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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火!男子在必胜客吃出石子致下颌损伤,店家不负责还故意激怒他


8月2日,黑龙江哈尔滨,田先生与朋友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万达广场F1层必胜客就餐,突然嘎嘣一声,好像嘴里咬到很硬的东西。吐出来一看,居然是一个黑色的石子。田先生非常生气,卖得比别人家贵那么多,居然还会出现的这样的情况。

田先生立马向工作人员理论,工作人员听完田先生的陈述后,立马将桌面上的石子与菜品等证据收完,声称要等经理处理此事。
可不曾想,田先生等了两小时后才发现,经理不仅没有处理问题,却还一直在办公室喝茶。然后我再问他这件事具体怎么处理的时候,他言语中处处挑衅,辱骂,甚至用“那你想怎么处理,你把我打一顿吧”这样的话来激怒我,视频中那个值班经理的嚣张态度也显而易见。换了一个女经理跟我们谈,等了很久店长来处理,他先让田先生到医院检查。

他立刻就去了黑龙江省医院检查,店长并没有派人跟随我就医,还说如果监控查不出来是他们的问题他们拒不负责,看见店长也是这种解决方式,田先生气坏了。
检查结果就是颞下颌关节损伤,由于外力伤害创伤导致咬合范围受限,只能吃流食然后静养。就医结束回到店里,店长看到医院报告单,不仅怀疑它的真实性,而且用他自己所谓的“专业知识”质疑三甲医院,话里话外无不透露着他比医生都清楚我的伤情如何,觉得我这个是小事,跟我说他无权处理,不能给我答复。
他说他看过监控了,这事责任不在他们店,也不在于田先生,是供货商供应原材料的问题。店长还声称,他以前是学医的,根据报告显示的内容来看,他认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后续给客服打电话,说两个工作日能解决,结果一天拖一天,迟迟没有人能给我处理。

针对这个事网友们很气愤,纷纷评论:“必胜客的东西真的死贵,服务态度也不太行。”“从来不去必胜客,服务态度贼差。”不管什么样的餐厅,客人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问题。可必胜客的做法是如此的无耻,令人无法想象。餐厅员工的服务态度也实在太离谱了,一副嚣张蛮横的姿态,“不行的话,你来打我呀”,这么无耻的话语不知道怎么说的出口
也有的网友说:必胜客不敢担责、拖延处理的做法,让人气愤!顾客来店内就餐,消费者的就餐安全理应是店家的头等大事。出现问题,必胜客作为店家不积极主动处理,难道想店大欺客不成?
在饭店就餐遇到类似问题的一些新闻报道中,店家基本都能积极主动处理,以让顾客满意为准。而必胜客的经理居然还叫嚣“我就处理不了,你打我一顿吧”,这到底想做什么?堂堂经理,怎能说出如此无赖之话!必须向顾客道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原材料的问题,还是必胜客加工过程中的问题,必胜客都应向田先生先行赔偿就医花销,补偿损失,弥补顾客就餐体验。
还有的网友说:必胜客出问题不是一次两次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里面的东西非常贵,说实话味道也一般,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去吃?尤其是孩子,过生日的时候特别喜欢去必胜客,可能贪图他们的小奖品,也可能这些味道适合孩子。
从披萨饼里吃出来小石子,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大人吃了都会颌关节受伤,如果是孩子吃了那还了得!如果确实是必胜客的问题,不是客人故意栽赃陷害他们,那必胜客必须拿出应有的态度,老是这样躲着不是办法。工商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部门也要行动,对这样的店铺必须进行惩罚。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这家店的经理曾说到解决不了,大不了你把我打一顿。这不是打一顿不打一顿的问题这位先生只想有一个解决方法就找一个公道嘛,可是连续三天都没有妥善的解决方法。这位先生也受伤了,对日常生活有影响。
田先生本想品尝美食,可就餐却吃出了异物,好心情全没了,如今甚至还堵心,太倒霉了!面对必胜客的拖延处理,田先生一定要把证据、就医票据等保存好,以备后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还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据此,田先生除了可以要求退还用餐费用之外,也有机会向商家索要十倍赔偿。田先生如果与必胜客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维护合法权益。
一家店中只要出现一点状况就会对这家店有影响这就应该妥善解决并且店员应该负责或者老板也应该出面处理,但这件事却没有人敢于出面。让这位大哥一直不能解决没有个公道这样的话对两方都不好。
这家店也许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的话,就也许就没有人去这家店,对生意不是很好,这个经营就会有影响所以说,希望这家店可以有一个好的处理方法,对这件事也希望这位大哥能够早日康复,这件事能够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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