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谈恋爱未果实施强奸,大妈:我不敢反抗,他要拿针缝我下面


66岁大爷与57岁大妈相亲谈恋爱没结果而分手,但男子心有不甘,自己这么大岁数了还要遭遇失恋被人抛弃的耻辱,实在忍不下去。
他找到了年过半百的前女友要求符合被拒后竟然干出此等匪夷所思的荒唐事:
“你不和我好你也别想好,我66岁了,我不想活了,也要让你死。”
“你要是和我过,把你的身份证,银行卡给我,我要控制你。”
“要是不和我过,我要你死,拿刀扎你,我要把你的下面拿针线缝上”(来源: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件经过:
66岁的曾大爷单身了很长一段时间,实在不想后半辈子一个人过下去,还是想找一个老伴搭个伙过日子,他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57岁的尤大妈,大妈看着精神抖擞的曾大爷,虽然比自己大个10来赚钱,但看起来身子骨还硬朗,至少不需要自己给他那么早就端屎端尿地照顾,所以也就同意与曾大爷来往,开始了一段黄昏恋情。
随后尤大妈要曾大爷给30000元当确认两个已经确定恋爱关系了,但是曾大爷借口说一下子拿不出30000元现金,就先给了20000元,尤大妈也没多想就先收了20000元后答应先与曾大爷谈恋爱。

随后没多久,曾大爷找了个机会与尤大妈约会,这曾大爷虽然年纪大了,但性需要可不输年轻小伙,他迫不及待地要与尤大妈发生性关系,尤大妈也在他的花言巧语下同意了,两人最终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交往了一年多尤大妈感觉和曾大爷不合适,她发现曾大爷这个人控制欲特别地强,自从谈恋爱之后把她的人身自由都控制得死死的,尤大妈平时有喜欢跳广场舞的喜好,但是曾大爷却非常反对她与广场上的大妈大爷们跳舞,要是看到尤大妈与其他大爷做舞伴的话,他那醋缸子就倒了,非要与尤大妈吵起来不可。

随后尤大妈发现曾大爷也没有什么积蓄,这黄昏恋要是没有点养老钱也不行呀,到时自己成了免费保姆不说还得自己倒贴钱,尤大妈考虑的也是很现实的问题也并没有什么不妥,加上曾大爷那脾气也不行,刚开始为了讨尤大妈欢心表现得不错,这相处一段时间那本性就暴露了,脾气太爆,控制欲太强,难沟通,甚至会有暴力倾向走极端,尤大妈不由担忧要是把自己搭他那后半辈子会过得很可怕。
于是她向曾大爷提出了分手,当着他的面把那两万元转给了曾大爷的女儿,两人就确认断了关系。
当然,曾大爷是非常不甘心的,他觉得自己付出了这么多的感情最终还是换来分手的结局,但是尤大妈执意要分,他也没了办法。
和曾大爷分手后,尤大妈很快就和小区保安李某确定了恋爱关系,某54岁比曾大爷年轻多了,并且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待人也随和。
就这样尤大妈与曾大爷彻底断了关系。
但是曾大爷还没有从失恋中走出来,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到底有什么问题,这回竟然直接找上门来了,并且做出非常荒唐的事情来。

就在尤大妈与保案李某交往的第三个月,曾大爷还是心有不某,决定再去找尤大妈,他觉得自己比李某要强,怎么尤大妈还看上李某了,心里就特别不平衡.
案发当天尤大妈下班去饭堂打饭回来,却看到曾大爷站在自己的门口,还带着一个拉秆箱,尤大妈以为曾大爷是找她有什么事呢,所以也就没有什么防备,让他进屋里说.
但没想到曾大爷进了屋子之后却把房门给反锁了,拉秆箱也拿进来了,尤大妈问他要干嘛呢?他却眼睛通红的,对尤大妈说:"你不和我好你也别想好,我66岁了,我不想活了,也要让你死。"
刚说完就还往尤大妈的脸上打了一耳光,还没等尤大妈反应过来就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扯她的上衣,一会就把尤大妈的衣服给扯掉了,上身就全部裸露了,还没完呢,他还要扯尤大妈的裤子,尤大妈这下可急了,拼命反抗,但是力气没有曾大爷大,没一下裤子内裤全让曾大爷给扒掉了,尤大妈又羞又怒,怒斥曾大爷两个之关已经没有什么关系的了,可不能乱来。
但是曾大爷不听,他一厢情愿地按住尤大妈说:“你要想和我过,就把你的身份证,银行卡交给我保管,我要控制你。要是不想和我过,我就把你的底下(阴部)缝上,然后用刀扎死你,我也死在这。”
说完放开尤大妈然后竟然从箱子里拿出了一根针,还有一个黑线团,还有一把长度20CM左右的水果刀。
他把水果刀在尤大姐面前晃着,说现在要和尤大妈发生性关系,尤大妈吓得不敢动,被迫躺在地上的床垫上,曾大爷把自己扒了个精光趴到尤大妈身上就野蛮地进入了她的体内。
等曾大爷完事之后,尤大妈为了摆脱他的纠缠,假意说让自己考虑考虑,之后借故赶紧离开了屋子去干活,但是曾大爷却担心她报警而拿走了她的手段,然后一直跟着她,尤大妈没办法只好找机会求助。
快以下班的时候尤大妈说要拿手机去打卡从曾大爷手中拿回来了手机,但曾大爷还一直跟着她,她找到了一个机会求助同事司某,把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交给他帮保管。
尤大妈打完卡趁机往外跑,曾大爷追了上来捉住她质问是不是要告诉她的领导,两个人在拉扯中尤大妈大喊救命,随后赶过来的保安把曾大爷按住,随后报了警。
到案后曾大爷辩称自己与尤大妈存在恋爱关系,当天也是经尤大妈同意才与之发生性关系的。
但尤大妈直言:“他当时拿着刀,还拿着针线,说要拿刀扎我,拿线缝我阴部,我害怕不敢反抗才同意的。”
最终曾大爷因涉嫌强奸被提起了诉,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显然曾大爷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是毫无疑问的。
在《刑法》中对强奸罪构成的要件做出了两个关键点的解释:
第一,行为人与受害人发生了实际性的性交行为(男方生殖器插入女方生殖器)。
第二,行为人与受害人发生性行为并非在行为发生前征得受害人同意,也就是其行为实际上是违背了受害者的意志的。
那么强奸案在取证方面并不容易得到准确的证据,往往不能听取一方的供词,应当多方事实依据进行判断。
很显然,在尤大妈的体内提取到的生物信息与曾大爷的DNA是吻合的,那么曾大爷与尤大妈发生了实际性的性行为是确定无疑的
所以接下来曾大爷是否构成强奸罪,那关键就看曾大爷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尤大妈的意愿。
案情事实:
本案中曾大爷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尤大妈发生性关系,从现场勘查来看也能看了个眉目来,如果尤大妈是出于主观意愿同意与曾大爷发生性关系的,那曾大爷何须暴力撕破尤大妈的上衣呢?并且尤大妈身上也有曾大爷暴力所留下的伤痕,同时曾大爷也解释不清楚随身带的水果刀与针线是出于何意?
并从尤大妈平时的言行,亲朋好友的证词中得知,尤大妈的为人一向本份,并不会乱搞男女关系,并且当时已与李某确定了恋爱关系,根据“高度盖然性”的规则标准进行判断,尤大妈违背伦理道德与曾大爷主动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并不高。
最终,曾大爷使用“暴力手段”对尤大妈进行威胁达到与之发生性交目的,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要构。
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的情节恶劣程度、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曾大爷在强奸过程中持刀威胁,并想控制尤大妈人身自由,其情节恶劣已构成了增加刑法量的标准。
因此,最终曾大爷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说句题外话,这位曾大爷活到66岁了,竟然还如此的荒诞无知,还没有活明白呢。
一个人要想生活过得好,家庭美满幸福,一辈子能有个相依相伴的人过一辈子,还真得活得清醒为好,一个人要懂得自省自律,与人相处应当要有同理心,婚姻是两个人两个家庭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人的问题,看待问题都应从大局着想,以自我为中心只图自己的痛快,损害了他人的权益与尊严,最终自己也将无人相伴,孤独终老,但有甚至,身陷囹圄,晚节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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