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今日说法》

  本来想问,大家猜是什么问题啊?!
  后来觉得肯定没有人理我Σ( ̄。 ̄?)?我就自己来吧。

  那就是新艳的新买的房子。

  新艳火化之后,新艳的父母就顺理把房子视同自己可以支配的财产,将一些生活用品放了进去。
  没想到,当晚就被良子给全部扔了出来。
  (听人不要听话,要看行动!)


  
  更着更着~~
  说,依法治国比依情治国要合理要合理要合理。
  重要而且正确的事情要说三遍。
  好比,父母离婚,孩子归属权问题。
  3岁以下,孩子的归属权都是判给母亲的,只有在父亲能够提供母亲失责或者精神失常的情况下,才判给父亲。
  这是法理。执行起来,利于方便。
  但是,如果说要按照谁和孩子感情好,来判孩子的归属权的话?
  那么怎么应该办?要费心费时去辨别不说,指标又是如何判断呢?
  把孩子放法庭上,爬向谁归谁嘛?


  第一个事故,A的悲剧不是帮人养儿子,而是没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有抚养权的母亲就有资格像没有抚养权的人,索赔孩子的意外。
  (也可以说是,父母一旦离婚了,抚养权在妈妈这里,父亲带出去玩的时候有任何意外的话,母亲就有权力索赔的。)


  所以,人可以善良。但是,一定要用对方法的善良。
  当时,记者也尝试去了新艳的房子。
  房门已经锁了,记者尝试敲门的时候,有一个年轻人走了上来。
  年轻人(请记住这个年轻人,后面他还要再出来的!)

  
  出庭的时候,良子带来了一名律师。
  (突然发现,今日说法是给律师做广告的嘛?)
  律师出示了一样东西,是房屋转让的复印件。

  是新艳把房屋转让给良子的协议。
  因此,良子说房子的最终所得权是他的。

  
  但是,新艳的母亲说,良子在撒谎。
  因为,她知道是谁负的房钱,是新艳前前夫,两个孩子的父亲,陈某。


  


  陈某,也是够倒霉催的。
  陈某和新艳,认识于浙江的一家酒店里。
  陈某是厨师,新艳是服务员;两个人既是同事又是同乡,很快便熟悉起来了。
  陈某说,当时觉得新艳很漂亮,人也善良。两个人很快交往,结婚了。

  婚后,两个孩子都出生了。
  时间又过了六年,新艳便劝他凭回家乡开一家小饭店。
  于是,一家店一个厨师,一个服务员,日子也过的欣欣向荣。


  就在这个时候,新艳认识了良子。
  良子长新艳十多岁,是镇上的团委书记,按辈分也算是陈某的表舅舅。
  良子此后没事就到店里吃饭,不时以远方亲戚为名带着新艳去附近镇上看看。

  这一切,村子里议论纷纷,而陈某始终不相信。

  


  太谢谢大家了~
  lz圆满地继续更贴了!!!
  这就是陈某,怎么看,都比良子年轻吧?!不知道新艳看上良子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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