那匪夷所思的作案动机,热恋中的他为什么要毫无征兆地杀害自己的恋人杨艳呢?这起惨案又是如何发生的?
另外,埋尸地点也不太合理,根据张得月的供述,阿杰先把杨艳尸体埋在了砂石料厂废弃的砂石坑中,因为戈壁太硬难以挖掘,杨艳的半条腿露在了外面,之后阿杰不得不找来好友张得月帮忙转移尸体。但转移后的埋尸点也是戈壁地质,坚硬程度相似。按常理,阿杰只需叫来张得月在原地再挖深一点就可以了,没有理由将沉重的尸体远距离地搬运,找一个坚硬程度相同的地方再挖一个新坑。
并且,就算要移尸,自己偷偷做就好,为什么还要叫人?难道他不怕张得月把自己杀人的事说出去吗?
这些疑问让侦查员对张得月的供述产生了很大疑问,同时猜测,张得月知道杨艳死亡的详细过程,会不会杀害杨艳的人就是他?阿杰只是其抛向警方的替死鬼呢?
可张得月被警方羁押1个多月后,阿杰才死于非命,他是通过什么渠道得知阿杰死亡信息的?
会不会是关押期间,家人探视时提到的?经过核实,专案组否决掉了这个可能。看守所有着极为严谨的看守制度,张得月是重刑犯,他与家属见面时都有管教在场,对双方的行为和通话进行全场监督并记录,而相关记录显示,没人提及阿杰之死。
为了掌握更多当年的情况,警方开展了大量走访摸排工作,得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使案情出现了转机。
知情人士透露,杨艳和阿杰只是一般朋友,远没有上升为情人关系,反而是和采棉花的户主——张得月哥哥张得年关系比较密切,平时两人经常在一起,张得年对杨艳的生活起居也格外关照。杨艳因为和同住的女工发生了口角,张得年就腾出一间房子,安排杨艳住到了自己家里。
在张得月的供述中,杨艳是在他哥哥张得年的棉田拾棉花,他不可能不知道杨艳和哥哥谈恋爱的事,却说杨艳谈恋爱的对象是阿杰,他的用意到底是为了什么?
杨艳在棉田期间,与张得年纠缠不清,但那时张得年已经有家室,难道是他想摆脱杨艳而下了毒手?张得月是知情者,想用这事为自己立功,但又不想让哥哥暴露,所以编了个故事,把矛头指向阿杰,这样就说得通了。
并且,埋藏杨艳尸体的地方,正是张得年家的棉花地,也加深了张得年的嫌疑。
然而,面对讯问,张得年矢口否认自己和杨艳有过谈恋爱的经历,他说:“我和杨艳只是一种雇佣关系,她给我捡棉花,我给她支付报酬,我们没有任何的情感瓜葛,采棉季节过去杨艳就回家了,之后再也没有联系。”
因手里没有其他证据,警方也奈何不了张得年。专案组会商后,决定从死者这边再找找突破。于是,一组侦查员第二次来到杨艳家,在获得杨艳母亲许可后,开始搜索她的卧室。
自从杨艳在两年前神秘失踪后,母亲思念女儿,对杨艳居住的房间物品基本保持了原样。侦查员仔细地逐一查找,最后在一个纸盒里有了重大发现,里面装着大量信件,写信人不是别人,正是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
信件内容显示,在2000年的时候,张得年就和杨艳确定了恋爱关系,他们通过信件传达彼此的爱慕之情,持续时间长达六年。
知道这事后,杨艳母亲感到非常意外。2000年,她带着年仅18岁的杨艳到张得年的地里拾棉花,张得年百般讨好杨艳母女,试图追求杨艳,但遭到了杨艳母亲的极力阻止。那次拾棉结束后,杨艳便跟着母亲回到了伊犁。杨艳母亲万万没有想到,张得年和女儿竟然一直瞒着自己在偷偷地谈着恋爱。
这段维系了多年的隐秘恋情,在2003年的一天突遭变故。在父母的张罗下,杨艳嫁给了同村的一位村民,张得年不得不罢手,在杨艳结婚一年后也结了婚。
杨艳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凑合了两年,她就和丈夫草草地离了婚。这期间,张得年和杨艳的书信一直没有中断,为了掩人耳目,张得年在给杨艳的信中说:“我不希望你把我的信给别人看,让你的父母知道……”
这段长达6年的书信往来,在2006年的秋天画上了句号,杨艳背着母亲,再次前往张得年家拾棉花。她希望通过这次捡拾棉花和张得年重叙旧好,所以临行时没有告诉母亲自己的具体去向,怕母亲知道后阻止她。
种种迹象表明,张得年向警方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他和杨艳曾经有过一段鲜为人知的地下恋情,而这段恋情有可能是造成杨艳死亡的直接原因。
在证据面前,张得年不得不供认了他和杨艳之间的关系。
2006年8月,离婚后的杨艳写信告诉张得年,她想再次来张家拾棉花。出于多年的感情,张得年同意了,收到杨艳到博乐市的消息后,他骑车去车站接来杨艳。
杨艳捡拾棉花期间,提出与张得年情归于好,但此时张得年娶妻生子,对杨艳的感情已经淡化,最后放弃了与杨艳旧情复燃的机会,在拾棉季结束之后,支付了杨艳1500元钱让她回家了。
张得年称,他之前隐瞒这段感情,是不想再让它伤害自己妻儿,并对警方信誓旦旦地说“我有房子,有老婆孩子,我不可能为了杨艳这么一个人,为了几年前的这段感情,去谋害她的性命,我这样做不值得。”
因为缺少直接证据,警方经过认真分析,暂时放张得年回家。
就在案侦工作陷入困境之时,对死刑犯张得月的调查取得了进展。
之前专案组一直疑惑,张得月是如何知道阿杰死亡信息的,后通过排除法梳理张得月被捕后所能接触到信息的方式,注意到他在监管场所放风的时候可以和在押犯人交流。
专案组调取在押人员记录时,找到了一个叫科尔吉特的人。他是本地的一个蒙古族,与张得月和死亡的阿杰都认识。
2008年4月,科尔吉特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据他交代,在一次放风的时候,他碰到了张得月,无意中提到了阿杰死亡一事。
这样一来,杨艳之死基本排除了阿杰作案的可能,而张得月的确在撒谎。
专案组曾以为张得月撒谎是为了不暴露哥哥,可如果他哥哥并不是凶手呢?
张得月都快执行死刑了,没必要去维护一个不是亲人的杀人犯,除非,那个杀人犯就是他自己。
在2007年3月犯下绑架杀人案之前,张得月曾在2005年10月犯下一起诈骗案。犯罪心理专家分析,张得月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就从一个诈骗犯迅速蜕变成一个杀人碎尸的恶魔,这种心理变化太过突然,好像中间缺少了一个环节,给人一种衔接不上的感觉。
再看凶手杀害杨艳的手法,虽没有张得月杀人碎尸那么凶残,却明显大于张得月早期的诈骗手法,它会是张得月蜕变为犯罪恶魔的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吗?
2008年9月3日,在充分准备后,专案组重新提审张得月。
为了打开他的话匣子,侦查员让张得月复述一遍曾经的供词。
说着说着,张得月渐渐放松,开始供述自己和阿杰的抛尸细节。这时,侦查员突然插话问道:“你为什么说是阿杰杀的人?”
张得月不假思索地回答:“阿杰死了。”
“你知道阿杰已经死了?”
张得月突然醒悟,否认了前面自己的说词:“不是。”
张得月出现了明显的前后矛盾,侦查员抓住这个突破口,厉声质问:“阿杰的死是不是科尔吉特告诉你的?”
经过短暂的僵持,张得月浑身瘫软,脸色煞白,不得不缴械投降,交代了杀害杨艳的全部经过。
那天,杨艳得到张得年给她的1500块工钱,心灰意冷之下准备离开,这一切让觊觎杨艳姿色的张得月看在了眼里。晚上,他假意以送杨艳去车站为名,骑摩托车将杨艳骗走,途经张得年的棉花地时,张得月停车调戏杨艳,遭到拒绝,张得月恼羞成怒,残忍地杀害了杨艳,并就地挖坑将尸体掩埋。
4个月后,张得月犯下绑架杀人碎尸案,羁押期间从科尔吉特口中得知了阿杰死亡的消息,便在监舍内苦思冥想,精心编造了一个谎言,妄图将杨艳之死嫁祸给阿杰,然后自己“借尸还魂”,逃脱死刑惩处。
在侦查员的努力下,张得月的如意算盘崩塌,其罪恶的一生被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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