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却爱上56岁,女子后悔万分:当时我很爱他,不敢和家里说


各位对于爱情是怎么理解的,按照一种非常扯淡的说法那就是:只要有了爱,什么都没有问题。为什么说扯淡……因为物质上的条件其实在现实中是占非常大比重的,对于我们而言,如果没有注意物质方面作为基础的话,爱情这种就如同空中阁楼一般,那是在现实中不存在的……
这是一件发生在成都的事情,小刘今年29岁,她投诉说,自己被一个56岁的男子骗了,与其说是骗了,不如说是“相信爱情”。
原来,之前的小刘不知道怎么就喜欢上了,这个56岁的男子,虽然对方比她大了足足快30岁,但是她表示当时的确非常的爱他,原因她也没怎么说,只是说这名男子承诺,能够给自己一个幸福完美的家,然而,事实上,其实男子连工作都没有。

一名56岁的男子没有工作,这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可是事实上就是如此,这名男子在认识了小刘之后,小刘成为了他的主要经济来源,而两个人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意要钱一个愿意给钱,于是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很长的事件,一直到小刘用足了所有的途径弄钱,而最终给了男子18万元,这18万给完之后,男子却离开了,他不再是之前那个承诺“给你一个家”的男子,而变成了一名骗子,至少小刘是这么想的。

对于小刘来说,她的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打击,因为被骗子骗了,而且这种事情也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事情,因为对方足足比自己大了那么多,所以她也根本不敢和家里人说,目前的小刘后悔万分,其中最为后悔的,是自己在给钱的时候没有让对方打欠条,所以这就导致这钱能不能要回来变成了一个极大的问题,可是这能怎么办呢?
小刘不知道,记者跟随小刘找到那名男子的小区,却被保安拦下来的,保安告诉记者,这两个人经常吵架闹事,派出所来过好几次了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小刘则告诉记者,自己无奈之下最重要通过法律起诉。

事情说完了,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
其实所有的新闻都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在新闻中,有我们强调的,不强调的,会提及的和不会提及的……在媒体报道新闻的时候,一定会有一种偏向,比如说这次的新闻,作者明显的偏向就是女子这一方,可是实际上呢?并不一定如此。

我们常说,找对象要看物质,这是一种很现实的问题,比如男追女,看长相,而女追男,最重要的反而是资产和稳定的工作,暖男不能称为资本,所以如果为什么这两个人会在一起,小编是真的无法理解,特别是那句“我会给你一个家”,试问下,这是哪个男人做不到的事情?29岁的青春,非要交给一个56岁的大叔才可以么?
各位读者,你们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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