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冯小刚筹拍投资了1.2亿的《夜宴》,面试了50个女演员,最后跟邵小珊说:3天不穿衣服片酬19000,给你署名。邵小珊痛快答应,为了拍这段甚至推迟了自己的婚礼。但是电影拍完后,冯小刚却食言了。
当时因为这部电影阵容非常强大,其中葛优和国际巨星有一场大尺度的亲密戏。犹豫再三,葛优跟冯小刚说:“你给我找个替身吧,我可不敢碰她!”
冯小刚心想,你都不敢,这替身他就更不敢了。
但是由于这场戏非常重要,冯小刚慎重考虑后,想出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给巨星找一个“裸替”。
既然是替身,看不见脸,那背影一定要好看,这要求一点也不低,要找到满意的也不容易。
就在冯导一筹莫展之际,有人向他推荐了舞蹈演员邵小珊。冯小刚一听到这个名字,立刻就来了精神,因为他们曾经合作过电影《手机》。
冯小刚对邵小珊还是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的。果然,邵小珊来了之后稍微试了几场戏后,冯小刚当即就拍板让她出演。
拍摄的过程很艰难,邵小珊很珍视这个来之不易的消息,在水里整整泡了三天也没有怨言。但就是因为冯小刚后来做的这件事,让她男朋友怒骂她要分手。
电影上映时,邵小珊兴冲冲地去看电影,结果发现原本冯小刚答应自己的署名食言了,而当她的男友看到邵小珊在片中的大尺度戏份后,直接大怒,当即就提出了分手。
她愤怒在网上曝光了这件事,就是要讨一个公道。她为此还出了一本书来骂冯小刚,这本书叫做《我把青春献给你》。
而一直没有正面回复这件事情的冯导最终可以说是赔了名声又折兵,电影票房不知道是不是受此影响,十分惨淡。
你觉得冯小刚这事做得厚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