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唯一敢不遵守国际公约的国家,结果因此葬送20万名士兵


众所周知,国际公约就是各国同意,且联合制定的公约,理论上来说参与的国家都得遵守,没有参与的国家也应当遵守,如果视若无睹的话,是要受到惩罚的。惩罚的力度一般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方的行为过于极端的话,那么以牙还牙是最好的方式,近代就有个国家敢这么做,结果葬送20万名士兵。

他就是赫赫有名的“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行事我行我素,基本没有把人命放在眼里,随意的进行迫害屠杀,且还把杀人当做是取乐对象,倒在他们刀下和枪下的群体,高达数百万之巨,如此的行为显然是要被声讨的。除此之外,面对俘虏日军也采取同样的方式对待,喜欢以“虐杀”收尾。

根据《日内瓦公约》中的俘虏条约规定,是不可以随意杀害俘虏的,条约还明确规定要优待,但在那个年代,能够活下去已经不错了,优待等于是做梦。结果日军却不以为意,觉得条约是用来约束弱者的,无法制裁强者,所以仍旧肆意的残害俘虏,里面也包括美军以及澳大利亚军队。

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俘虏一支1000人的医疗团队,他们先是从这些人口中套出有用的信息,然后开始实施虐杀,女性被男兵折磨,男性则是实施酷刑,直到失去生命特征为止,基本上没有谁是完整的。收到这个消息,别人能忍澳大利亚可忍不了,里面有部分是澳大利亚的公民,他们坚决要为同胞报仇。

随后的交锋中,澳大利亚士兵俘虏日军根本不会心慈手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最为让澳大利亚解气的还是“新几内亚战争”。那时候日军意图牵着美军的进攻意图,吸引主力部队的注意,结果没有想到被团团包围,20万人被困在岛屿中,粮食补给被切断,举手投降是唯一能做的事情。

双方在僵持十几天后,日军还是低头了,举着白旗走出丛林。而在这个时候,澳大利亚军舰直接架起机枪,朝着日军疯狂扫射,整个过程持续半个多小时,俘虏全部倒在地上,存活的日军士兵不到千人,残肢断臂随处可见,比人间炼狱还要可怕,日军为他们的残暴,付出惨痛的代价。第二天日军收到消息自然也是无比愤怒,同时也留下浓厚的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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