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女子花费30万元买了邻居家的一个车库,可不料邻居拿了钱却迟迟不肯清理车库物品,甚至还要求女子再追加10万元给她,否则车库也别想要,女子愤怒破门而入强行清理物品,结果却被邻居索赔一个亿。
女子表示:这块石头虽然是和杂物堆放在一起,但它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现在车库的主人给它摔坏了,必 须赔偿她一个亿。
朱女士说:“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当时一个姓毕的邻居找到她,说想要出售车库,问朱女士想不想买,朱女士自然是想买的,因为自家的车正好没地方放。”于是在物业人员的见证下,她和那位邻居当即签订了购买合同买下了车库,车库价值30万元,她当天就支付了25万元过去,剩下的5万元双方约定好,等邻居把车库清理干净之后再付。
可不想邻居收了钱却迟迟不肯清理车库,甚至还翻脸不认人。朱女士联系邻居问其原因,邻居解释说:“她的家人因病住院,把车库卖了钱也不够,现在还差2万美金,于是她要求朱女士再追加10万块钱,才能把车库转让给她,如果她不肯追加这个钱,那车库也别想要了。”
按理来说,合同签了,手续办了,那车库自然已经是朱女士的,她完全可以不用理会这个要求。可出乎意料的是,这个车库并不属于邻居毕女士,而是属于她的儿子,如果她儿子翻脸不认人,那购买合同未必会有效,也正是因为这个毕女士才有恃无恐地说:“让朱女士再加10万元,不给钱车 库就别想要。”
朱女士气坏了当即表示:车库她不要了,要求对方立马退还她25万元。可不料邻居却表示:这个钱没办法退了,因为她已经花光了。朱女士一听钱已经拿不回来了,那车库总也不能拱手相让吧!于是朱女士一不做二不休,强行拆开了车 库的门,把邻居在里面堆放的杂物全部都打包扔了出去,这些杂物里自然包括那块石头。
毕女士得知这件事后,立刻要求朱女士进行赔偿说:“她这块石头价值一个亿,现在被朱女士砸碎了,所以必须要赔偿她。”可朱女士却说:“这块石头原本就是碎掉的,他们工人在进去搬的时候,它在地上摆的就是这个样子,他们只不过是原封不动地搬了一下。
虽然对方一再声称是被工人摔碎的,但石头上切割的痕迹很明显,如果是摔的,怎么可能摔得这么整齐呢?而且毕女士刚开始说这块和田玉价值几十万,后来又说价值几百万,现在这块石头的身价直接飙升到一个亿。那么毕女士说:“这块石头价值一个亿,她有证据吗”?
为了了解事情经过,节目组联系上了邻居毕女士,可对方一上来就强调朱女士破门而入在先,而且还强行搬走她车库物品,导致她价值连城的宝玉被摔坏,必须要赔偿她的损失。可是合同规定她必须在三天内搬走,车 库里的所有东西,如果不清理就视为放弃里面的财物。
可如今一个月过去了,她都没有清理,那么按照合同规定,朱女士可以随意处置里面的物品。也就是说,哪怕石头真是朱女士摔碎的,她也不需要赔偿一分钱。
可不想毕女士却坚称自己当时着急卖车库,借机得寸进尺,强行加了这条规定上去,并不是出于她的个人意愿,因此不应该作数。现在他要求朱女士赔偿她一个亿,朱女士则要求他退还25万。
根据《民法典》第 四百六十五条规定:按法律签订的合同,合同双方均有义务进行遵守。双方应按照合同内容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内容,不能更改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其中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违反了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个人认为,朱女士不但不用赔偿,还可以告她违约。既然签订了合同说好三天内清理车库物品,就应该履行合约约定,怎么可以出尔反尔说合约不作数。再说你已经收了钱而且还花完了,那车库自然就是别人的,人家把你的东西清理出来也是合情合理的。
那么对于此事你们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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