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大20岁男友分手,男友索要青春损失费40万,女子:给你60万


眼前这个哭泣的女人是屈女士,她想到这些年的经历忍不住掉下眼泪。
在2004年的时候在深圳打工,她认识了大自己20岁的苏先生。
刚开始苏先生对她展开猛烈的爱情攻势,但是屈女士非常拒绝,毕竟两人年龄相差太大了。
苏先生又改变了套路,要做屈女士的哥哥,还说出门在外多个朋友多条路,当哥哥的以后会照顾你之类的话。

屈女士最后还是经不住苏先生的软磨硬泡,同意与苏先生交往了。
两人在2008年生下了一个男孩小泉,慢慢地屈女士发现从没见过苏先生的家人,后来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苏先生在老家有老婆和两个女儿,于是屈女士提出了分手。
但是苏先生不同意,还说他会离婚和屈女士结婚。
直到2013年屈女士仍不见苏先生离婚,屈女士无法忍受自己当小三的事实,坚决要分手。

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苏先生说分手可以,但是要赔偿苏先生的青春损失费40万元。
屈女士表示,本身苏先生就比他大二十岁,很多人外人看起来都以为是他为了钱跟着一个老男人,但是屈女士骨子里不服这个气,即使分手也要光明磊落,想在人前为了自己和孩子留一个好的名声,所以当时就直接给了对方60万。
两人分手之后儿子小泉判给了苏先生,从那以后屈女士想见儿子就遭到百般阻挠。

曲女士在调解员的陪同下来到苏先生的店看小泉,从屈女士进门起苏先生就不停地驱赶,还拿出了法院的判决书。
由于孩子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不宜改变他的生活状态,所以屈女士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不被法院所支持。
苏先生表示,屈女士可以来探望小泉,但是必须要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

苏先生否认与曲女士是恋爱关系,只能算是一夜情,还说与曲女士发生关系时他确实是有家室。

对于60万青春损失费苏先生说,60万是做鱼缸的钱,目前曲女士与别人已经结婚,有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她还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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