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救救我!上海7岁小女孩哭诉被亲妈虐待,不让我睡床,还说要饿我一天


老话说天下只有不孝的儿女,没有不是的父母,这话似乎有失偏颇,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做父母,甚至可以说根本不配为人父母。
纵观生活中的很多案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为人父母要考核,相当一部分父母需要回炉重造,才能让他们承担应有的责任。
上海有一名7岁的小女孩,她在法庭上哭着向法官求救,法官,你能不能救救我,让我到爸爸奶奶那里去…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亿万网友的心,她跟亲妈到底受了什么样的折磨,才会让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在法庭上有这样的表现,哀求法官让她回到父亲的身边。

女孩名叫晨晨,7岁,2015年,父母因家庭矛盾闹离婚,最终经过法院裁决,母亲王女士获得了监护权,晨晨就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谁知道刚离婚没有多久,母亲就另外找了一个男人结婚,并于次年生下一个儿子,母亲对她的态度就变了,继父对她也不好。
何先生(晨晨生父)去探望女儿的时候,发现女儿过得很不好,就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前妻却是坚决不同意给他,最后两人闹致公堂。
后来经过法院审理何先生败诉,晨晨还是跟着母亲生活,但母亲并未因此对她有所改变,继续以各种非人的待遇虐待女儿晨晨。

何先生不忍心女儿受罪,再次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时婷婷也被带到了现场,她看到法官就求救,说法官你能不能救救我,我妈妈对我不好。
晨晨在法庭上描述如下:
妈妈从来不送我上下学,每天都是我自己去自己回来,有一次她还让我睡厨房,就拿一个垫子给我,让我剥肚子手痛也不管我,还说要饿我一天。
说完这一切以后,晨晨就说出了自己的愿望,我不要跟妈妈,我想跟爸爸奶奶一起生活,求求你救救我,让我回到爸爸妈妈那里去。
后来经过审理,二审驳回了一审的判决,把晨晨的抚养权归还父亲,从此以后跟父亲一起生活,母亲一样有去探视的权利。

事后才知道,晨晨的母亲之所以不愿意放弃抚养权,主要是因为何先生每个月都要支付抚养费,她跟现任丈夫又没有稳定的工作,把女儿当作一颗摇钱树来看待。
反观晨晨生父何先生,有房有车有稳定的收入,且无其他子女,离婚以后也没有再找,知道女儿被前妻虐待后就一直忙着打官司。
晨晨回归到父亲身边以后,整个人明显变得阳光很多,在学校也愿意跟同学接触,和跟亲妈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完全是判若两人。
法院工作人员后续跟进了解情况,晨晨老师告诉工作人员,孩子现在好很多了,性格也比较开朗,父亲和奶奶每天都有接送上学,服装方面也比以前干净整洁。

看到这个案例,让人感到有些不寒而栗,亲生母亲虐待自己的孩子,只做家务不让吃饭,大冬天不让她睡床睡地板,如此狠毒的女人,还真的是世间罕见。
不愿善待孩子就不要争取抚养权,拿到了又不爱护,只是将孩子作为生活的筹码,这样的女人,无疑是最可耻的,连基本的良知都没有。
另外有一点让人觉得诧异,监护人虐待孩子,起诉索要抚养权一审居然还败诉了,难道那些一审的法官都是闭着眼睛判的吗?
二审若非孩子到达现场,说出那一番催人泪下的话,或许孩子还未必会还给父亲,所幸最终结果是好的,希望这个孩子以后能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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