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被震撼了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等等上班时间久了,经常听到人们感叹:每个领导、经理……都有过人之处!
 
一天,籍文举真的领教了,而且确实不是第一次了,但是是最近的一次。
 
籍文举在一个机关单位上班。
 
大概一个月前,跟着单位领导出去办差。出去的一行5人,一个副局长带队算组长,一个主任领班当副组长,籍文举和另外2个人算组员。
 
出发前,准备的行程、表格、讲话、方案等等一应俱全。
 
副组长让把讲话提前给了副局长(也就是组长),毕竟讲之前得让组长熟悉一下稿子。
 
因为是再正常不过的业务,副局长说不用大改了,只是自己细节上小修小改就行了。
那天天也不早了,副局长让大家都回家休息了。
 
第二天,一行5人就出发了,到了办差地点,等组长讲话时,几个人发现讲话内容和先前提供给组长的稿子比,相差很大,而且很明显,组长的稿子更简明扼要。
 
通篇讲话都是长话短说,另辟蹊径。
 
副组长感觉稿子好,就告诉籍文举,工作完毕后把组长的稿子要回来,整理下,算是一伙人跟着局长学习学习。
 
结果那次差任务比较重,繁杂的任务让全组上下有点焦头烂额。
 
因为整理稿子是单交代给籍文举的活儿,其他的组员也没上心,而籍文举忙起来也忘了再给组长要改后的稿子。
 
带班的副组长也没有再提。
 
一个月后,忽然有个紧急的与上次活动类似的工作。带班副组长想起了副局长的稿子,便朝籍文举要,参考参考。
 

此时的籍文举才恍然大悟,心想,我曰,自己竟然把这个事忘到九霄云外猪八戒他姥娘家了。
 
从小就学,Better later than never(迟做总比不做要好,或者翻译为: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籍文举很不好意思,带着一线希望去找副局长(组长)要稿子。
 
因为一个多月了,如果副局长(组长)手写改的稿子,可能稿子早就粉碎了,遗失了……,都有可能,总之,再找到的概率感觉很小。
 
但是,籍文举到了副局长屋,刚问完,副局长马上从电脑里调出了那篇自己改的稿子。
 
籍文举彻底被震撼了。
 
一边是自己没记性,副组长交待的工作不但没干好还忘了。
 
一边是人家领导自己改的稿子还存着电子版,一个月了,说一句就能想起来而且拿出来电子版。
 
此乃天壤之别也。
 
认真做事是永恒的话题,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三人行必有我师,黄河真不是吹出来的……。
 
籍文举带着这样的思索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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