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资治通鉴》汉纪 孝桓皇帝 延嘉五年 公元162年
六月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
【译文】六月初三,中藏府承禄署失火。
【解析】中藏府其实就是汉朝的内库
《后汉书·段颎传》
(窦太后)敕中藏府调金钱彩物,增助军费。拜熲破羌将军。
边关打仗,军费开支由国库出,内库是皇帝私人的,所以说增助军费。可以补充军费,可以想象内库的财物规模。
承禄署是中藏府中的一个分支机构,掌管宫中的人员俸禄以及皇帝赏赐等事项,宫中人可多了,从皇帝后宫,到宫女太监,再到禁军,俸禄全出自承禄署。
承禄署起火之后,桓帝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
《后汉书·桓帝纪》
八月庚子,诏减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与冬衣;其公卿以下给冬衣之半。
住寺的意思就是卧病在床,只要在岗位,再困难也满额发冬衣,连三公九卿以下的级别都要减半,禁军的待遇相对不错,毕竟虎贲、羽林都是皇上亲自调动的部队。
可见承禄署大火,烧了多少物资!
像这种物资聚集的场所,管控必定十分严格,很难起火,一旦起火,当中就可能藏污纳垢。
因为贪官监守自盗最后搞出个天大的窟窿,无法弥补亏空的情况下,往往就用一把火来掩盖贪污事实,企图让物证化为灰烬。
最后再推出个小鬼,以失火罪担责,以此瞒天过海。
像这种资源型机构发生火灾烧毁资源的,一定要严肃调查,不能蒙混过关,其中的猫腻,不查不知道,一查可能就是稀烂的一片。
这火,表面上看是寻常的火,一查或许就是人心中的贪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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