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江汉区&硚口区幼升小新生入学必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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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要上小学的家长们~
提前了解所在区的
升学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有一些证件都需要提前准备
这次小编为大家来详细讲解下
江汉区&硚口区小学入学政策
对应所在区的家长请一起往下看
江汉区小学新生入学相关问答
入学指南
入学对象
江汉区教育局将为以下适龄儿童提供学位: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户籍为江汉区或监护人持有江汉区居住证;
3、已落户江汉区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以下情况不属于江汉区登记范围:
1.户籍不在江汉区的适龄儿童;
2.未持有江汉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3.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的学生。

入学方式
依据武汉市相关政策,新生入学分为对口入学和统筹入学两类。
ps:以下时间节点均为2022年,2023年请参考本年时间。
1、凡2022年4月30日前户籍在江汉区,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对口入学。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
①具有江汉区户籍,但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②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
③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④具有江汉区户籍,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6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的二、三胎除外);
⑤ 2022年4月30日以后才将户口迁入江汉区;
⑥户籍在江汉区的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⑦已落户江汉区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⑧2022年4月30日前持有江汉区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现场审核资料
户籍在江汉区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户籍在江汉区,房产为祖辈所有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⑤监护人双方在武汉市的无房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江汉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江汉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江汉区房屋拆迁人子女入学——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持有的六年内(2016年8月31日以后)拆迁证明、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江汉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常青花园社区新生报名
必备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的房产在常青花园社区(同一房产地址或户籍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个同校对口入学的学位,政策内的二、三胎除外)
现场审核资料: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⑤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江汉区登记入口

常青花园登记入口

硚口区小学新生入学相关问答
入学指南
年龄范围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满6周岁,不符合入学条件。
入学类型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入学条件:
1.户籍在硚口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等资料
拆迁家庭: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中“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有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2.非本区户籍人员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区教育局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3.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登记入口:

登记入口

硚口区登记入口
硚口区幼升小报名平台:(报名期间方可进入)https://qk.whxueji.cn/
职场必备能力
武汉市入学管理解答

1.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入学管理;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2.
“拆迁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管理;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管理;
(1)城区之间,户籍与房证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2)同一区内,户籍与房证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房证所在地相对就近入学。若其房证所在地区附近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
(3)空户、搭户、集体
4.
“随迁子女”入学管理;
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青山区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和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
5.
对“二孩”入学的管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同一学段的孩子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
6.
留汉百万大学生子女入学管理;
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7.
缓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管理;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要提高特殊教育服务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8.
特殊优抚对象入学管理;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9.
对港澳台学生入学管理;
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我区统一规定时间,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10.
跨区入学管理;
凡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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