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蒋介石偕宋氏兄妹在张学良陪同下到达洛阳。在这里,蒋介石命令张学良给杨虎城去电,将仍扣留在西安的卫立煌、陈诚、蒋鼎文、陈调元等释放回京。
杨虎城25日夜接到张学良电报,翌日晨与王以哲、周恩来商量此事。他们一致认为,既然已把蒋介石放走,再扣这些人已无意义,不如索性把所有被扣人员一齐放回。
这个决定做出后,杨虎城于26日下午分别拜访被扣人员,表示道歉,并于当晚在新城大楼设宴为他们饯行。27日,被扣人员乘机离陕返京。不几天,应南京方面要求,西安方面把扣留的几十架飞机也放走了。
12月26日上午,蒋介石等从洛阳起飞返京。蒋与宋美龄乘第一架飞机,张学良与宋子文乘第二架飞机。当天下午他们先后到达南京。
蒋一回到南京即命陈布雷替他杜撰一篇《对张杨的训词》,在27日的报纸上发表,把他的被释放说成是由于他“伟大的人格”的感召,掩饰他对张杨做出的承诺;同时对张进行报复,亲自导演了一出“审张”、“赦张”、“管束张的”闹剧。
宋美龄、宋子文公开谴责西安方面“无信义”,宣布退出调停。
1、蒋介石的表演
张学良在南京一下飞机,立即受到军统特务和宪兵的严密监视,被软禁在北极阁宋子文公馆。
蒋通过宋子文暗示张应有来京待罪的表示,张便在到京当天给蒋写了一封信,被称作“请罪书”,全文如下:
“介石委座钧鉴:学良生性鲁莽粗野,而造成此次违犯纪律,不敬事件之大罪,兹腼颜随节来京,是以至诚,愿领受钧座之责罚,处以应得之罪,振纪纲,警将来,凡有利于吾国者,学良万死不辞,乞钩座不必念及私情,有所顾虑也,学良不文,不能尽意,区区愚忱,俯乞鉴察。专肃敬叩钧安。”
蒋介石立即将张的“请罪书”分送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
他在呈文中假惺惺地说:
“此次西安事变,皆由中正率导无方,督察不周之过”,要求免去他的“本兼各职,并严加处分”。
他接着指出:
张学良作为西北剿匪副总司令,代理总司令职务,“而在所管辖区内,发生如此巨变,国法军法,自难逭免,现该员已亲来都门,束身请罪”。
按照蒋介石安排,国民党中央于12月29日举行第三十一次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处理西安事变有关事项。主持会议的居正首先致词,欢迎蒋介石从西安平安归来。蒋在会上简要报告西安事变经过。
会议通过的决议对蒋极尽阿谀逢迎之能事,说他:
“驰驱国事,督教三军,昕夕勤劬,不遑宁息,最近两度入陕,即以总理大仁大勇之精神,教化部队,统一军心”,并吹捧他被扣留西安期间“持浩然之正气,昭示伟大之人格,使倡乱者衷诚感动,悔悟自白”。
决议指出:
“蒋同志对此事变,毫无引咎可言,所请辞职,应予恳切慰留,自请处分一节,应毋庸议”。
接着,又召开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不容讨论,即决定将张学良送军事委员会依军法处理,并内定推李烈钧为审判长,组织高等军法会审。当天,国民政府发表李烈钧担任审判长的任命,军事委员会又决定朱培德、鹿钟麟担任审判官。
12月30日,李烈钧为“审张”事向蒋介石请示机宜。
见面后,蒋先开口问:“审判长对此案子如何处理?”李回答说:“张学良发动西安事变是叛逆行为,有谋主帅的打算,但能悔改,亲送委员长回京。愿委员长宽大为怀,赦免对他的处分而释放他。”
他还举中国历史上齐桓公不记管仲的射钩之仇而拜其为相、晋文公宽容曾谋害过他的寺人披而终得其助而免遭暗害的例子,意思是说“审张”可否按此办理,可是蒋听后反映冷淡。
李见话不投机,遂改口说:
“国民政府既任烈钧出任审判长,一切当依军法办理。”蒋这时才说:“君慎重办理可以。”
抗战期间李烈钧在昆明与人谈到当年“审张”这件事时说:
“那简直是演戏,我不过是奉命演这幕戏的主角而已!张汉卿光明磊落,对话直率,无所畏惧。”
2、张学良的舌战法庭
高等军法会审12月31日上午10时正式开始。
审判的具体过程,李烈钧后来写的回忆录和档案馆保存下来的“审判笔录”记载得颇为详尽:
“三十一日,开庭前,我命副官先布置一下法庭,然后我偕同朱、鹿两审判官到法庭坐定。我环顾法庭四面布置周密,警戒森严。我命将张学良带上。不一会儿,张学良面带笑容,趋立案前。我因为他是陆军上将,又是未遂犯,让他坐下,但他仍笔直地站着。我招呼他走近一些。”
李问张:“你知道犯什么罪吗?”
张回答:“我不知道。”
李翻开陆军刑法给张看,并对张说:“陆军刑法的前几条,都是你犯的罪。你怎样胆敢出此?”
张学良态度从容,答话直率,毫无顾及,李心想:学良真不愧是张作霖的儿子啊!
李问张:“我们准备了一份向你提问的问题,你愿先看看这些问题吗?”
张回答:“很好,给我看看。”
张看了准备向他提问的八个问题后,有针对性地作了回答。
关于发动兵谏的目的,张说:
“我对蒋委员长是极信服的,我曾将我们意见,前后数次口头及书面上报告过委员长。我们一切的人都是爱国的人。我们痛切地难过国土年年失却,汉奸日日增加,而爱国之士所受之压迫反过于汉奸,事实如殷汝耕同沈钧儒相比如何乎。我们也无法表现意见于我们的国人,也无法贡献于委员长,所以用此手段以要求领袖容纳我们的主张。
我可以说,我们此次并无别的要求及地盘金钱等,完全为要求委员长准我们作抗日一切的准备和行动,开放一切抗日言论,团结一切抗日力量起见,我们认为目下中国不打倒日本,一切事全难解决。中国抗日非委员长领导不可,不过认为委员长还未能将抗日力量十分发扬,而亲日者之障碍高过于抗日者之进行。如果我们有别的方法达到我们的希望,也就不做此事了。”
关于他送蒋回京的感想和到京后给蒋写信即“请罪书”问题,张说:
“我此次来京,也有三点意见:(一)维持纪律,不隳我中国在国际地位;(二)恢复及崇高领袖之尊严;(三)此事余一人负责,应当得应得之罪,我并无一点个人的希求,一切的惩罚我甘愿领受。我写给委员长的信,不知道他要发表的,否则我不写。”
张学良还说:
“现在的要求是极端的抗日,贯彻始终。至于我个人的生死毁誉,早已置之度外”,“我对于我们之违反纪律之行动,损害领袖之尊严,我是承认的,也愿意领罪的。我们的主张,我不觉得是错误的。”
李没等张说完,就问张:“你胁迫统帅,是受人指使呢?还是你自己策划的呢?”
张回答:“我自己的主意。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做的事,我自己当之。我岂是任何人能指使的吗?”
谈到这里,张向李说:“我有一句话,请教审判长,可以吗?”
李答:“当然可以。”
张说:“民国二年,审判长在江西起义讨伐袁世凯,有这回事吗?”
李答:“是的。”
张说:“审判长在江西起义讨伐袁世凯,为的是反对袁世凯的专制与称帝,对吗?”
李答:“是的。”
接着张理直气壮地说:“我在西安的行动,为的是谏止中央的独断专行…”
李不容张把话说完忙抢过去斥责道:“胡说!那袁世凯怎能与蒋委员长相提并论?你在西安搞事变,是自寻末路,怎能归罪于谁?”
3、“赦张”闹剧
鹿钟麟见李烈钧大动肝火,建议暂时休庭,陪他到休息室稍事休息。复庭后又审问了几句,就宣布结案。待张在审讯记录上签字后,李即将记录送蒋审核。整个审问过程没超过两小时。
据鹿钟麟后来回忆说:
审讯记录送去后,“计算时间,恐尚未寓目,蒋即把军事委员会军法处根据此授意而预为拟好的判决书发下,命令宣布判决。”
“判决书”给张学良罗织的罪名是“首谋伙党对于上官为暴行胁迫”,结果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褫夺公权五年。”
得知对张学良的判决结果后,蒋介石于当天下午2时呈请国民政府对张实行“特赦”。
孔祥熙1月3日也致电国民政府,要求特赦张学良。
他在电报中说:
事变期间,他代理行政院长,与张学良函电往还,多次向张许诺“如能迅速护送蒋公回京,中央当可宽望既往。”
据此,他恳请国民政府“俯纳蒋委员长所请,准予赦宥,以示宽大。”
1月4日上午,林森主持召开国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委员会议,出席者有王伯群、邓家彦、马超俊、李文范、经亨颐、陈立夫、叶楚伧、宋子文、李烈钧、张继、冯玉祥及王正廷等。列席者有居正、戴传贤、魏怀、吕超和陈采仪等。林森对蒋介石的呈文和司法院的核议作了说明,之后即进行表决。
会议一致通过对张学良予以特赦。当天下午,国民政府发布命令:“张学良所处十年有期徒刑本刑,特予赦免,仍交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此令。”
这一纸命令,使张学良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失去自由,过着被幽禁的生活。
4、西安方面对“审张”的反应
蒋介石回到南京,在“审张”的同时,宣布对西安停止军事行动,撤消讨逆总司令部。行政院12月31日根据国民政府令发布“训令”指出:
“此次西安事变,毁坏纲纪,全国震惊,事后追维,实堪痛惜。所幸当日倡乱之人,阅时未久,即已割除心迹,次第改悔,复据张学良亲向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具呈请予制裁,来京待罪。政府念其尚知咎戾,兼为安靖地方,免致贴累人民起见,即日停止军事行动;并将讨逆总司令部及讨逆军东、西两路集团军总司令部一并撤消。”
对蒋介石回京后违背诺言、迫害张学良并纵兵西进的行为,西安方面极为愤慨,针锋相对地做出了反应。
蒋杜撰的《对张杨的训词》12月27日在《中央日报》发表后,杨虎城12月29日致函陕西各县长,说明西安事变真相,披露事变经过和八项主张,发表蒋答应的六项条件。1937年元旦,东北军、十七路军联合在西安举行阅兵式,杨虎城在演说中谴责南京扣押张学良和派兵西进的行为。
南京1月4日发布对张学良予以特赦并交军委会“严加管束”命令后,西安知张已不能返陕,气愤已极,第二天,发表由杨虎城领衔、东北军和十七路军高级将领共同署名的“歌电”,严重抗议南京扣押张学良和妄图重新挑起内战的图谋。
“歌电”公开披露蒋介石在西安期间接受张、杨提出的救国主张和做出的:
“有我在决不任再起内战”的承诺;指出蒋回京后虽口头上“令中央军向东撤出潼关,但实际上“中央军匪惟未遵令东还,而反大举西进。计有第六、第十、第二十三、第二十八、第七十九、第九十五、第六十、第十四、第一百零三、第八十三师暨教导总队等,集结推进至潼关、华阴、华县一带,筑垒布阵,积极作挑战之形势”。
“歌电”严肃指出:
“国危至此,总不应再有萁豆相煎之争,有可以促成举国一致、枪口对外之策,虎城等无不乐于听命。若不问土地主权之丧失几何,西北军民之真意如何,全国舆论之向背如何,而惟知以同胞之血汗金钱购得之武器,施之对内,自相残杀,则虎城等欲求对内和平而不能,亦惟有起而周旋,至死不悔。”
同日,杨虎城致电蒋介石,要求“即将张副司令之公权恢复”,明确表示“此间情形,张副司令一日不来,即军民一日不安”,请求蒋让张“早日返陕,主持一切”。
蒋介石于12月25日离陕返京后,中共中央于12月27日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蒋介石获释后的形势与方针。
根据这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当天向党内发出《关于蒋介石释放后的指示》,指出:
“蒋介石的接受抗日主张与蒋介石的释放,是全国结束内战一致抗日之新阶段的开始。但要彻底地实现抗日任务,还须要一个克服许多困难的斗争过程。”
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推动蒋介石“结束他们的动摇地位,而坚决走上改革内政对外抗战的道路”。为此,要“继续督促与逼迫蒋介石实现他自己所允诺的条件”,“巩固东北军、西北军与红军的团结”,“继续推动各地方实力派参加对日抗战对内民主的运动”,“努力扩大全国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
12月28日,针对蒋介石在27日发表的《对张杨的训词》,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发表《关于蒋介石声明的声明》,指明蒋介石是在接受了张杨提出的抗日要求后才获释的,并公开披露了蒋口头上答应的六项条件,郑重指出:
“今后的问题是蒋氏是否不打折扣地实现他自己‘言必信,行必果’的诺言,将全部救亡条件切实兑现。全国人民不容许蒋氏再有任何游移和打折扣的余地。蒋氏如欲在抗日问题上徘徊,推迟其诺言的实践,则全国人民的革命浪潮势将席卷蒋氏而去。”
5、中共救张的努力
在张学良被扣留和蒋介石着手部署五路大军威逼西安的情况下,中共中央于1937年1月2日举行政治局会议,认为蒋介石的态度仍在动摇中,中共的方针是要争取他,使他与亲日派分离,主要火力应对准亲日派。
1月5日,张闻天和毛泽东联名致电在西安的周恩来、博古,传达政治局1月2日会议精神,指出南京派兵威逼西安的用心是把东北军将领“吓得就范,然后慢慢宰割,孤立红军”。
张、毛的电报提出目前的对策应该是西北“三方面团结,真正的硬一下”,“使中央军不敢猛进”。该电还要求周、博在政治上“速发拥蒋迎张通电”;在军事上要彭德怀、任弼时“速令十五军团出陕南”。
1月9日,张闻天、毛泽东在给周恩来、博古的电报中进一步指出:“保持西北目前局面,非不得已不开火,乃目前基本方针”。
中共中央为贯彻和平方针,给白区党组织接连发出指示,要求他们发动和团结各方面力量,迫使蒋介石释放张学良、停止进攻西安。
1月5日,张闻天、毛泽东电令在上海的潘汉年,“应速找宋子文弄清南京近日之变化”,要宋实践诺言,履行周恩来在西安与蒋、宋商定的六项条件。
1月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致电主持华北局工作的刘少奇,指出:“内战危险已迫在眉睫”,希望他发动白区党组织设法推动舆论机关、人民团体、国民党许多将领与多数党员、各省实力派、以及英法美在华人士,反对亲日派发动的自相残杀的内战,力争和平解决西安事变。
1月25日,张闻天致电上海地下党冯雪峰、潘汉年,要他们策动韩复榘、刘湘发表通电,主张和平解决,恢复张学良自由;要他们设法找人向李宗仁、白崇禧活动此事,并请人向宋子文活动,“要他继续担负调解责任,表示我方拥护他调解之诚意”;还要他们通过杜重远向熊式辉探听何应钦等的行动方针。
潘汉年当天电告张闻天:“已请大姐(即宋庆龄)同宋子文说项,设法由他负责调停”,“已派人去孙、冯、川、桂活动”,“已嘱杜重远、叶挺设法公开往南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