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过画像能抓到犯人吗?其实另外三种方式更有效


在现代摄影技术还没有发明出来的时候,人们更多的是利用文字或者是绘画的形式记录生活以及人物形象等。虽然古代出现了很多书法、绘画的大家,但是他们的文字或画即使再描述、描绘得栩栩如生,还是与真实存在的事物或人物存在差异的。
特别是当人们遇到需要精确识别的对象的时候,那些画作就显得作用不大了。比如在古代,官吏抓捕罪犯时需要用画像来对照、比较罪犯。不过这样的方法显然存在很大的弊端,由于画作与真人的差异,官吏很可能会找错人。

尤其是遇到一些比较狡猾的罪犯的时候,他们如果稍微进行乔装打扮,官吏就会难以辨别,在这种情况下,错杀“无辜”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更不用说找到真正的罪犯了。
另外大多数罪犯的画像更多的是画师根据目击人的描述画出来的,因为描述的不准确或者受主观想法的影响,最后呈现出来的罪犯的形象并不完整和立体。
如此一来,官吏搜寻罪犯是非常困难的。实际上,古代的官吏虽然需要罪犯的画像来辅助办案,但是他们最主要的方法并不是参考画像,毕竟仅仅是局限于画像的话,那些罪犯早就逃之夭夭了,所以他们更多的是借助其他三个方面的依据来帮助自己找到罪犯。

第一个就是古代的“身份证”。古代的身份证当然不同于现在的身份证,早在秦国时期,商鞅就为百姓们制作了“照身帖”。
秦朝的“照身帖”是竹制的,竹板被打磨光滑后上面写着自己的籍贯等个人信息,还有自己的头像。当时的“照身帖”在秦国是人手一个,每一个人都需要贴身戴着,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没有“照身帖”的人则会被认为是“黑户”或者是间谍。
后来为了能够更广泛、更精确地识别人们的身份,还发明了僧侣游方时专用的度牒,以及学子、商贾专用的路引等可以识别身份的凭证。有了这些凭证,才能够实现自由出入。
在古代还有夜间禁止出行的“宵禁”政策,如果一个人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在街上溜达,那么这个人很有可能被抓起来审问,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帮助官吏们找到罪犯。除此以外,古代“造假”身份证的情况也很少,因为不论是身份证的材质还是身份证的编写等,都会被官府管制,不容易被仿制。

第二个是保甲。所谓“保甲”就是以“保”作单位,如果官吏在一个“保”中发现了罪犯,且没有收到同一个“保”中的其他人的举报,整个“保”都会因此受到惩罚,类似于“连坐”制度。
在这种比较严格的惩罚机制的影响下,大家都会自觉主动地监察自己周围的一切。另外,古代的交通工具并不发达,人口的流动性也是比较小的,一个地方一旦出现陌生人就会引起大家的关注。人们在看到陌生面孔的时候就会去打听来人的身份,如果此人的行为诡异,官差还会将他们带到官府盘问,这样一来罪犯的行为也会被限制,是不容易逃脱的。
第三个是悬赏。对罪犯“知情不报”的人会受到惩罚,那么主动上报的人则会被嘉奖。比如,官府为了能够激发百姓检举罪犯的积极性,常常会进行“悬赏”,如果检举成功就会收到官府的奖励金,那些奖励金可能会是丰厚的金钱,也可能是粮食或者其他贵重的物品等。
宋朝时期,统治者在这一方面的奖励增加,能够检举并将罪犯告以天下的人得赏五万钱。明朝时期,检举罪犯的奖励更为丰厚,不仅可以授予检举人官职,甚至官府查收的罪犯的所有财产都可以归于检举人之手。

以此看来,虽然古代的科技以及刑侦技术比不上现在的水平,但是古代人民也是充满智慧的。在相对完善的惩罚和奖励机制的制约下,人们是能够比较自觉、主动地监督整个社会的。
也许技术的缺失可能会让检举、追踪罪犯变得很困难,但是在“全民参与监督、检举”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即使罪犯非常懂得隐匿行踪,他们也不可能长时间生活在“无人”的状态下,最终总会无处可逃。从这种机制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团结”的重要性,打击罪犯是需要全民参与的,只有每个人都有这种心理,坏人才会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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