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山双尸奇案



17岁的肯尼斯和18岁的尼可拉是英国人,一年多前因父母工作跟着赴港,在英童学校念书。1985年4月20日,学校划艇队练习,肯尼斯因为前不久锁骨骨折没有参加,和女友尼可拉约好去宝马山北麓的赛西湖公园学习准备大学入学考试,肯尼斯的家就住在赛西湖公园旁边的赛西湖大厦。肯尼斯和尼可拉于下午15时左右从中区出发,在金钟地铁站乘巴士前往大坑。当晚两个孩子都没有回家。
肯尼斯学习成绩优异,表现出色,是学校学生会会长,辩论队和划艇队的成员,尼可拉修读法语,梦想是以后成为一名翻译。肯尼斯和尼可拉平时很有责任感,离家的行程都会和家人交待,所以等到晚上23时,肯尼斯和尼可拉的家人坐不住了,连夜去公园寻找二人。天色太暗,大家找了一圈儿也没有什么头绪,只好先回家打电话报警。第二天一早,二人的家人再次出动,这回他们在公园山路上陆续捡到法语书和一些英童学校的教材,认为一定是尼可拉和肯尼斯遗落的,两人也许已遭遇不测。
接到肯尼斯和尼可拉家人报告失踪的警察起初不以为意,猜测两人可能是去酒店过夜。家人称肯尼斯和尼可拉失踪前随身仅有少量零钱,不够租住酒店房间。警方考虑到肯尼斯和尼可拉都是外籍人士且未成年,对事件需要采取应对措施,正准备派人去搜山之时,接到一通报警电话。一位市民到宝马山晨练,在水库附近山坡的草丛里见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警方赶紧出动赶去封锁现场搜证,确认两名死者就是前一天失联的肯尼斯和尼可拉。肯尼斯陈尸的位置离家人找到书本的地点仅有十多米远,而尼可拉也就死在肯尼斯附近几十米远的地方。

肯尼斯脚上没有穿鞋,上衣被撕烂,肩膀上的绷带被扯掉,双手被绷带捆绑在身后,胸腹部和背部到处都是伤口,他的脖颈上缠绕着尼可拉的裙子。
法医在肯尼斯身上找到一百多处伤口,除了几乎快要愈合的锁骨又一次骨折外,他全身还有十余处出现骨折。肯尼斯因脖颈被人以类似棍棒的物体施加重压导致颈骨骨折窒息身亡。肯尼斯脖颈遭受的重量之大,法医推测歹徒不止一人。
尼可拉全身赤裸,上身穿的米黄色T恤被掀到头部蒙住脸。法医除了在尼可拉的阴道内提取到男性精液,还发现她阴道发生严重撕裂,有木屑和玻璃碎片。尼可拉的头脸被打得面目全非,下颚粉碎,脑浆迸裂,左眼球跌出眼眶。尼可拉周身共有500多处伤口。尼可拉也曾被勒住脖颈,但并非窒息而死,而是在全身受到重创后因为脑出血和疼痛慢慢无助死去。尼可拉身下有爬行痕迹,似乎她在临终前,还用尽所有力气想要爬到有人的地方求救,然而死神抢先一步。
尼可拉的左边乳房有牙齿印,指缝里有属于不同疑犯的皮肤组织,显然尼可拉曾努力反抗伤害她的凶徒。


警方出动600余人从山脚开始分区域向上搜山寻找证据,还派了直升机在空中巡逻,甩无线电话与地面联络指挥,以免出现搜证盲区。几天的努力下来,警方在一个小树林里找到属于尼可拉的部分衣物,背包和手链。疑似犯案工具的木棍上除了多处血迹外,还沾染了金色的头发。被随意丢弃的玻璃酒瓶上同样有血迹。鉴证人员从木棍和酒瓶上提取了嫌疑人的精液和指纹。现场采集的血迹经排除受害人肯尼斯和尼可拉的血迹外,还有属于他人的血迹。那个年代DNA技术还没有被应用于犯罪现场鉴证,再加上没有嫌疑人,所有证物都无法进行比对。肯尼斯和尼可拉的遗体被装进棺木,通过直升机运走,警方在周边采集的证物被寄去技术更先进的伦敦犯罪实验室化验。

此外大量警力向住在附近的居民走访,散发问卷,设立举报热线,先后有18,000人参与问话。警方将口供分为180组,分别归纳整理,将嫌疑人的范围缩小到180人。只是警方没能继续从180名嫌疑人中找到他们的目标。
 
在肯尼斯和尼可拉遇害前,九龙区发生过多起抢劫强奸案,犯案手法与宝马山肯尼斯尼可拉案相似。3月14日何文田京士柏发生的情侣抢劫强奸案中,受害者是18岁的男青年和他14岁的女友。二人在公园时被五名手持螺丝刀,裁纸刀和玻璃瓶的劫匪控制,抢走身上财物手表和金链,14岁的女受害者更遭到五名歹徒轮奸。警方猜测杀害肯尼斯和尼可拉的可能是同一伙人,派出假扮情侣的男女警察卧底,在何文田案发现场附近出没,以期引诱歹徒上钩。
7月13日,警方针对何文田抢劫强奸案的调查取得突破,分别在九龙,油麻地和尖沙咀逮捕十七岁至三十岁的五名男子。经查,五人虽然是何文田案中案犯,却与宝马山肯尼斯和尼可拉案无关。
虽然警方从未放松过查宝马山双尸案,市民和媒体对此案的关注度也相当高,几个月过去了,案子仍然没有进展。一方面,英国方面不断施压,对香港警方的低效率表示不满,另一方面,香港市民认为警方花费巨大,几乎是倾巢而出想要破案,无非是因为肯尼斯和尼可拉是英国人,是高于普通港人的特权阶级。警方被舆论围剿,只能保持低调,寄望早日结案。警方提供5万元,肯尼斯父亲供职公司的总裁匿名出资50万元悬赏凶犯。不久有市民向警方透露在渡轮上偷听到有人炫耀自己杀了一个“鬼仔”,还指着自己所穿球鞋说那是受害的鬼仔的。举报人壮胆跟着那人到他家,记下了地址。1985年11月27日警方在宝马山上的寮屋找到彭信义。彭信义所穿球鞋被证实属于肯尼斯。
多年以后当年办案的警察向记者承认所谓的举报人就是彭信义所混帮派三合会福义兴的老大。彭信义和同伙犯案后惶惶不可终日,加上警方对此案一直相当重视,彭信义害怕自己有一天会被抓,就想跑路。彭信义没钱也不敢顶风再作案,鼓足勇气向老大求助,老大得知彭信义所做的事决定报警。
11月28日警方拘捕彭信义后根据他的交待顺藤摸瓜先后在葵涌,深水及尖沙咀拘捕17人。
最终确认涉案的五人分别为:
彭信义,24岁,打杂
谭士欢,20岁,护卫
赵伟文,25岁,侍应生
张有恒,17岁,侍应生
尹三龙,16岁,无业
警方对五人抽血提取精液并套取牙齿模型后,对他们分开审讯,彭信义等人陆续交待罪行,他们的供词得以互相佐证。事发当天彭信义邀尹三龙和其余三人去宝马山的电塔偷铜线卖钱,没想到电塔的大门上锁,五人百无聊赖准备返程,彭信义又提议不如沿着登山人士习惯走的小路下山,遇见落单的人顺便打劫。五个人下山经过一条小溪,在僻静处看见正在一起学习的肯尼斯和尼可拉。彭信义起了歪念,顺手捡起一根木棍和其他四人说:“不如过去和他们玩玩!”彭信义因肯尼斯和尼可拉是白人,便想当然以为他们一定很有钱。
五人一拥而上抢走了肯尼斯的金表,此外肯尼斯随身只有一块钱。肯尼斯和尼可拉与歹徒搏斗,遭到彭信义等人更加疯狂的反击,肯尼斯被打得奄奄一息,手脚都被捆起。彭信义试图要和尼可拉发生性行为被拒,便用棍子殴打尼可拉,一边把她拉走去山坡下实施强奸。尹三龙等四人留在原地看守肯尼斯。
尼可拉害怕,哀求彭信义等人放过自己和肯尼斯,将自己的手链脱下交给彭信义,还把家中电话号码告知,让彭信义给她家人打电话索要赎金,被彭信义无视。
彭信义施暴完毕问四个同伙要不要也和尼可拉发生关系,谭士欢压住尼可拉,其余人轮番强奸尼可拉。尼可拉的遭遇还远不止此,彭信义又将木棍和玻璃瓶先后捅进尼可拉下体。
因为肯尼斯和尼可拉见到他们的面貌,彭信义不想日后被指认,要求将两人杀死。五人先用木棍架在肯尼斯脖颈,一人踩住木棍一头,以肯尼斯的脖子为支点玩跷跷板。随后他们拆掉肯尼斯肩膀的绷带,用力击打他的伤处,使他锁骨再次骨折。五人用尼可拉的裙子做成绳索勒住肯尼斯脖颈,直至他气绝身亡。彭信义见肯尼斯穿着的是昂贵的耐克球鞋,顺手脱下肯尼斯的鞋带走。
肯尼斯死后,彭信义五人又用木棍拼命虐打尼可拉,将她活活打死。肯尼斯和尼可拉的书本和杂物被彭信义等人尽力撕扯,在逃离作案地点时沿路丢弃。

(嫌犯被警方带回宝马山还原犯罪过程)
张有恒是十八岁的父亲和未成年的母亲所生,他出生不久父母关系破裂,由祖母抚养。几年后祖母年纪渐长,无力养育张有恒,将他送去孤儿院。张有恒八九岁时,其父为了申请公屋,把他从孤儿院接回家中,凭着张有恒凑数分配到公屋后,失去利用价值的张有恒成了父亲和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再次被送去寄宿小学。张有恒初中一年级还未读完就离家出走,起初在酒楼任打杂,住在酒楼宿舍。因为受到不务正业的朋友影响,张有恒的工作都做不长,很快失业露宿街头。流浪途中,张有恒结识了尹三龙。
尹三龙家庭完满,但他不服家长管教,终日不着家,在街头打混,靠替人开车门赚取小费糊口。
1985年初,在街头替人开车门的尹三龙和张有恒被彭信义逮住,彭信义称他们赚钱的地点属于他管辖,除非二人认他做老大,不然以后没有好日子过。彭信义平时打零工,也是福义兴的小喽啰。张有恒和尹三龙跟着彭信义,由此认识了谭士欢和赵伟文。
 
检方做好准备对彭信义等人提起谋杀罪告诉,五名被告上庭时突然全部翻供,拒不认罪。检方只得暂时请求休庭,警方对年纪最小的尹三龙展开攻心战,尹三龙同意认罪并转为污点证人,指证其余四名同伙。
1987年1月20日,陪审团一致裁定彭信义,谭士欢,赵伟文,张有恒四人两项谋杀罪名成立,彭信义,谭士欢,赵伟文被判处死刑,张有恒因犯案时仅17岁,与身为污点证人且未成年的尹三龙没有被定刑期,等待英女王发落。

1997年香港回归前,英女王仍没有对张有恒和尹三龙判刑。1998年,已经返回英国的受害人肯尼斯和尼可拉的父母向香港特区政府寄信为尹三龙求情,说他们原谅杀害儿子女儿的凶徒,希望尹三龙能够获得轻判。张有恒被判35年有期徒刑,尹三龙被判27年有期徒刑,此前在监中服刑的刑期纳入考量。张有恒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要求和尹三龙一样受到优待,法院驳回他的诉求,维持原判。
被判死刑的彭信义等三人后于1993年被香港总督改判终身监禁。尹三龙于2004年获释,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张有恒于2007年获释,找到工作还成了家。谭士欢服刑期间罹患癌症,2009年获得假释,但两年后即因癌症过世。彭信义也患癌症,与赵伟文至今扔在狱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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