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男子贷款392万买房,因烂尾拒还贷被告,结果如何?



“我贷款是为了买房子,现在房子成为了烂尾楼我凭什么还贷?”
“你不要激动,一码归一码,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你在我行的贷款必须得还。”
“我不会还,你告我去吧!”

对贷款买房的许先生来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天经地义。但银行却认为,欠债还钱更是天经地义,许先生贷了392万元,这么一大笔钱不找他要找谁要?双方意见难以统一,最终银行起诉了许先生。

392万买房却烂尾
事情还要从2014年说起。许先生在上海工作,上海的房价很高,这些年来许先生一直在租房子住。年轻的时候还没感觉,成家立业后没有自己的房子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在上海打拼了几年后许先生攒了一些积蓄,便在上海买了一套小房子。又过了几年,家里添了新成员,一家老小挤在一起根本住不下,还是要买一套大点的房子。带着这样的想法许先生开始看房,但上海的房价高得吓人,想要买一套面积大点儿的更是天价,很快就打消了许先生在上海买房的想法。

同事听说许先生要买房后便给他提了一点建议,既然在上海中心买不了,到附近其他地区买不就行了。通过打听他得知浙江嘉兴离着上海的距离不远,但房价要比上海低好几倍,与家人商量过后许先生看中了嘉兴一套392万的小别墅。如果是在上海,这么大的房子它不可能买得起,但现在只要贷款就能买下。这套房子位置比较好,还是百万级别的小别墅,许先生觉得它以后肯定有很大的升值空间,于是他当机立断,用自己上海的小房子做抵押,从银行按揭贷款买了房。

贷款很快就批了下来,许先生只需要等着房子盖好就能拎包入住。看着马上就能属于自己的大房子许先生是满心欢喜,付完首付后他每月的工资也足够还贷,仿佛一切都在许先生的计划当中。但千算万算,他没想到这套价值几百万的小别墅竟然也烂尾了。

许先生从银行贷的款是用来买房的,所以并没有经过他自己的手,而是直接到了开发商的手里,而许先生还贷则是与银行对接,只要还给银行就行了。想着每次还的贷都是盖在房子上的一片瓦,刚开始的时候许先生一直按时还贷,只期望着房子能够快点封顶交房。但在2017年时,有一条传言传到了许先生的耳朵里,他听说自己房子开发商的资金链出现了大问题,房子可能要烂尾了。一开始许先生是不信的,自己买的这套房子价值好几百万,怎么可能轻易烂尾?但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就被证实,开始有业主一起找开发商讨说法。

面对来势汹汹的业主们,开发商表示确实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但只是延期交房,保证不会烂尾,只要静心等待就一定能拿到房子。无计可施的许先生只能继续等待,可半年之后他等到的却是开发商破产的消息。2018年开发商正式破产清算,因此与许先生的购房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看着刚刚盖到一半的房子许先生的心里是有苦说不出,已经花进去的钱基本上都打水漂了。

因不还贷被告上法庭
房子虽然没了,但许先生与银行的贷款却在正常进行,看着手机上收到的催款短信许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房子都烂尾了还让自己还贷,难道真当他是一个冤大头?于是许先生便选择了拒绝还贷。银行这边收不到钱自然要找许先生要钱,当时贷款合同写得很明确,许先生与开发商之间的任何纠纷与贷款人(银行)无关,也就是说买房是买房,贷款是贷款,许先生可以去找开发商,但不能不还银行钱。所以许先生要是不还钱就只能当老赖,以后的工作和子女都会受到影响。

2020年因为许先生坚持拒绝还贷,银行将他告上了法庭。当时的贷款合同都写得清清楚楚,许先生有再多的怨言也抵不过货真价实的证据,因此法院依法判定许先生与银行间的《个人购房贷款与担保合同》仍旧有效,许先生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样的结果是许先生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于是他仍旧拒绝还款。2021年法院对该案件做了最后判决,因为许先生存在违约行为,他需要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等共220万元。

不仅房子成了破烂,还背上了巨额贷款,这种事情换谁也接受不了,他认为开发商不应该轻描淡写的一句破产就让业主们承受损失。2022年许先生就此事又提起诉讼,而这次他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浙江嘉兴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了这个案件,考虑到许先生在这次事件中不可否认地承受了很大的损失,因此重审判决许先生无需继续偿还220万元,这些债务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买房是大事,一定要将合同研究明白,挑选资质好,有实力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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