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沙田重案组第三队刑事高级督察吕桂旺接下了一起案件。这是一起对他和同事而言非常困难的案件。尽管嫌犯在实施犯罪时被擒,物证人证充分,警方在之后的搜证中更找到新的线索,可是受害人或者没有报警而无法被确认身份,或者不愿意出庭指证,乃至还有罪行过了法律追诉的时效。多年后,吕桂旺和同事还会想起那个受害女童哭泣着向嫌犯求救的景象,她对生活的美好幻想停在十二岁。她经历了怎样的生不如死,恐惧,绝望,又带着怎样的心情隐瞒即使对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也难以承受的伤害,她的伤口永远也无法愈合。
最后一名受害者
2001年5月28日,就读浸会大学的20岁女生A和朋友约好在学校见面。早7时许,A离开火炭桂地村的住处去搭巴士,父母和妹妹都在家。A走后不久,妹妹恍惚听到一声呼叫,觉得有些奇怪,向窗外看去,并没有见到其他人,也就没有多想。
一小时后,A的母亲接到A同学的电话,原来A还没有到约见的地点,同学不知道出了什么事。A的父母担心起来,外出寻找。车站就在A家不远,从黄竹洋街可以走到。A的父亲沿着这条路走着,左顾右盼,忽然看见山坡的草丛里有一个蓝白色尼龙布搭建的帐篷,A的父亲上前查看,里面冲出来一个赤裸男子。A的父亲心知不妙,立刻打电话报警,顾不上去追男子,走进帐篷,看见了令他心碎的一幕:A衣衫不整,惊恐万分。
(A的父亲见到帐篷的地点)
A被急救人员抬上担架搜去医院,她的手腕和前臂上都有淤痕,医生检测证实她遭受性侵。
A的父母最近刚刚申请到了公屋,不过因为A从一家人现居住的村屋搭乘巴士到浸会大学只需要40分钟,父母暂时还没有搬家。裸男犯案的现场距离新竹街仅十多米,离A家也不过十米之遥,妹妹听到的声音就是A被凶徒挟制时的喊声。A的父亲懊恼认为都是由于自己警惕性不高,在小女儿听到呼叫声时没有立刻出外确认情况,才会导致女儿受到侵害,此后很长时间都无法原谅自己。
(警方将裸男带回警局)
(市民在案发地点观看)
正在附近巡逻的警员在山坡下黄竹洋街与新竹街路口处将裸男逮了个正着,押回帐篷处搜查。帐篷里有一个背包,内有一把刀,一部无线通话器,两部摄影机。显然歹徒作案前做了精心规划,还携带无线通话器监听警方通话,以便在警员出现在附近时即刻逃跑。
A经治疗后向警方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带着飞虎队头套,身穿迷彩服,戴黑色手套的罪犯突然从黄竹洋街路边的草丛里跳出来,她吓了一跳,对方立即捂住她的嘴,号称打劫,要A不要反抗,随后用胶带将A的双手反绑在她身后,带到草丛里的帐篷中,除了用铁链将她束缚之外,还用胶布蒙住了她的眼睛。罪犯逼问出A的住址和电话号码后,要她躺在一块布上,脱光了她的衣物,强行亲吻她的嘴和身体,强迫其为自己口交,之后脱掉A的袜子,用袜子塞嘴,对她实施了性侵。男子将自己的精液射在布上,将A松绑,准许她穿回衣服,同时威胁说自己知道她的信息,还录下了她受害的全程,如果她敢报警,会对她家人不利并传播她的录影带。
虔诚教徒+靓仔哥哥+连环性侵犯
裸男被捕后,警方很快就知道了他的身份。他叫张礼文,出生于1968年4月4日(香港的儿童节),父亲是水务署的监工,看守城门水塘,母亲是市政署的清洁工。张礼文和父母还有弟妹住在水务署的宿舍,生活虽不富裕却很平静。1982年,张礼文的父亲中了六合彩,得以出资39万元购买位于荃湾三栋屋村的一个村屋面积700平方尺的地下室单位,全家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其后,张礼文的父母又以130万元的价格买下同栋村屋的上面两层,一家五口和张礼文的外公外婆同住。1997年,张礼文的父亲又一次中奖,花130多万元买下屯门丰景园一间487平方尺的单位。张礼文的父母为人和善,脚踏实地,即使在连续两次中奖后,本不用再辛苦做体力活,他们还是继续着原先的工作。
张礼文被抓后,父母用布帘遮住窗户,地下室的门窗以垃圾袋和木板封住,像过街老鼠搬躲避着以往关系融洽的邻居。一次张礼文的父亲和人表达了自己的失望和不解,他说真的不知道儿子为何会犯下如此罪行。
(张礼文)
张礼文身材矮小仅1.57米左右,但长相帅气,据说和梅艳芳的前男友林国斌相像。初中毕业后,张礼文没有继续学业,进入观塘基督教职业训练中心参加了机电工程的培训,做空调技工,后来又改做装修。邻居对他的印象很好,他待人礼貌,经常替邻居帮忙,也会陪小朋友玩耍,被小朋友叫做靓仔哥哥。2000年5月,邻居曾借给他摄影机。
1992年开始信教的张礼文是个虔诚的信徒,和妻子阿莹就是在教会团契认识的。阿莹是公司文员,两人于1999年4月4日,张礼文31岁生日当天结婚,教会的牧师为两人主持婚礼。婚后张礼文和阿莹一起住荃湾三栋屋村的村屋,他们在二楼,父母和外公外婆在三楼。被抓时,张礼文正在装修地下室,准备和妻子阿莹搬去住,生儿育女。张礼文在地下室的卧室内墙画了星星月亮,天花板漆成蓝天白云,地板上铺的云石砖,让阿莹觉得很浪漫。
在张礼文夫妇居住的二楼卧室,警员从内嵌式保险柜里搜出12盒录影带,每盒录影带上都标注了时间和地点。保险柜内另有一本日记和一卷粘了浅色头发的胶带。张礼文的圣经背面记录着受害者的资料。在张礼文从汇丰银行租用的保险箱内,警员又找到三张信用卡,一条沾血的女性内裤,以及一则科技大学女生被强奸的新闻报道。
吕桂旺和同事查看了所有12盒录影带,内容全是张礼文和不同女性发生关系,其中两盒录影带为张礼文和妻子阿莹做爱的内容,其余十盒录影带中的女子各不相同,警方需要核实她们的身份,因为尚无法排除有性工作者自愿与张礼文发生关系的可能。
除了查询以往案件的数据库,寻找与张礼文录影带录制时间和地点相符的类似案件外,警方也尝试用其他途径找到录影带中的女子,可是这个环节困难重重,有些受害者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受到强暴,或者不敢再重新回忆起身心遭到的摧残,或者是害怕张礼文伤害她们的家人,散发她们受害的录影带因而没有报警。最终警方也只能确认其中四盒录影带中的女子并非性工作者,而是被张礼文性侵的受害者。
完美主义
起初张礼文坚称自己无辜,不是伤害A的罪犯,可是在警方罗列出海量证据,包括黄竹洋街树丛帐篷里的DNA,背包,录影带,银行保险箱里的内裤和信用卡等等,他才不得不交待了部分罪行。在对A行凶前,张礼文连续五天跟踪A和妹妹,还到她们家旁边窥探,熟悉她们的作息和日程。2001年5月28日一早,张礼文在A家到黄竹洋家沿途都摆上树枝,这样一旦有人出门,他都能注意到。
吕桂旺询问张礼文作案的动机,以及为何不找性工作者发泄欲望。张礼文说自己早年看过大量A片,深深着迷,便想不如也拍下自己和人发生性关系的影片。但他嫌弃性工作者不干净,选定了年轻,涉世不深的女学生下手。1999年张礼文和阿莹结婚前已至少作案三起,邻居借给他的录影机也被他用来记录罪行。后来张礼文为了拍出画质更好的影片,斥资购入当时最新款的索尼摄影机,还有遥控装置。
张礼文对犯案和拍摄作案过程极为重视,每次作案前都会精心计划,先躲在隐蔽处寻找并观察受害者的生活轨迹,至少跟踪受害人三四次后才会行动,在受害者通常行走的路线选定作案地点,事先架设帐篷,等受害者单独出现时挟持她们到帐篷侵害。
张礼文作案时背的背包里装着帐篷,两台摄影机,无线电接收器,胶带,铁链和铺地的白布。他的反侦察意识极强,在各不同警区作案,借各警区未必会互通案件细节的漏洞逃避警方。他除了在作案时用无线电接收器偷听警方的通讯,还会戴头套和手套作案,以免被受害者认出或留下指纹,还曾为了毁灭物证,在性侵受害者后,用打火机焚烧了作案地点附近的野草。
除了性侵,张礼文还会抢劫受害女生的财物,留下她们的证件,日记,信用卡等等作为纪念品。
吴姓少女
1992年某日,在柴湾小西湾村刚刚落成入住的瑞喜楼,张礼文将十八岁的吴姓少女拖到天台强暴。事先张礼文做了大量功课,得知瑞喜楼的天台没有上锁,没有安装警报器或监控,且很少人会在那里。小西湾村依山而建,方便逃跑。
张礼文在天台架设了录影机,把吴姓少女受害的全程录下。这是十盒录影带中最早的一盒,如果张礼文在拍摄自己行凶前没有对其他女子性侵,很可能吴姓少女是他的第一名受害人。
科技大学女生
1997年11月6日晚间,张礼文在西贡将军澳清水湾道永隆路附近的草丛奸污21岁的科技大学女生。因为女生奋力反抗,从张礼文手中抢过他的刀柄刺伤他的臀部,张礼文身上也有血迹。但在体力悬殊的前提下,张礼文还是制服了女生。女生是处女,被侵犯后下体出血。事后张礼文抢走女生随身物品,包括日记本,钱包,银行卡,还带走女生内裤作为战利品。张礼文逼女生说出了姓名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威胁她不准报警。
第二天张礼文将自己沾染受害女生血迹的衣物带到屯门水塘销毁,女生的日记本,银行卡放在家中的保险柜,内裤则藏入汇丰银行的保险箱。之后他见到报纸对该罪行的报道,又得意地把报纸也送入保险箱寄存。
女生勇敢地把自己的遭遇告知校方,并选择报警。
12岁女童的噩梦
张礼文拍摄于1998年11月30日的录影带最让办案的警察吕桂旺和同事愤怒和心疼。上午蒙面的张礼文在沙田穗禾路丽禾里英童中学附近用刀挟持一名步行去上学的外籍女童进入茂密的树丛,用胶带和铁链捆绑女童双手,用胶带蒙住她的双眼。张礼文命令女童躺在草席上,脱光了她的校服,亲吻她的嘴和胸部。女童不断哀求请张礼文放她离开,说她还是个小孩,不要强奸她,还说可以给他钱,可是张礼文毫不理会,反而以杀死女童要挟她闭嘴。张礼文要女童为自己口交,女童拒绝,张礼文便用刀指着女童恐吓,最后将她强奸。张礼文事后将精液射在女童口内和身上。张礼文的罪行持续了一个小时。
草丛高约4尺,和女童身高几乎差不多,吕桂旺和同事见到女童幼小的身体被拖进草丛,心都揪紧了。她的哭泣和求救声,更是久久萦绕在吕桂旺和同事的耳边。
警员在案件档案中找到了同一日的一起报案,报案人是12岁的外籍女童。她在父母陪同下接受问话,称自己遭到抢劫和殴打。警方到现场取证,按女童提供的嫌犯特征展开调查,可是线索实在太少,案件至今未破。报案女童的照片与张礼文录影带中的女童样貌一致,警方将录影带中女童受害前的影像给报案女童看,她承认自己就是录像带中的受害者。
这个女孩在遭受了不可想象的性侵虐待后,强压下情绪回到学校,请校长帮忙报案,只敢和校长,医生还有父母说自己被劫,如果不是两年多后张礼文的案情曝光,她可能就准备一辈子保留这个可怕的秘密。
改判
检方以四项强奸及两项抢劫罪名对张礼文提出指控。1992年遇害的吴姓少女已离开香港,拒绝了检方出庭指控张礼文的请求,1998年遇害的12岁女童,其父母认为女儿出庭是对她的又一次伤害,也没有作证。录影带中剩下不明身份的六名女子,检方无法立案。
辩方以1992年吴姓少女被性侵案件年代久远,且当事人不愿出面指认张礼文,要求法官驳回检方指控,法官准许了辩方的诉求,仅将该案件归入法庭档案。至于同样没有出庭的12岁女童,因录影证据确凿,法官准许检方的指控。
开庭前法官请两名精神科医生对张礼文和诸位受害者进行评估,张礼文被医生认定精神正常,而接受评测的受害者都受到了精神和情感的重创,有些受害者的正常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浸会大学的女受害者A在被害后感觉自己比他人污秽,低贱,见到陌生男子就很害怕,不敢再独自出门;12岁女童的父母极度抵抗再谈论女儿受害的事件,除了女童,她父母受到的伤害也难以估量。医生认为张礼文有人格障碍,是危险人物,且治愈的几率很低,对公众会造成危险,应该被关押在监狱中坚守持续的心理治疗。
张礼文在庭上突然要求发言,他“好意”提醒法官限制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以免泄露受害者过多信息,对她们造成困扰和二度伤害。法官驳斥张礼文称媒体对于报道受害者的尺度有合适的度量,不需要他的提醒。
张礼文承认了三项强奸及两项抢劫的控罪,除去抢夺科技大学女生的钱物外,他还在1998年10月8日,在跑马地正民村旁的草丛抢劫一名女子现金。
2002年10月,法官对案件宣布判决结果前,张礼文又要求做最后陈述,经法官提示他如果有不当言论会影响量刑后仍坚持要发言。张礼文在被告席的栏杆后对所有受害者道歉,说知道自己的罪行会延续受害者的一生,但是也知道自己再做什么说什么也不会有办法改变他愿意一生受罚弥补对受害者的伤害。
法官指出张礼文极端邪恶,对受害人造成严重创伤,拍摄作案过程,更增加案情的严重性。法官说:“若你仍然逍遥法外,必然会再犯,即使我错了,亦只是对你有损害,却可令女性安心。”张礼文被判处终身监禁。
张礼文听到自己的刑期后反应平淡,通过律师希望取回他和妻子阿莹的两盒录影带,以及他的圣经。法官驳回了他的请求。
2003年7月29日,曾言之凿凿愿意一生受罚的张礼文提出上诉,其律师称精神科医生对张礼文对社会的影响评估并没有显示他会构成“持续”危险”,因而不应被判终身监禁。律师还表示张礼文在拍出符合他期望的完美录影带后,就会停止作案。法官立刻诘问张礼文到底还需要拍多少录影带,才会停止强奸妇女的恶行。
8月上诉庭法官重申张礼文罪行的恶度,但检方的确未能证实张礼文会对社会构成无限期的危险,原审法官定下无期徒刑,及最低刑期二十年,属于量刑过重。上诉庭法官依照每项强奸罪18年刑期的量刑起点,以张礼文认罪态度较好符合减刑条件,改判张礼文二十四年刑期。
如果张礼文在狱中表现良好,也许已经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