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辽宁女子离奇死亡,关键器官丢失,到底是谁动了尸体?


女子家中离奇死亡,自杀他杀成谜;尸检结果出来后,被害者家属不认可。
家属与殡仪馆签订尸体保存协议,关键器官却不翼而飞,谁动了她的尸体?
太平间停尸八年,家属上访八年,最后终于有了结论,但是家属仍然不满。
2002年1月21日早上,辽宁省瓦房店市的郭启才听到一个噩耗,妹妹郭伟在婆家服毒自杀。
听到消息后,郭启才的第一印象就是,妹妹不是自杀,绝对不会。

妹妹性格开朗,还很随和,她从小就大大咧咧,直来直去,天大的事都不会往心里装,说啥也不会去自杀。
因此得知噩耗之后,郭启才直奔妹妹家而去。
到了那里她二话不说,直接就把妹妹的衣服给解开了。
这一解开不要紧,映入眼帘的一幕触目惊心。

妹妹身上都是伤痕,而且脖子上,赫然出现两道深深的痕迹,红中带紫。
再明显不过了,这分明就是掐痕,妹妹不是自杀,是被扼死的!
郭伟的七十多岁的老父亲郭兆学看到这一幕也怒不可遏,揪住女婿李克亮的衣领大声质问:“你是如何害死我闺女的?她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老人家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说如果是你们吵架,你情急之下将我闺女杀了,看在我外孙的份上,也不要你偿命,但是你要说实话,不能撒谎。

老人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这李克亮是暴脾气,有对妻子家暴的前科,打起来没有尺度,下手很重,女儿甚至几次说要跟丈夫离婚。
女儿还说了,李克亮在外面有人。
然而,女婿李克亮说,以前我是经常打媳妇,可是这次我没有动她一根手指头。
关于妻子身上的伤痕,李克亮说那是穿衣服时不小心给碰的。
郭父质问说:“我闺女怎么平白无故会自杀?”
李克亮说:“头天晚上我们发生了争执,但是我没有打它一下,是她一时间想不开寻了短见。”
郭伟的哥哥郭启才问道:“那家里的毒药哪里来的?”
李克亮说:“我家不是开饭店的吗?为了驱赶苍蝇,就买了一瓶名叫万灵的驱虫药。”
李克亮还说:“我媳妇几年前就喝过药,两人吵架时,我说了狠话,她受不了,当时她手里还抱着孩子,就不顾一切拿起瓶子就喝,幸亏我发现及时把瓶子个夺了下来,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然而郭家人不相信李克亮的解释,因为这浑身伤痕在那儿摆着。
李克亮见岳父家的人不相信自己,就撂下一句话:“你们既然怀疑我,那就报警,走法律程序吧,随你们便,我不怕!”

很快,警方介入此案,开始验尸。
瓦房店市公安局的最好的两位法医,当着死者家属的面,开始验尸。
既然死者丈夫说是服毒自杀,死者家属怀疑不是毒死的,法医自然要解剖尸体。
他们将死者腹部拉了一道口子,把郭伟的内脏都拿了出来,然后转身就要走。
死者的哥哥郭启才纳闷了,拦住了法医的去路。

“我妹妹脖子上有掐痕,我们怀疑妹妹是被掐死的,你们既然来解剖尸体,为什么不解剖脖子,不拿出喉咙?”
法医说了一句话,让郭启才目瞪口呆:
“我们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解剖的,我们需要什么,就提取什么,不是按照你的要求来做的。”
说完,头也不回地上车离开,也没有按照程序让死者家属签字。
郭家人非常纳闷,怀疑被掐死的,不解剖喉咙,这尸检就算完了?
就在他们困惑的时候,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死者丈夫李克亮要火化尸体,说是公安局技术科同意了。

对此,郭父当然不干。
眼下闺女死因还没有查明,尸体一火化,闺女是怎么死的,那可就真的永远都无法查清了。
因此,郭家人坚决不同意火化尸体,他们还要保护尸体,直到死因水落石出。
然而他们不可能把尸体放在家里,不具备那样的条件,他们只能跟殡仪馆签订协议,让他们负责保存郭伟的尸体。

郭家人的意思是:费用算到哪给到哪,没有我们的同意,谁来都不能动这尸体。
协议签订之后,郭家人心里踏实了一些,打算申请对死者做喉咙部位进行解剖。
就在此刻,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
上面只有十二个字:郭伟因生前口服万灵中毒死。

郭家人看过鉴定之后目瞪口呆,表示不能认可这个结果,他们要申请再次鉴定。
但是重新鉴定,他们只相信更权威的部门,于是他们来到了中国刑警学院法医系。
法医系的主任说,要想检测死者是否被掐死,只能提取死者喉咙上方的喉骨、舌骨,只要是被扼死,这两个骨头肯定会有损伤。

然而当权威部门来到殡仪馆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再次让人震惊:死者的喉咙被人开刀了,能证明死者是否被掐死的喉骨、舌骨不翼而飞!

得知消息,郭家人难以置信,他们明明跟殡仪馆签了合同的,没有他们同意谁都不能动,如今是谁如此胆大,在尸体上动刀,还把喉骨、舌骨拿去了?

他们怒气冲冲地到殡仪馆质问,负责人说不知道;他们又到公安局询问,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说不知道。
一怒之下,他们将负责保管尸体的复州城殡仪馆告上法庭。
是啊,郭家人给殡仪馆出钱了,双方也签合同了,殡仪馆有保管尸体的义务;如今尸体上被弄个大口子,人体组织被不明不白弄走了,不告他们告谁?
2007年12月3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结果是原告败诉,依据是“证据不足”。
但是,通过这场诉讼,郭家人还是有重要收获:殡仪馆在庭审的时候承认是公安局的法医在死者喉咙上动了刀子。
法官也说了:你们可以找他们(两个法医)要。

郭家人对此难以置信,既然法医拿走,为什么当时不通知家属?为什么不承认有这回事?为什么不向上级部门提交?
刑警学院的专家说,舌骨和喉骨弄丢了,是否被掐死就成为难解之谜。
但是死者是否中毒,还是可以弄清楚的。
一是看死者消化道有没有毒药,二是看毒药的量是不是足以致人死命。
换言之,仅仅是体内有毒药,还不能说明死者就是服毒死亡,还要分析血液中毒药的浓度有没有达到致死的标准。
法医说了,不好意思,我们当时一着急,把查血液的事给忘了。
郭父一听彻底崩溃了,这样一来女儿的死因不是永远成谜了?女儿不是要永远死不瞑目了。
不行,他们要去找法医,讨个说法。

可是,这两位法医已经不在,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郭父不甘心,他背起行囊,带上干粮,踏上了漫漫上访路,他要为死去的女儿讨个说法,不然他是死不瞑目。
没想到,这一走就是8年。
七十多岁的郭兆学老人,夏天头顶烈日,冬天冒着寒风,鞋底都磨破了几双,光北京就去了47次,车费都花了十几万。
人大代表得知郭家人的诉求,也感到非常震惊,很同情他们的遭遇,在人大会上提出提案。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的诚心感动了上苍,辽宁省公安厅领导得知情况拍案而起,批示对此事进行调查。
公安厅派出的调查小组经过一个多月艰苦的工作,终于得出一个结论:
此案涉及的公安法医部门,素质不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移交工作做得不到位;行动迟缓,没有及时收集证据。
为此,调查组建议大连市公安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酌情处理。
然而郭家人对此处理结果不满意,因为调查组并没有与受害者家属进行一次接触,对责任人如何处理,语焉不详。

还有,郭父说,八年了打官司花了六十多万,为此家徒四壁,债台高筑、一贫如洗。
可是尽管付出这么多,女儿怎么死的,到最后还是没有弄清楚,女儿还是无法瞑目。
郭家人无法咽下这口气,郭伟的丈夫李可明也觉得非常委屈:
“媳妇死了,伤害最深的是我,儿子没有了妈,这个家散了,我吃这么多的苦,谁又知道?”

“你们可以怀疑我,但是公安部门已经下定论了,人是自杀跟我没有关系。”
“既然这样了,你们还不相信公安机关,还要上访, 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不是你们自找的吗?”
“现在尸体在那里放着,你们想什么时候验尸,可以随时,多简单的事,上访个啥?”
不了解真相的人,听了这话觉得没错。
然而现在尸体上的关键器官不见了,就是验尸一万次,又有什么用?

写这个案件的时候,心情非常沉重,这起案子非常典型,让人看后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说不清是惊诧、恐惧还是无奈和悲哀。
本来一件简单的案件,硬是因为法医的“疏忽大意”、“业务不熟”,给被弄成了奇案,随着关键证据的丢失,郭伟的死因成为永远的秘密。
就是李昌钰来了,恐怕也无法得出一个客观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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