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请假一天去迁移我和婆婆以及孩子的户口到新房子。
一直忙活到下午3:00钟结束,大热天我在外面跑来跑去,就差中暑晕倒了。
先去了辖区派出所,到了发现门口贴着:因为办公地地基下沉,怕给人民造成伤害云云,户政业务交由分局办理。
又坐车去了分局。分局看了资料后说:
①缺孩子的出生证
(孩子是户口迁移,也不是第一次上户口,不晓得要这个的目的是什么);
②缺我们的结婚证
(因为当时限购、摇号的原因房子是用婆婆的名义购买。需要用结婚证来证明我们的婆媳关系。可是老的户口本上我们就在一起,完全可以证明我们是亲亲的婆媳关系啊!);
③缺购房合同
(物业已经给开了居住证明啊!开这个东西的时候是需要购房合同的。)
你讲什么都没有用,就是需要。没有就不能办理。无奈,回家取一趟。
二次审核资料后又发现没有拿购房发票(这个我是提前都打印好了的。结果早上想着不是婆婆本人去办理,应该写个委托书,于是用发票的另一半空白纸写了个委托书裁下来一半,另一半印有发票的纸放在桌子上没有带)真是欲哭无泪啊!
怎么办?回去吗?好麻烦!我的邮箱里面应该有,于是路边找了个打字复印店,人家的电脑没有空闲的给我用,我只好在手机上翻找,好不容易找出来发现过期了。
于是又找了一家(第一次找打字复印时候去过的广告公司),央求人家让我用一下电脑。好在老板答应了,真是太感谢了。赶紧联系同事打开公司电脑,我远程找到电脑里面保存的发票发给自己。总算是解决了。
再次返回去办理时已经到了吃饭的点。办事人员去吃饭了,让等一会。(中午只吃饭,不休息,让我还是很意外的。)终于办理好了,打印出来发现我是户主,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孩子。本来是打算婆婆户主,我和孩子缀在下面即可。
这时候,Z先生电话过来,说接我去吃饭。我也来不及多纠结再问就先走了。
出去后给Z先生说了我是户主。Z先生有点意见,仅仅一个眼神,我就很不高兴,觉得再麻烦一堂也得改一下,好像我宣兵夺主、有所企图一样。Z先生赶紧解释说,没有关系,他只是想把婆婆的户口也迁出来,因为婆婆喜欢我们这个区,现在也住在这边,医保什么的都方便。
我说那现在回去重新办理一下。他又说不用了,先去吃饭。
吃完饭,我决定还是去改了好。
Z先生说:这个房子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你的。
我说:不要这么说,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房子就是妈的。
他答应下次再买房子,无论如何都得写我的名字,我要做名副其实的户主。
吃完饭,又返回去改了一下。
折腾完去新房签署房子逾期交付的赔偿和解协议。因为地产赔钱基本不可能,算了,拿来抵扣物业费吧!应该是抵10年多的物业费,就这样吧!
回到家,赶紧打开空调,躺下休息一下,等待做门窗的人过来看看,一个窗户内开有点问题。
请假一天干了几件事情,虽然波折,还是都办理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