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快乐暑假,安全第一!当前,正值暑假,道路人车流量大、路况复杂,青少年假期活动增多,为了让安全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请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我们一起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红灯停,绿灯行。
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未满18周岁严禁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
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
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
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学生要尽尊法守法之本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
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
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最后: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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