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今日说法》

  陈某和胡某带着儿子,先是到镇上买了些礼品,然后就坐上车,忐忑不安地开往老家。


  


  父亲拒绝了胡某这一想法,也表示娘家没有钱可以资助他们。

  夫妻二人泱泱而归,只能再次回到江苏打工;而,事情在不久后发生一个180°的大变化。

  (猜一猜?)
  在娘家没有获得任何帮助的两个人,只能又回到江苏常州打工。

  自从患病以来,丈夫陈某就带着儿子返回自己乡下老家养病,而妻子胡某则独自一人在常州打工,赚钱养家养瘫痪的婆婆,养每周需要两次血透的丈夫,养年幼的儿子。

  丈夫说,虽然日子很苦,但是他很相信自己和妻子的感情的。
  (哎。。。。。)

  夫妻两个每日都通电话。
  有一天,陈某瞒着妻子,独自一人去了常州,说是想让妻子突然看到自己有一个惊喜。

  但是,到了屋子的时候,对面的老乡告诉他,胡某已经几天没有回来住了。

  陈某打电话给胡某,问她在哪里,胡某说自己在家呀。(我觉得丈夫突然到访,其实已经是有点不信任了。)

  陈某说,我就在家门外,里面根本没有人。

  胡某解释说,自己这几天和朋友去外地散散心,明天一早就会来的。

  陈某只能如此。没想到第二天,陈某等来的并不是胡某而是胡某的电话,电话里的胡某说,自己已经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就此和陈某分开吧,两不相欠了。

  然后,胡某就彻底消失了,电话号码也注销了;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不仅失去了“妻子”的陈某一家的经济来源也彻底断了。因为没有钱,陈某将每周两次的透析改为一次,可是年幼的儿子和年迈的母亲始终无人照料,万般无奈之下,陈某又一次坐上了前往胡某老家的电车。

  早在陈某和胡某去娘家借钱的时候,电视台就已经介入了,所以自然而然地,当胡某失踪了之后,陈某也找到了电视台。

  同时,他们的儿子也在电视台面前,读了一份声明,说希望妈妈回来。(我真的觉得小孩子可怜。其实,站在陈某的角度上来说,受到媒体采访,让儿子接受采访,让儿子显得悲情又思念母亲是唯一能让胡某回头的方法了。但是,对于他们年幼的儿子来说,接受母亲不要自己这一个事实还是太早太残忍了。)


  


  这一趟,陈某并没有找到胡某,也没有安放自己的儿子。

  无奈之下,陈某只得找邻居哭诉。(。。。。)
  陈某说,自己的爸爸年纪大了,(应该和胡父差不多年纪),妈妈又瘫痪在床,想起小孩这么小,就不禁难过。他说,他找胡某并不是让他负气责任,而是让胡某给儿子打个电话。

  而儿子,也低着头,在一旁哭着。

  最后,在村支书的调节性,胡父答应如果接到胡某的电话后,会劝说她承担起儿子的责任。




  ---------------------完-----------------------------------

  最后,专家说,胡某和陈某的婚姻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保障的,也不受法律保护。胡某的离开和留下,完全是她个人的意愿。专家希望胡某回来,能面对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胡某执意不肯,付出儿子的抚养费后,确实可以不回来,不理陈某的生死。

  专家说,这个当年深情似海的爱,已经被现实压迫地无法回头了。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每个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
  如果是陈某,难道会不希望自己大病的时候,妻子不离不弃吗?

  如果是胡某,能坚持多久这种赚钱养公婆丈夫儿子的生活?

  如果是胡某的父亲,会不记恨陈某?会为女儿当年的任性卖单,用年老的生活去养一个并不亲近的外孙吗?

  如果是陈某的父母,会不希望胡某回来,继续赚钱养家,照顾自己和孙子吗?

  所以,人性都是自己的,有时候错不在自己,但是总有人在受到伤害。






  最后一个故事还要补充一点,就是之所以胡某可以不顾陈某一家,只要付出儿子最低生活费就可以的原因是,这几年来陈某和胡某是处于同居状态的。
  换句话说,如果胡某当年拿到了家里的户口本和陈某结婚的话,夫妻是要有相互抚养的义务的,第一离婚官司会拖很久,第二胡某要赔偿陈某精神损失费的,第三即使离婚,胡某也要支付陈某赡养费的。

  所以,当年的胡某的父亲其实是做对了吗??
  不知道。

  还有,虽然这个故事里面陈某是受害者?!也是患者,但是我还是觉得他和胡某都是很自私的人,也是因为这个自私害了他。

  在一起同居7年,如果在他身体健康,在他母亲瘫痪之前就能让胡某认回娘家,而不是匆匆在大病之后为了借钱才回娘家,不是因为胡某消失无人照顾儿子才去找娘家,我相信结局也许会有点不同的。(电视里说,在他们的儿子出身之后,陈某的母亲就瘫痪了,然后夫妻两个赚钱的大部分都给母亲看病了。将心比心说,双方的父母都是父母,难道不应该都赡养和关照吗?)

  最后的最后,很多人说理解胡某,我也理解,这种情况太辛苦太累了太折磨了,如果有一个逃避的方法,很多人都会选择逃避的。古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道德程度上完全不能指责,毕竟谁都不比谁高贵冷艳呀。

  但是,试想一下,如果这个故事是男的抛弃重病的妻子和儿子,远走高飞。我们不会骂一句,渣男吗?
  第三十九个

  20150424 今日说法 两本结婚证


  


  只能说有些人天生就修炼贱法,已经到了天下无敌贱的地步了

  ╮(╯▽╰)╭
  2011年,广州东莞,一个11岁的女孩,手里举着牌子,哭喊地想要砸开一个家门。


  


  而这个11岁的女孩,叫做甜甜,她的父亲叫做余某;坐在屋子里的,不愿意开门的正是她的母亲,余某的父亲章某。

  甜甜的牌子上写的
  如果你不在开门,我就不认你这个妈妈了。
  你知不知道重婚罪是犯法的,妈妈。
  妈妈,你开门见一见我吧。

  那么,发生了什么使得一个曾经幸福美满的家庭,变得如此支离破碎呢?
  整件事情,还是用从一次偶然的投资说起。

  余某和章某,都是江西九江人,都是高中文化。2002年,两个人结为夫妇,第二年生下了女儿甜甜。(虽然打了马赛克,但是还是可以看出来,章某长得挺漂亮的。)


  

  亲友都在担心余某上当。

  而余某始终坚信不疑,从来没有想到妻子会背叛自己。

  而亲友始终觉得非常不安的一个因素是,虽然余某在东莞打工,妻子却说自己在广州工作,两个人一年下来根本见不到几次面。

  余某说,章某说自己住在广州,一年就两三次回来和他吃个饭,然后就走;朋友说,这算哪门子的夫妻,连面都见不到。

  经不住亲戚的劝说,2014年初,余某开始向章某要回自己哥哥在她那里投资得到20万钱;可是,章某回复说现在资金紧张,根本拿不出钱来。

  这让一直很相信妻子的余某也不得不起疑心,他联系了妻子的老板娘。老板娘说,长沙的那个项目(第一次打钱)失败了,但是对方赔偿了68万,而妻子章某则说只赔偿了30万。

  而老板娘随后告诉余某,所谓的公司原始股,投资酒店,完完全全没有妻子的名字。

  余某,呆住了。

  老板娘还说,章某早就和一个叫做李某的男人同居了,不仅如此,连女儿都两岁了。

  ( ⊙ o ⊙ )啊

  余某,想找到妻子,可是妻子居住在哪里?余某完全不知道。



  余某能求助的只有自己的女儿。

  因为去年夏天的时候,妻子来接女儿去所谓深圳的家里住过一段时间。当时,他还打算和妻子女儿一起吃个团圆饭,可是妻子说要赶回深圳,就这么匆匆一别,此时余某只希望女儿能回忆起这个地址。

  可是,女儿说,其实那天根本去的不是深圳而还是在东莞;而妈妈在的那个家里面,还有一个2岁的孩子,也叫她的妈妈为妈妈;可是,妈妈和她解释说,这是别家的孩子托自己照顾的,甜甜因此还照顾了那个小女孩一个下午。

  在经过女儿的认领,余某带着女儿来到章某的住处,屋里只有一个老人带着一个小女孩。余某问这是谁的孩子?老人说,这是章某的。

  而得知了章某是余某的妻子之后,老人也大为吃惊,赶忙叫来了自己的儿子,李某。


  李某,并没有显得吃惊反而是愤怒,大声斥责余某吓唬老人和小孩;随即两人扭打在了一起。


  


  余某说自己百思不得其解,当初章某伸手问自己要钱的时候,其实已经和李某结婚了,这算什么?章某拿着自己的钱住在东莞有名的富人区,和别人结婚生子,而自己则和女儿省吃借用,这有算什么?

  而婚姻不合适,也可以离婚,可这拖着要钱重婚,究竟是为什么呢?

  为了讨要一个公道,也为了要回自己的钱,2014年4月,余某带上女儿亲戚和媒体,上门讨要说法。

  而门里的章某,迟迟不肯开门。
  这个时候,余家人还说出了一个事实。

  那就是,当初章某和余某借款150万投资的酒店,名字并不是当初所谓的那个合伙人,也并不是章某,而正是李某。

  也就是说,章某向丈夫要钱,去投资了李某的酒店,并把股份全都写成了李某的名字。


  

  李某说,自己只是章某孩子的父亲而已,让章某住在自己家也是出于人道的考虑,此事和自己无关。说完,李某就要离开,余家人不肯,险些爆发肢体冲突。

  而坐在派出所的章某,却一直不肯开口;余某提出想见一见她,问她几个问题;可是见了面,无论余某怎么说,章某依旧不开口。

  余某说,里面的那个女人已经不是自己当初认识的章某了,也不再是自己的妻子了。

  随后,余某状告章某重婚罪。

  章某罪名成立。
  但是,因为处在怀孕中,根据法律对哺乳期妇女的保护规定,妇女在怀孕和生孩子一年后,不得收入监狱,因此只对章某进行家里监控。(相当于,什么都没有罚。余某的律师解释说并不是一定要哺乳孩子才算哺乳期,只要怀着孩子和孩子不满一岁,母亲都属于出于哺乳期的。)--不知道现在不状告她,过两年状告可以吗??

  随后,到李某家里安胎的章某,对余某提起了离婚诉讼。
  诉讼说,因为和余某夫妻感情不和,因此要离婚。除了对之前的220万绝口不提之外,章某还提出要对余某在江西九江两套房子一部车进行财产分割,夫妻两个共同承担对李某76万的借款,最后也要求了女儿甜甜的抚养权。

  ——

  余某说,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不要脸的人!!他问章某那220万钱呢,章某说自己打麻将输了。余某说,这可是几百万又不是几万,怎么可能输?

  亲友们说,本来余某也算是有500万资产的人,现在工厂没空去管,钱被老婆偏了,自己只能借钱过日子了 。

  法院也表示,官司还在处理中,也会仔细核查这220万的用处的。


  专家说,第一李某和章某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结婚就是不合法的。
  第二,如果能够证明章某借款的76万里,余某并没有使用的话,是不用承担债务的。
  第三,如果有证据能证明章某这个行为是属于婚前转移财产的,余某有把这笔钱追回,然后夫妻两个人平分家产(包括江西的两套房子一部车子),然后再向章某要求索赔。

  但是,怎么判决,还是要以法院为主。

  ╮(╯▽╰)╭
  忘了一张图,这是李某想要驾车离开公安局的时候,余某家的人企图拦截,然后李某看上去直接开快车想要撞女儿甜甜和余某的侄女,结果甜甜下意识地让开了;余某的侄女并没有让开,而车也突然停住了。余某的侄女,将手里的纸团砸过去,李某迅速开车走了。


  


  然后,我等正常人理解不了的是,为什么章某不直接和余某离婚呢?

  即使是离婚,章某也可以分得一半的财产,(后面说余某身家500万,那么也基本上是200万左右的钱了),这钱和她花费心思骗到的也没有多少差别。
  而且,李某一家也是知道她是结过婚的,两个人也结婚了。所以,结婚离婚和她和李某的结婚,根本没有关系啊。

  难道是怕麻烦??

  而且,实话实说,虽然余某一直说章某用他的钱,买豪宅,投资酒店。
  但是,我还是觉得李某应该比余某有钱一点,应该是有超过余某的;220万,要买万科的房子,装修,再卖酒店, 根据李某的说法,他一个月给章某2万,还给她买车。那么,到底是为什么他不让章某离婚呢。当然,可以说他是被骗的,但是领证的公安局是如何领证呢?更何况,后面种种离婚协议书,76万借款,证明他也是知晓并且参与的。

  所以,就是为了220万???

  记者反复想要联系章某,可是章某拒不接电话也不接受采访。

  ---------------------------完--------------------------
  第四十个

  回归刑事案件

  撒贝宁时间 《撒贝宁时间》 20130915 梦碎的黑夜


  


  2013年,一对老夫妇拿着自己女儿的照片,到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报失踪,他们说自己的女儿吴某,已经失踪很久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这是他们手里女儿的照片,时年25岁,是一个美丽漂亮的女子。


  


  父母很着急,可是jc却显得很为难;因为,在我国法律中规定,对于走失或者是离家出走,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有犯罪发生之外,只登记进入失踪人员网。(是为了节约公共资源,和一些不必要的人员浪费吧)

  但是,对于吴某到底是失踪还是被绑架了,jc现在也不能做出明确判断。更何况,吴某并不是本地人,只是因为吴某在莱州跑业务而出现在了莱州而已,但是即使真的有刑事案件,是不是发生在莱州也不能确定。

  但是,因为吴某平常还是一个比较孝顺,不会无辜和父母失联的人,jc还是决定先调查一下。
  吴某的父母住在威海镇上的老家,他们其实也不知道再莱州的女儿到底做的什么行业,只是知道前几天吴某曾给家里打电话说当天下午要回家来户口本办理去日本的手续,可是下午人没有来;等到11月5日,家里拨打吴某手机的时候,手机却彻底关机了,怎么也联系不上。

  考虑到吴某并非 老弱病残,智力残疾,jc决定立案侦查,而突破口仅仅只有那一句,要出国。


  


  jc首先到了火车站,向工作人员查询当日吴某的下落。

  因为,吴某的头发非常长,人有穿了一件很显眼的紫色风衣,所以工作人员记得她却是上了车,又在招远下车了。可是,至于下车之后的吴某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此时,距离吴某失踪已经过去15天了。(报案迟,不受审理,立案迟)

  而吴某有两部电话,通话记录已经都被家人调出来了。可是,除了平常联系的家人朋友客户之外,并没有发现任何奇怪的号码;而这个号码曾经在11月5日和刘某的电话有短暂2秒的通话记录,也符合刘某之前所说的接起来以后立马挂的说法。

  那么,问题就来了,吴某既然是去招远找那个要包养她的富豪外国人,又是靠什么和他联系的呢?

  而,这个所谓的外国老板和吴某的失踪到底有没有关系?又该怎么找到他呢?

  男朋友说的,是实话吗?

  猜一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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