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有一个特殊规定:士兵打仗可投降,唯独不能对这个国家低头


众所周知,耗时5年之久,终于在1945年二战结束。新的国际形势建立起来,世界范围内分为了美苏两个大的阵营,两个阵营在此期间,没有发生正面的大规模冲突,但是在局部战争和各领域都进行了激烈的争霸,所以又称“冷战”。

“冷战”客观上推动各自的科技进步,大量的先进武器被打造出来,但也消耗了大量国力。1991年,不堪重负的苏联解体。美国就此独大,成为世界仅存的超级大国。论是经济是军事力量,都没有谁能和它抗衡。这也让美国称霸世界的野心逐渐膨胀,长期在世界推行它的霸权主义。

为了维护其世界霸主地位,美国在战后没少开战,参与和发动的起码超过了200起。比如大家熟悉的1950年朝鲜战争、1965-7975年越南战争、1991年海湾战争、1999年入侵科索沃、2003年伊拉克战争、2003年阿富汗战争等等,可以说美国搅动着世界局势,充当着“世界警察”的身份。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利益,有利益就必然有冲突,有冲突就必然有战争。战争总有输赢,即使强大的美军也是如此,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就是个例子。有失败就会投降,毕竟美国大兵也是人,不能光为政客想,也要为自己想想啊,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战败何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于是在战场上,美军有一个不成文的特殊规定,那就是在打不赢、弹药打光的情况下,士兵是可以投降的。但也有例外,有一个国家绝对不能低头投降,碰到要死战到底。投降,历来被认为是懦弱的行为,有损国家尊严。但是换过来想想,你被一百个人包围了,根本没有赢的可能,抵抗下去就是一个死字,倒不如投降活命。

美军规定,可以投降,但必须是在自己真的弹尽粮绝,确定得不到后勤支援的情况下。毕竟这种时候的美国大兵就是待宰的羔羊,子弹没有,饭也没吃上,哪有精力、实力再取得什么战果,抵抗下去只是徒增伤亡,没有任何作用。

但是,别担心,即使俘虏了美军也会动用所有力量保证你周全、可以回来。但是,美军里有一条特殊的规定,你可以向所有国家投降就是不可以向这个国家低头,这个国家就是日本。战你都要战死,如果侥幸投降活了回国你也要受到严厉指控,生不如死的。

为什么会有这个规定?是因为二战时日军非常地不人道,根据《日内瓦公约》,放下武器已无威胁的敌军俘虏不可杀、要优待,红十字会的护士也不可以杀。但是野蛮的日军偏不,管你什么国际法,俘虏、护士都不放过,惨遭杀戮。

所以,在战场上,美军规定对于没有人道的日本,就算死你也要战死,不能投降,给日本机会,不然你会遭遇比死更残忍的迫害。这也算是看透本质,吸取教训吧。更让人奇葩的是,战争一结束,美日像是没有发生过大战一样,成为了战略盟友,真是应了那句“这个世界,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什么永远的敌人。”过去的伤痛都忘光了,只会有一个结果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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