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今日说法》

  2014年2月的一个凌晨5点左右,河北市jc接到报警高速公里一旁的草地上发现一具女尸。

  




  这次jc进行的方法是全面排查。
  因为如果是杀人事件的话,基础的步骤是先审核是调取两个地方的视频,算出基本行驶时间然后再排查高嫌疑车辆。(因为杀人事件要很久)
  但是,因为这次是抛尸所以不会花太长时间,所以基本就是一部一部排查车子的车主和随行人员。

  经过再仔细的检查,jc发现受害者并没有穿着任何内衣内裤,体内有精液,这表示很有可能被强奸了。
  同时,女子20多岁左右,染了深红的头发,而且身上的指甲是仔细修饰过得,耳钉耳洞又是很廉价的饰品,jc就推断很有可能是从事娱乐行业的女子。
  (我知道很多人都在吐槽,每次jc破案都分析受害人是娱乐女子╮(╯▽╰)╭)
  这次,jc给出了说明,因为如果是非这个行业的人,很少有机会能这么晚这么迟还和一个男子住在一起,同时人消失了这么长事件,父母亲友还不报案的。

  同时呢,jc还发现了这个女子身上裹着的大衣,不符合她的年龄段,应该是60岁左右妇女的装饰品。所以,断定当时应该是被凶手用(凶手房子内)年纪大的妇女的东西给非自愿包裹的。
  这就很有可能,凶手有人同居或者是和母亲一起居住。


  


  有了这些大致概念后,jc也逐步开始排查车辆。
  在这个排查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意向不到的可疑人物。
  方某是一位卡车司机。两个监控点的时间显示,这位司机比别人晚了至少两个小时,那么这两个小时是去哪里呢?有没有可能是杀人,抛尸了呢?

  后面找到了司机,司机说自己当时是因为前天打麻将累了,当时就在休息站睡了两个小时。同行的人也证实了这一点,司机嫌疑排除。

  还有一位是一个公司的高管,首先他非常非常排斥和jc见面,几次推脱不是说有事就是说电话说清就可以了吧。后来,在jc蜀黍强烈的要求下,预定了一次见面之后,却又在没有任何电话联络的情况下,突然消失了。
  这让jc觉得万分可疑,同时jc调取了他的驾照信息,发现在一次处理交通违章的时候,使用的并不是自己的驾照,而是一个女性代为处理的。而那个女性实在是和女尸太相似了,同时那名女子也是娱乐场所的人,并且根据原来工作地方的消息也已经没有联系了!!
  jc蜀黍激动地奔赴了这位女子的老家,当时几乎就认定这就是受害人了。但是,那名女子的父亲却说女儿只不过是换了联系方式而已,而且jc用了新的电话确实也联系了上她。
  那名女子,表示不是认识死者(但是,长的像死者,想想也是蛮恐怖的)。
  而那名高管事后也来jc蜀黍这里解释,当时不告而别的原因是因为老家突然出了急事,不得不走。

  这个时候,173部车的排查都快结束了,只有一部黄色QQ并没有联系到车主。

  

  jc通过车牌号码认定,这个车主叫做李大姐,住在案发地17公里的一个县城里面。根据周围邻居反应,她早几年前就搬走了,根本不知道去向。

  但是,jc也知道她并非死者,因为那个时候李大姐已经60岁了,而死者才年轻20岁左右。
  一时调查陷入两难的境地,这个时候死者身份的确认就显得很重要。

  jc不仅仅在案发本地,也在河北境内发布了寻找失踪人员的通告。


  
  这名女子姓李,就叫她李二姐吧。李二姐说,姐姐家最近一直争持不断,原因就是因为19岁的婷婷喜欢上了一个已经结婚的男的,并且大她很多。
  家里人执意反对,可是婷婷就是要和他好。

  
  虽然jc觉得疑点重重,但是现阶段来说,嫌疑最大的依旧是那个和婷婷相好并且私奔的男子。
  通过李二姐的消息,迅速找到了那个男的。

  听到婷婷的死讯,男的表示非常震惊,他说他知道自己和婷婷不合适所以早就分了(应该是知道死讯后决定的),更不可能带着婷婷私奔。同时,他提供了自己那几天的不在场证明,证明自己根本不可能杀人。

  同时jc走访了姐夫贾某在元县和老家,都表示贾某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来过。
  而,李二姐则表示,贾某一直和自己说去了河北周边一代寻找母女两个。

  那么,jc的重点就放在了姐夫贾某的身上了。
  他和李二姐到底谁说谎了?谁说的又是事实呢?
  (就是李二姐杀了姐姐全家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就在这个时候,李二姐说,贾某给她发消息了。

  消息的内容就是,姐姐发给贾某,贾某再转发给她的。意思是,母女两个现在都好,姐姐要去过富贵人家的生活了,勿念。另外再给贾某5万元,作为分开的费用。

  

  逮捕后的贾某,交代了所有的事情。
  几十年前的贾某,曾经犯过强奸罪,入罪6年后,25岁的贾某在一家饭店做厨师的工作。

  就在那一年,在饭店里,他认识了时年已经42岁的李大姐。虽然,李大姐比他大十七岁,但因为保养得当,显得非常年轻。两个人迅速产生了好感,并且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


  
  为了更加能够了解贾某所说的事实,记者和jc一起找到老家贾某的父亲。

  贾某老家的房子十分破旧,泥土堆造的房子,即使再农村也是很少见了。

  贾某的父亲提起贾某,连连叹气。

  

  贾某本来已经结婚,可惜十几年前因为强奸入狱6年。入狱之后,贾某原来的妻子就离婚并且将一对儿女留给了贾某的父母,这时候大的才5岁,小的3岁,随后消失。
  父母含辛茹苦将这双儿女养大,这期间贾某出狱之后,也完全没有和家里联系过。
  (贾某的解释是,自己出狱看着人家都是穿金戴银的,自己贫穷不好意思联系家人)

  这之后,又过了几年,在元县居住的贾某偶尔遇到了村里的人,这样才又和家里联系了起来。不管怎么样,儿子又和自己恢复了联系,父亲还是很开心的。

  但是,问道对于新的儿媳妇怎么样。
  贾某的父亲说,他们对新的儿媳妇并不满意。李大姐并不是很愿意和他们保持来往,无论是经济上或者是感情交流方面,贾某之前的孩子依旧是由两个老人在抚养。但是,考虑到儿子曾经锒铛入狱,所以贾某的父亲对于这段关系虽然不满意也不曾提出异议。
  而贾某说,夫妻两个人的生活越过越有矛盾。
  他知道李大姐手里有钱,可就是不肯用在他们家。
  (但是,黄色qq和房子的一部分钱是李二姐赞助的。所以,我觉得李大姐这家应该也不是很富的吧。)

  随着年纪增长,贾某的一双儿女都到了成婚的年纪。前年贾某的女儿嫁人,老家的规矩都是要出些嫁妆的,结果李大姐就给了1600元。只给了那么点嫁妆,这让贾某对李大姐更加不满了,也让他觉得作为父亲亏欠女儿太多。


  

  事情的最后,惨案已经发生了。

  李二姐说,自己的姐姐本来也不是很放的开,会和自己谈感情世界的人。也许,两个人或者是三个人都不是很体谅,很会为对方考虑的人,所以婚姻才会到这个地步。

  也有很多人会说男的该死,女的强势导致的。

  但是,我真的觉得世界上很多事情,从开头就是很难走到一个圆满的结局的。

  一个带着不是自己孩子的母亲,和一个比自己小17岁,又是离婚,又是强奸犯的男人走在一起,这样的日子本身就太容易出现矛盾了。

  开了一个错的头,想要弥补太难,想要重新开始又不舍得。

  那句歌词怎么唱的,遇上就是一个错误。
  还有一句,如果遇上你的那些悸动,都是错。(这个原话我想不起来了,就着意思编的)

  重头开始,也是一个选择。

  ---------------------完-----------------------

  第十九

  20141213 今日说法 假想的情敌



  
  @小在小在 2015-11-28 14:41:21
  楼主看没看今天的节目,关于这个案件(胡祖英,陈辉),有什么看法?节目中说没有直接证据,难道只有嫌疑人承认才是直接证据。杀人这种事肯定是要避开人的,没人看见,嫌疑人死不认账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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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首先再说一次,我不是学法律的。
  嗯,所以专业意见肯定给不了。
  但是,法院判案,发生冤案的可能性和因为证据不足放人,这两个点是永远处于一个平衡之中。
  除了高科技,高技术的发展之外,几乎可以说降低冤假错案,就是增大放走凶手的可能;减少放走凶手的可能,就是增大冤假错案。

  虽然我不认同,我们宁可放过一百个凶手也不愿意错关一个好人这种说法(坏人再犯案,倒霉的还是好人)但是,法律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保护所有人包括凶手和嫌疑人的人权,证据不足不能定案肯定是趋势的。:-D

  就像你说这个案子,十几年前也有很多就是这样,证据不足但是jc和大家都一致认定他就是凶手,十几年后高科技证明凶手不是他。
  ╮(╯▽╰)╭
  2012年初,贵州省的桂某到公安局报告了自己的丈夫周某失踪了。
  周某是靠当地镇上的摩的为生的,前一天晚上给自己的妻子桂某打电话说拉一单生意去隔壁村子,会晚些回来就不用等他吃饭了。
  没想到这么一去便没有了回声,电话一直打就是关机状态,打了整整一晚都没有接通,桂某实在是着急的不得了,只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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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目中提到了证据不足,是说没有发现凶器,没发现第一现场,这些如果凶犯自己不供述,警方有可能永远发现不了啊。比如把凶器扔河里了或者埋了。我是不理解什么是直接证据,非得是摄像头拍下来的才算是吗?
  知道您不是学法律的,借您的贴讨论下,中午看了这期节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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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证据的审核,现在也是越来越谨慎了。
  直白的来说,节目都是有一定的主观性的。所以,会让你觉得这个就是凶手,但是到底怎么样,任何事情都有可能。

  你去看看这个
  20141214 今日说法 月圆夜

  我本来打算下一个八的,也是说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个带血的物证。然后,这个物证顺利追查到了一个有前科的犯案人员。然后,jc也是觉得他很有杀人可能,也是多方位调查,也是给出了很合理的推测,但是也是证据不足(仅仅一个带血的物证不足以逮捕嫌疑人),然后一直搁置。

  最后,是从别的证据抓获凶手的。其实杀人的并不是他。那个嫌疑人当时一直在医院里陪着重病的母亲,因为在医院里不小心碰了一个120的包裹,然后不知道就把血沾上去了,然后被120救济包就被带到了现场,然后就不知道为什么被留在了现场。(这一段,其实节目讲的很模糊,反正就是一个恰巧留在了现场。)

  从别的角度上来说,完全是可以在非犯罪状态下,用胶带纸沾上指纹的可能性非常高。这个证据实在是薄弱的。

  国内还算好,如果发现新的证据,还能再抓人再告凶手。
  看看美国,规定一个案件不能重复起诉同一个被告者,这就是说即使再发现新的证据都无能为力了。看看辛普森案件,后面都写了一本If I did it(几乎就是承认自己是凶手或者至少也是知情人了),jc都只能干瞪眼╮(╯▽╰)╭
  桂某坚持说丈夫不可能又外遇,也不可能私奔走人。

  jc虽然对于这个说法比较怀疑(因为配偶总是不相信对方有外遇的),但是经过几天的观察走访之后,发现周某的失踪却是和一般的外遇私奔不一样。

  首先是对周围邻居和朋友的调查,调查中都说周某并没有暧昧的女性也没有接到过任何打来的电话。
  其次是,周某的电话持续处于关机中。而一般私奔的人的电话,都是处于时而开机(和别的亲友联系),时而关机(逃避配偶)。

  这些事情,让jc觉得可能周某并不是私奔,而真的是遇到事情。

  也许是意外?
  周某失踪前,曾经和妻子说过自己开摩托车去邻村送客,那条路山路险峻,夜晚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很高,会不会是不慎跌落山崖了?
  

  jc调查了周某的通话记录,发现消失前的周某曾经打出两个电话。
  最后一个,是打个妻子桂某的。
  而倒是第二个,则是打给了本地一个叫做阿坤的女人。而这个电话,几天前也曾经和周某联系。
  而,阿坤也不联系不上了。


  

  那么,阿坤说的会是实话嘛?
  阿坤说使用这个手机的,正式她的表哥,叫做石某。

  石某,1980年生,而居住的地点离周某和妻子说的“隔壁村”,就差1公里。

  


  可是,仅凭这个消息,这个最后的电话,可以确定石某就是凶手吗?
  那个,神秘女子,阿坤呢??
  这个时候,神秘的女人,阿坤来到了贵州公安局,说有一个重大线索要说。

  阿坤说,表哥石某曾经给她打电话,说着说着就哭了,哭了之后就说自己整死了一个摩托车车主。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个口供给了jc逮捕石某的证据。

  当地的jc联系了贵州的jc,对正在水泥厂打工的石某进行逮捕。

  

  而随后,父亲和弟弟处理了尸体,将摩托车抛到了舅舅家的粪坑。
  但是,事实是什么?

  石某事后交代说,杀人的真正原因,他并没有和弟弟父亲说明。

  他杀人的理由,是因为阿坤。

  

  但是,石某说,他还是想和阿坤好;可惜,阿坤为了躲避他去了江苏。

  那天,石某又去镇上找阿坤,无意之间,看到了在那里等客的周某。他突然回想起来,似乎有一天看到过阿坤和这个男人手拉手在街上散步,于是就陡然起了杀意。

  接下来,他就以客人的身份约周某出来,并将他杀害。
  但是,jc对周某和阿坤的后续调查中,发现两个人的生活完全没有交集,可以说是完全不认识。
  也可以说,石某是杀周某的理由是不存在的,所谓的周某只是一个假想的情人。

  再找到尸体之前,周某的妻子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找丈夫找不到就卖房子找;1年找不到,就5年;5年找不到,就10年。
  只可惜,丈夫就这么不明不白被杀害了。


  
  这个故事,最无辜的是周某和他的家人。
  所谓天降横祸也不过如此,哎

  很多人点评说,石某和阿坤这对狗男女真的是害死人!!!
  (我从感情上来说,很支持。你们两个的破事,为什么要害无辜的人)

  然后,再觉得石某的父亲和弟弟实在是,也是不算那么无辜牵连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的感觉,有点像以前父母亲属的包庇罪,完全就是被孩子害的。
  孩子犯了罪,只能来找父母要钱要地方逃跑。
  父母能怎么办?
  举报亲身孩子,维护了法律,却真的违反天性。
  不举报孩子,维护了天性,触犯了法律,然后事情败露孩子也许逃跑了,父母承受牢狱之灾。
  遇到这样两难情况的父母,都是无法选择的,怎么做都是错,怎么做都是被孩子连累的。(真的举报孩子了,良心上过得去吗?真的不举报,牢狱之灾不苦吗?)

  但是,石某的父兄没那么无辜的原因就是,石某的弟弟赶过去的时候完全可以制止哥哥对周某的杀害,可以挽救一条人命也可以挽救自己的牢狱之灾。但是,那个点,人性的自私和人性的侥幸,暴露无遗。

  一审,石某死刑,石某弟弟死刑缓刑2年,石某父亲5年有期徒刑。
  三人不服,二审中。






  然后是阿坤,实际上来说看的时候对阿坤真的很愤怒。

  但是,后来有位筒子提醒了下我,你说阿坤做错了什么?
  这个故事,阿坤就是和自己的表哥恋爱,同居,打算结婚。(重点在于结婚)
  再有,可能就是男女关系上比较那么不忌讳,到处暧昧。(也没有犯法)

  但是,要说这件事情和她没关系?
  真心千丝万缕都是联系。
  ╮(╯▽╰)╭

  那句小清新范儿的,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她而死,这句话很适合。
  更合适的说,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为周某平反也好,防止石某纠缠也好,良心不安也好,被jc说服也好)也正是由于她,周某的案件才获得了最后的那一点点可怜兮兮的公平。


  然后,就是无情无义,丧心病狂的石某了。

  于法理,杀人不义;于情理,陷周家于家破人亡,陷自家父兄牵连。

  jc也说,石某是一个思路很容易走进死胡同的人,害人害己。

  有时候放下也是一种不得已的解脱。
  情,这个词真的太难太难了。说放下就放下的人,那是超脱的;说放下依然舍不得是,芸芸众生。

  放不下情,也不要折磨自己;宁可折磨自己,也不要折磨别人,特别是无辜的人。

  ---------------------完---------------
  第二十个


  
  2014年6月,齐河县jc接到报警,说在黄河引渠附近发现了女尸,尸体沿着黄河漂流。

  jc很快打捞起来,尸体已经浮肿,目测已经被抛尸河中几日之中。

  那就说明,尸体可能不是在这里被抛尸的,jc测算了河流的流速,大概推测出了抛尸的地方,向附近几个县发出了协查通告。

  希望,找寻女尸尸体的来源。
  
  法医对尸体进行了解剖。

  年龄是在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死因是因为被人压迫气管致死(就是通俗说的掐死)

  
  据姑姑和姑父的说法,小丽那天早上匆匆说有事情,便离开了家,之后便一直没有回来。

  jc通过对周围邻居的走访,证实了那天确实不少人看到小丽再村口的国道路口徘徊,大概站了十几分钟,可是谁也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可是,当王某回拨的时候,小丽并没有应答。是不是那个时候的小丽,已经遇害了呢??
  就在小丽的父亲赶回来做DNA鉴定的第二天,突然收到一个电话。

  电话是来自于小丽一个同学,小李的。

  小李是在村上开饭店,在周围这些同学中条件算是不错的。据他说,他在小丽出事那天,曾经借给她2500,事后一直打小丽的电话不通。因为进货要钱,这才打电话给了小丽的爸爸。

  jc找到了他,询问这2500的事情。
  小李说,那天上午小丽给他打电话,匆匆要借2500,说是要去市里救男朋友。因为,这笔钱第二天要进货,所以一开始小李并不是很想借。可是,小丽说,男朋友被jc扣住了,这2500是保释金,转个手第二天就能还给他的。小丽还求他说,这真的是救急的钱,大不了日后自己十倍还给他。
  话说到这个地步,小李只说能准时还钱就行,就把钱给了她了。

  
  然而更让小丽一家吃惊的是,小李说,这并不是第一次小丽为了所谓的男朋友向他借钱。

  前前后后,因为小丽的男朋友遇到车祸,和母亲重病,分别向他借了2000 和 2000,加上这次保释金2500,一共为了这个素未蒙面,只是在QQ上聊天的男友,支出了6500了。

  小李说,她就像着了魔一样,拉都拉不回来。


  

  这个时候,小李又说出一个事实,那就是第二次借钱的时候,没有给现金是直接打到一个所谓高某朋友的账户上的,朋友叫做张某。

  银行的账户不会作假,jc很快就查到了张某,并且经过小李比对,证明这个张某就是第一次陪着小丽来拿钱的王某。

  jc将张某缉拿归案,然后其实大家也都知道了,张某就是之前网络上的高某。

  上对比!!(网恋有风险呢)


  

  据张某交代,自己因为婚姻不幸福,于是就上网下载了一个军人的照片,当做自己的照片和别人网聊。很快,就遇到了对自己编造身份和形象非常感兴趣的小丽,(哎)他说,网上和小丽聊天非常开心,小丽人很纯真很善良,对自己非常关心,让他体验到了和婚姻不一样的感觉。
  可惜,小丽一直要求见面。这让他很心烦。他那个时候,一方面缺钱去报考驾校,一方面又希望借着借钱的事断了小丽的来往,(就是借的到钱,就去报名驾校;借不到,那就和小丽拜拜。)没想到小丽人非常善良,立马给自己打钱过来;(人家打钱是给自己帅哥男朋友,不是中年大叔。哎)于是,他又借口骗了小丽第二次,说自己母亲重病,小丽一样打钱了过来。
  可是,之后的生活就一直是谎言谎言。事发那天,小丽给他发消息,又要求见面,他一边又缺钱,一边就编造了自己被公安局扣押需要2500保证金的事情。
  他不知道小丽当天真的借了2500想来公安局赎他,也再也没有接到过任何小丽的消息。他以为小丽就此放弃了,所以也没有往心里去。(傻姑娘啊,在乎的只有亲人和父母啊)

  但是,因为那天他一直在工厂上班,同事和监控都能证明。所以,张某不是杀人凶手。

  这一点,几乎就让jc绝望了。
  那么,谁还有可能对小丽下杀手呢??
  (猜一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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