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变老了?老太交20位男友以买水果为由骗钱,利用老男人们好面子心理骗7000块


“黄昏恋”遇到“黄昏骗”,老男孩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现在网恋奔现已经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利,不少老人也会在网上寻找知己。
上海有一位年过花甲的阿姨,前前后后交了20位男朋友。
每次呢,都会带他们去水果店约会,而且净买上千元的昂贵水果,这……不就是果托吗?
主要这些男友呢,也没有觉得苗头不对,反而是心甘情愿买单。直到大妈遇到了张老伯。
老伯说,他是在某款婚恋APP上认识这位花心大妈的,刚开始两人相谈甚欢,感情那叫一个好,恨不得立马奔现。
结果等到见面时,张老伯发现这位大妈可不简单。
她先是开始自己的“甜蜜攻势”,挽着老伯的手,随后邀请老伯去家里做客,“随便”买些水果。这一买,就买1200块的,老伯也觉得贵,但碍于面子没有说破,等付了钱,大妈找借口玩起了消失。
张老伯越想越不对,赶紧报警,这才发现大妈的手,前前后后挽过19个人。这……爱情果然像龙卷风,来得快去得也快!
警方经过查证,发现大妈交了20位男朋友,而且约会地点,大都是在水果店,最后将花心大妈抓捕归案。

网友说:见过酒托饭托,没想到赵老太一个人却干起了水果托。一个月交往20多个老汉,她是真的强大,60多岁的年龄能想出来这种赚钱的方式,也是个人才,可惜聪明用错了地方。自以为机智,一个月赚了7000多块,实际上已经把自己的老脸丢尽,还可能要进监狱。
从法律上来说,老太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刑法中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让对方产生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损失。
本案中的赵老太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赵老太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虽然赵老太并没有直接欺骗这20多个老汉的钱财,但是骗钱的手段并不会影响最终的构成诈骗罪的认定。
赵老太一开始就为了骗取20多个老汉的钱财,故意通过亲密的拉手等动作误让这些老汉以为是和自己在搞黄昏恋,进而购买了高档水果,出分了自己的钱财,此后赵老太又通过退货的方式拿到水果钱。完全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构成要件的。
当然,如果有的老汉是真的想给老太买水果,不管赵老太是否在欺骗自己,也就是说在老汉没有受到欺骗的情况下做出的买水果行为,这样的老太是不构成犯罪的。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诈骗都构成犯罪,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犯罪数额要求。根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赵老太诈骗20多个老汉,一共价值7000多元,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标准,自然是构成诈骗罪。
当然,如果赵老太能够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钱赔偿,或许还能有所挽救,不会被判刑,不然既丢了自己的人,也给家人抹黑。

阿姨的行骗主要利用了男人渴望婚恋和好面子的心理。网络聊天时候,阿姨积极回应,表现出对男友很满意。见面后,阿姨更是积极主动牵手,表现出对男友满意度非常高。
而阿姨邀请男友去家中坐坐,更是让男友觉得,稳了。让男友觉得婚恋希望非常大,后面才好下手。阿姨家里没水果了,买点水果没问题吧?阿姨我都那么积极主动,你作为男友表示一点心意,没问题吧?
也对,到嘴的鸭子肉总不能飞了,付点水果钱,稳一下。再一个,旁边有那么多人,一个男人不付钱,面子抹不开啊。只要男友付了钱,以阿姨几十年的阅历,找个理由离开还不简单。
男友们没有发现被骗吗?我看,不见得。活了几十年的老大爷了,被一个老大妈骗了,说出去多丢人,不要面子吗?这种面子心理,即使知道被骗了,也不会给别人说,更不会报警。再一个,上海的老大爷们可能真不缺那几千块钱,才使阿姨一次又一次的骗钱成功。
年轻人对酒托比较熟悉,阿姨搞出的“水果托”也是类似的,但阿姨们、大爷们不太熟悉。我们不妨说说怎么看穿像酒托一样的水果托。
首先,主动加你微信其他聊天软件的,大部分不是各种托,就是各种业务员和微商。然后,跟你聊天很快进入正题,主要以婚恋为话题,会很快邀你见面的,90%是各种托。第三个,选择高档消费场所,或者选择高价物品购买,并要求你付钱的,不是各种托,就是专门来“宰”你的。
最后,买了一大堆东西,或者买了很贵重的东西,之后改变原计划,或借口离开的,100%是各种托了。
谨记:凡是要从你手中直接或间接拿钱的,大概率都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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