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突遭全网下架!谭Sir要赔1000万还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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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这样下去,裤子可能都要赔光了!”
说出这句话的,正是自带slogan“全球华语地区享有一定盛誉”的谭sir,谭乔。
相信关注《谭谈交通》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了,作为“国内综艺天花板”的这档普及交通法节目, 目前遭到了全网下架。

图片来源:@凤凰网财经
在聊这个事情之前,我认为还是有必要跟大家再稍微简单介绍一下:
谭Sir和他的《谭谈交通》
作为成都电视台旗下《红绿灯》节目的一个栏目,《谭谈交通》最初是成都本土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当时任职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处民警的谭乔,是节目唯一主持人。
从2005年开播到2018年停播,《谭谈交通》创造了无数精彩的交通警示画面,在B站二创火了之后,更是诞生了无数爆梗,快乐源泉。
什么《二仙桥大爷》、《气球哥》、《富贵大爷》、《腰马合一》等等,谭Sir的一次次普法的过程中,更是带观众看尽了生活百态。

经典中的经典
图片来源:《谭谈交通》

摇摆哥
图片来源:《谭谈交通》

令人感动的富贵大爷
图片来源:《谭谈交通》


图片来源:《谭谈交通》
这些节目的背后,除了具有非常欢乐的氛围外,还有浓重的人情味和普法性质,一经播出深受大家喜爱。
特别是“二大爷”,现在更是谭Sir的御用搭档,玩梗拍戏各种6。


就连我这个没去过成都的人,都知道去二仙桥要走成华大道。

说回正题,在前天下午,谭乔发微博称,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
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现在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

事件开始发酵,一家叫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诉谭乔上传《谭谈交通》侵犯其著作权。
以B站为例,谭乔在B站上发布的视频目前已经从345个缩减至80个,甚至上万个网友二创的视频也被投诉下架。

一些经典桥段基本都无了
谭Sir在视频中回应道,目前《谭谈交通》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
“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任何机构签订了这种合同或者协议。那原创者就是我谭乔自己,而且这个视频记录方他就是一名摄像的记者,这样的情况有没有权力单方面出售《谭谈交通》的版权?”

图片来源:@谭乔
谭乔表示,这次《谭谈交通》所面临的问题,有可能是我国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第一个具有代表性、里程碑式的案例。



图片来源:@谭乔
最后,谭Sir还表示要能请罗翔老师来,好好聊一聊这个事情,到底自己构没构成侵权?希望能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不少网友也对此纳闷,一家既没有出演也没有拍摄视频的公司投诉侵犯版权,而这种投诉居然是合法的,谭乔还可能败诉,简直离谱……
那么这家要告谭Sir的公司,到底是什么来头?
半年诉讼60起,腾讯、百度、抖音、小红书一个没跑
谭乔口中的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名叫张宇航,股东名为邱键,然后就没了,整个公司就这俩人。

图片来源:天眼查
而接下来的信息,就更加不得了了。
根据这家公司目前起诉他人或公司的开庭公告竟然多达60条,各个都是耳熟能详的名字,什么B站、抖音、咪咕、小红书、爱奇艺、腾讯、快手、百度、搜狐、乐视网、优酷、华为等等,皆是被告。



部分开庭公告截图
可以说,你知道的,就没有他没告过的,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侵害作品信息的纠纷诉讼。
网友认为这是典型的“恶意抢注”、“诉讼恶棍”公司。

而在进一步深挖这家公司后,可以发现,公司成立4年,每一年的年报社保缴纳人数都是0。
图片来源:天眼查
甚至公司的注册地址都被媒体扒出,实际只是一家服装店……
图片来源:@看成都
成都广播电视台称:没有索赔千万,“于法有据”
就是这样一家18年才成立的公司,是怎么在不通知谭Sir这个主持人的前提下,拿到05年就开播的节目版权?
面对目前这个情况,事件中的另一重要当事人成都广播电视台下场了。
根据媒体给出的消息,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同时还出示了一张《授权书》,其中写着成都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CDTV-3)为《谭谈交通》所属的《平安成都》和《红绿灯》栏目的制作单位,“本单位拥有《平安成都》栏目、《红绿灯》栏目以及《谭谈交通》板块的全部著作权,若上述栏目出现任何版权问题,由本单位全权负责”。
授权期限写明了: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

图片来源:@南方日报
同时,面对谭乔在网络上的质疑,成都电视台在7月11日公布了一份“声明”。
内容称版权交给成都游术公司维权,“不针对任何个人”,也没有“索赔千万”的情况。
图片来源:@成都电视台
在电视台发布“声明”后,谭乔又在知乎平台上进行了最新的回应,一方面质疑游术公司有没有资格获得授权。

另一方面,谭Sir还在视频中晒出了一份疑似游术公司与成都电视台签订的版权服务策划方案,其中写明了版权被拆分为40%归属电视台,60%归属游术公司。
对此,谭Sir再次质疑,这样的版权比例划分是否正常?
图片来源:知乎
目前为止,三方都已经加入“战场”,各执己见。
如果谭乔一旦败诉,《谭谈交通》恐怕再也不能算他自己的东西了…

估计喜欢谭Sir的网友,和谭乔本人做梦都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的一个情况。
但目前来说,情况可能还算乐观,毕竟大家记住《谭谈交通》完全是因为谭乔的个人风格。
这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之前的B站up主敬汉卿、李子柒,情况都是何其的相似……

一档以普法为目标,带观众了解生活不易,却要乐观向前的节目,如果因为利益被撕扯,实在让人唏嘘。
但如果最后谭Sir能胜诉,可能就真的会如他所说一样,能提醒创作者注意版权保护意识,毕竟这件事本身就是很好的普法案例。
目前,事件还在继续发生……
最后再补充一点,关于我国现法对著作权侵权的逻辑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
在作品、表演、录音制品上以通常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推定为该作品、表演、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对于署名的争议,应当结合作品、表演、录音制品的性质、类型、表现形式以及行业习惯、公众认知习惯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权利人完成初步举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推定当事人主张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成立,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部分图片、资料来源:B站、知乎、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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