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



1984年,18岁的德国青年彦斯全奖进入弗吉尼亚大学。彦斯的父亲是外交官,自彦斯十来岁时就派驻美国。彦斯戴着高度数眼镜,符合人们对书呆子的刻板印象,带着一股执着的稚气,并不讨人欢迎。

(伊丽莎白和父亲德瑞克)
20岁的伊丽莎白也在同一年进入弗吉尼亚大学与彦斯成了同学。伊丽莎白的父亲德瑞克来自南非,是加拿大钢铁巨鳄,母亲南希是出生于美国的艺术家。德瑞克46岁时与27岁的南希结识,当时德瑞克离异带着四个孩子生活,南希也有从前一段婚姻中带来的两个孩子。1960年德瑞克和南希结婚,四年后伊丽莎白在南非出生。夫妇因为德瑞克的工作辗转了多个国家,最后在弗吉尼亚安顿下来。
伊丽莎白和哥哥姐姐们年龄差距都至少十岁以上,她童年的玩伴只有父母。德瑞克和南希对伊丽莎白寄予厚望,把她送去瑞士和伦敦郊外的寄宿学校,几年后为她注册了科学和数学课程,以便她日后能女承父业。伊丽莎白似乎是她无所不能的父母唯一的挫败,她对理工科毫无兴趣,却无法违抗父命,由于挂科不得不在学校多待了一年。被校方抓到吸毒后,伊丽莎白从寄宿学校逃跑,此后在欧洲度过了五个月不分白天黑夜嗑药享乐的日子。
再次回到寄宿学校的伊丽莎白面对的是朋友们已经毕业离校,她独自一人待在宿舍,有大把空白时间用于思考。她思考的是10岁时在瑞士学校受到露阴癖的骚扰,而父母选择息事宁人。在她看来,父母把她送到国外的寄宿学校,根本就是懒得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做出这样的结论后,伊丽莎白彻底放开了,毒品,性,什么危险做什么,学校了解到她与学校的女孩子发生关系,再也没有留情面,将她俩从学校开除。
两个女孩儿度过了四个月近乎街友的生活,打零工,偷食物,到陌生人家借宿,卖血,卖淫,她们在法国,意大利和德国流连,直到最后厌倦了这样度日,才回到英国大使馆,请使馆人员买了回英国的车票。父母对伊丽莎白无计可施,只问她愿不愿意回到弗吉尼亚。她同意了,并顺利被弗吉尼亚大学录取。从外表上看来伊丽莎白就是一个乖乖女,漂亮端庄的长相,深栗色的长发,其实她很不开心,她觉得父母控制了自己的一切。
伊丽莎白初见其貌不扬的彦斯时,以为他不过就是一个胆小鬼,可是两人越谈越深入,伊丽莎白发觉自己找到了灵魂伴侣。伊丽莎白不断对彦斯倾诉自己被放逐海外的童年,受到委屈时父母不闻不问的态度令她寒心。彦斯的家庭也不幸福,母亲一直想要与父亲离婚,然而富有的外婆舍不得出钱。如果不是外祖母,彦斯早就和母亲摆脱严苛的父亲了。
伊丽莎白向彦斯坦承:“我希望他们死掉。”他们,指的自然是伊丽莎白的父母。

德瑞克和南希从第一眼见到女儿的男友就对他没有一点儿好感,彦斯傲慢无礼,他和伊丽莎白交往后,伊丽莎白的脾气变得更糟糕。德瑞克和南希告诉伊丽莎白,如果她不和彦斯断了来往,以后别想再领到零用钱。伊丽莎白与彦斯互相深深吸引,根本听不进父母的话,她把父母的反对透露给彦斯。彦斯怒不可遏。
 
1985年4月3日,与德瑞克和南希约好打桥牌的朋友来到德瑞克家,可是无人应门。朋友们有些担心,去找德瑞克的邻居,邻居那里存着德瑞克家的备用钥匙,听到朋友们的叙述,邻居跟着一起到德瑞克家开门。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非常可怕的景象,大家立刻报警。

德瑞克家没有外人强行进入的迹象,门窗完好。家中的财物没有被挪动,南希钱包里整整齐齐堆着现钞,显然歹徒的目的不是劫财。餐厅地板上全是血,德瑞克和南希身上全是刀口。鉴证人员封锁现场采集证据的同时经常打电话给德瑞克和南希的七个孩子,一一询问他们是否知道有谁会对他们的父母不利。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德瑞克和南希退休后过着半隐居的生活,从未与人结仇。
德瑞克身中36刀,南希身中6刀,两人心脏都被刺中,死后又被割喉。1985年DNA技术尚未运用于法医鉴证,鉴证人员在德瑞克家采集到的三种血型,A,AB及O型。受害者德瑞克和南希分别属于A型及AB型血,因此警方推测现场出现的O型血必然属于嫌犯。
伊丽莎白的宿舍离德瑞克家最近,她告诉警方父母遇害时她和男友彦斯驾车去了华盛顿旅行,她并且提供了旅途的各项收据。警察向租车公司核实伊丽莎白和彦斯租车后的里程数,她们驾车行驶过的距离足够往返伊丽莎白的住处与华盛顿之间三次,多出来的里程数实在令人无法理解,对此伊丽莎白的解释是她和彦斯在半途中迷路,绕了不少远路。
伊丽莎白的住处与华盛顿之间相距117英里,驾车单程需要2小时14分钟。再迷路,也不至于多走两倍的距离。警探提出了一种理论:如果伊丽莎白开车从住处先到华盛顿,再从华盛顿到父母德瑞克和南希家,再回到华盛顿,最后回住处,如此的行程正好符合租车的里程数。
伊丽莎白的哥哥姐姐之中只有一个哥哥对警方较为配合,他向警察透露父母与伊丽莎白原本就关系紧张,彦斯出现后双方更是势同水火。如此一来,警方把调查的重点聚集在伊丽莎白和彦斯身上,他们把两人带回警方分别问话。伊丽莎白同意提供指纹和血液样本,彦斯却大声嚷嚷着自己是外交官的儿子,持有外交豁免权。虽然他坚称自己与伊丽莎白父母的死无关,却拒绝提供血液进行比对。羁押时间满了,警方只能带着继续说服彦斯的想法把他和伊丽莎白放了。
几天后警察们再也联系不上二人。她们去了英国,之后以假身份藏在欧洲,弗吉尼亚警方鞭长莫及。
1986年逃亡在伦敦的彦斯和伊丽莎白囊中羞涩,不得不想尽办法弄钱。他们用空头支票在百货商店购买昂贵的服装,在店员兑现支票发现跳票之前去百货商店的不同分店退货领取现金。这样的伎俩成功了几次,不过在又一次操作时,店员对彦斯和伊丽莎白起了警觉,偷偷报告给伦敦警方。警察跟踪二人并将其拘捕,在他们的住处除了搜到假支票外,还有与他们自称的身份不同的外国护照,以及二人的通信(在大学读书期间的通信),上面提到弗吉尼亚,谋杀等字样。伦敦警察不了解发生在弗吉尼亚的案子,打越洋电话询问弗吉尼亚警察,向他们核实是否有两名年轻男女与当地发生过的谋杀案有关。
弗吉尼亚警察飞去伦敦再次就德瑞克和南希遇害一案分开询问伊丽莎白和彦斯。彦斯承认动手杀了德瑞克和南希,而伊丽莎白承认自己同彦斯预谋杀人。伊丽莎白很快就被遣送回美国受审,彦斯作为德国人,被送回美国的程序要复杂很多。英国警方对当时还没有取消死刑的弗吉尼亚州有可能对彦斯处以极刑这一点相当不安,甚至提出了外交照会,要求美国法院承诺不会对彦斯判处死刑。
1989年7月(彦斯和伊丽莎白被伦敦警方抓获三年后),欧洲人权法庭终于同意将彦斯押送去美国。1990年1月彦斯再次踏上美国的土地。在DNA技术没有运用于法医鉴定的年代,警方只能依赖血型。彦斯是O型血,与杀人现场出现的第三种血型一致。

伊丽莎白早已就协同杀人罪名认罪,并以指控彦斯为条件换取了九十年刑期。正式庭审时检方提出了如下理论:伊丽莎白对父母早就心怀不满,他们对自己与彦斯交往的极力反对促使她下了杀人的决心。她与彦斯合谋制定杀人计划,事先租了车用于制造不在场证据,他们在德瑞克和南希遇害当天先开车到了华盛顿,随后彦斯一人赶回德瑞克家杀人,再驾车回到华盛顿与不停消费的伊丽莎白汇合,假装二人一直在华盛顿游玩。
彦斯在庭上突然反口,称自己无罪,之所以向警方招认杀人之事为了保护女友伊丽莎白。彦斯称自以为有外交豁免权,即使认下杀人也不会出事。
陪审团采信了检方的指控及伊丽莎白的证词,判处彦斯两项谋杀罪名成立,处两项终身监禁,连续服刑。
 
彦斯在美国监狱中没有停止过喊冤,他通过上诉和出版自传赚取了一批拥护者。他在自传里写道,1984年三月底,他和伊丽莎白租车去华盛顿,到达旅馆房间后伊丽莎白毒瘾犯了,以要去找毒贩为由离开房间,彦斯一人在房内看影片,订客房服务。数小时后伊丽莎白出现时,衣服上沾着深棕色的液体。按彦斯的说法,伊丽莎白瞒着他开车去父母家中杀人。
2009年弗吉尼亚州警方对德瑞克家中的三种血迹进行DNA检测。德瑞克和南希在案发后不久被火化,如今仅能从二人的孩子身上提取DNA来验证亲缘关系。
由于年代久远,大部分犯罪现场的血液样本严重退化,不再适合检测,鉴证人员仅从血液中提取到局部DNA数据。其中O型血的部分DNA为男性所有,却与彦斯不符,而AB型血的DNA被证实属于未知男性。德瑞克聘请的DNA专家以此做出了德瑞克和南希遇害当晚有两名O型血及AB型血的男性在场,并且这两名男性杀害德瑞克和南希的结论。
然而这个结论是不准确的。鉴证人员测出的“三种“局部DNA都只含至多8组序列,而三种DNA竟然在多种序列上完全重合。美国法律要求DNA至少要有八组序列重合才能作为证据。如果所谓的两名嫌犯与受害者德瑞克具有相同的多组DNA序列这样百万分之一的几率不是在搞笑,更大的可能是德瑞克家中提取的血迹和DNA证据受到交叉感染,所谓的三种DNA其实都是德瑞克一人的,罪犯并没有留下DNA痕迹。
无论如何,德瑞克家中没有彦斯的DNA只能说明现场没有彦斯的DNA,不能用来证实他没有出现在德瑞克家或杀害德瑞克和南希。

2019年11月25日,在得到假释申请资格九年及无数次申请被拒后,弗吉尼亚州政府批准彦斯和伊莉莎白假释,条件之一是彦斯被遣返回德国,伊丽莎白被遣返回加拿大后两人不得再进入美国境内,不得再与受害者家人或对方有任何联系。
彦斯的父母自2001年起与他断绝关系,彦斯获假释后由一户德国家庭收留。再次回到德国的彦斯已然是年过半百,德国对他而言更像是一个旧梦。事实上彦斯只是在德国度过了童年,1977年他跟着父亲搬到美国,念完中学,进了大学,之后一直在美国监狱关了33年。
 
除了彦斯和伊丽莎白,还有谁有杀害德瑞克和南希的动机?与高调的彦斯相比,伊丽莎白一直相当低调,她唯一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是在2015年,那时她没有改变自己和彦斯计划杀人,并由彦斯实施的说法。她斥责彦斯不愿意接受现实,承认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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