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德阳警方、广东汕头警方、浙江浦江县等警方公布了几起虚拟币诈骗案件,主要以“投资虚拟币可获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回报”、“购买虚拟币打赏”等宣传套路进行忽悠,虚拟币诈骗颇有卷土而来的气势。
神琥司法鉴定早在2019年,就做过类似案件:
2019年,某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网络赌博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冻结涉案资金近2000万元,虚拟币210万元。经查,该犯罪团伙搭建游戏赌博平台,通过投放广告吸引玩家购买虚拟货币参与游戏赌博活动,并利用后台修改数据的方式操控赌局。同时组织人员按照固定比例出售、回收虚拟货币,从中获利30余万。
几年时间过去了,在政策的规范下、政府的宣传下虚拟币犯罪在减少,却仍屡禁不止,犯罪方式甚至还推陈出新。但万变不离其宗,所有的诈骗,大部分都围绕超乎常规的回报或双方信息差编织套路。要识破套路,除了要保持警觉,还有就是要足够了解对手!
今天神琥司鉴就带你从原理到法律、市场、风险点...从头到尾捋一捋虚拟币,识破骗子那些假大空的骗局!
01
什么是虚拟币
2014年,欧洲银行政府(EBA)对虚拟货币的定义是:“虚拟货币是价值的数字表达,不是由银行中央政府或公共当局发行的,也不一定与法定货币挂钩,而是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为一种支付手段,可以电子方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按广义而言,虚拟币是非纸质印刷或金属等实物,只存在于虚拟世界中,并以数字呈现的货币。包括Q币、比特币、数字人民币等币。但按发行方式及用途,国内机构公认的分类常为3种:虚拟(货)币、法定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
虚拟(货)币
只存在于特定平台,有特定使用场景的货币。如腾讯Q币,京东京豆等游戏币、购物币这类。这类货币不具有流通性质,由网络发行商/品牌方发行,发行数量由发行方决定,价值可以随意改动,信用背书来自于发行方的品牌信誉。
法定数字货币
由国家法定机构发行,以电子的形式存在,具有流通性质的数字货币。分为电子化纸质货币(如支付宝、微信里的货币,是纸质货币的电子化形式),和加密(数字)货币。
加密(数字)货币
通过算法产生,并带有密码技术的数字货币。该货币概念源于 2008年,中本聪第一次提出了区块链及加密(数字)货币的理论,二者密不可分,要了解加密(数字)货币,必须先了解区块链。
区块链:简单来说,区块链就是一种数据库技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而基于这技术的算法和安全性,我们可以创造不同的更安全应用,我们熟知的比特币就是其中一种。如果将区块链比作为钢琴技术的话,那比特币就是《春之歌》,是曲子中的一种。
这里引用百度百科的解释作为参考:区块链是一个又一个区块组成的链条。每一个区块中保存了一定的信息,它们按照各自产生的时间顺序连接成链条。这个链条被保存在所有的服务器中,只要整个系统中有一台服务器可以工作,整条区块链就是安全的。这些服务器在区块链系统中被称为节点,它们为整个区块链系统提供存储空间和算力支持。如果要修改区块链中的信息,必须征得半数以上节点的同意并修改所有节点中的信息,而这些节点通常掌握在不同的主体手中,因此篡改区块链中的信息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所以区块链有着透明、安全、去中心化的特性。2014年,欧洲银行政府(EBA)对虚拟货币的定义是:“虚拟货币是价值的数字表达,不是由银行中央政府或公共当局发行的,也不一定与法定货币挂钩,而是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为一种支付手段,可以电子方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加密(数字)货币:很显然,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数字)货币。由于区块链的特性,加密货币只能被真实拥有者转移或者支付。且因其技术算法,加密货币有一定总量限制,每一个加密货币,都有一个专属代码,有着稀缺性。加密货币的开发,需要通过计算机的显卡、CPU大量的运算处理,需要强大的运算能力,因此也需要消耗大量的显卡及电力,整个运算过程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挖矿”,而电脑则就是“矿工”。
02
虚拟币的种类
虚拟(货)币
Q币、B币、京豆、等充值货币或积分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
中国(试发行)-数字人民币、委内瑞拉-石油币、瑞典(试点发行)- E-克朗、菲律宾- PHX、突尼斯- E-Dinar(非加密货币), 塞内加尔- E-CFA,马绍尔群岛- Sovereign...
加密(数字)货币
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狗币、瑞波币、达世币、火币、币安币...
03
虚拟货币相关法律法规
虚拟(货)币、法定数字货币因符合国家规范不在法律讨论范围内,以下主要讨论非法定加密(数字)货币。
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表示,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我国境内不再允许加密数字资产交易所直接进行法币与加密数字货币之间的兑换交易。
2021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专门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同年九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将加密数字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
2022年4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加强对虚拟货币等新型领域风险防范,全方位堵截犯罪资金。
04
虚拟货币主要交易市场
国内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市场于2021全部清退。
欧易OKX
欧易OKEx是老牌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整体规模全球领先。2022年1月,欧易OKEx宣布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品牌重塑,并更名为欧易OKX。
火币Huobi
极具知名度的火币Huobi,是国际十大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之一。
Binance
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基础设施提供商之一,由赵长鹏创立,币安从创立之初就定位为“世界级区块链资产交易平台”。之所以称币安为世界级,是因为币安服务过的用户遍布全球180多个国家,已在全球多个主要国家建立了办公室,拥有1000名以上的海外员工。2022年2月,币安宣布向美国媒体公司福布斯投资 2 亿美元。媒体表示,此举将使币安成为福布斯的两大股东之一。
B网Bittrex
Bittrex俗称B网,是北美最大的数字货币交易所之一,美国头部数字货币交易所,有着极为广泛的用户群体,每日成交量达数十亿人民币。Bittrex成立于2015年,是美国的比特币国际站,支持200多个交易。其团队成员来自微软、Qualys、亚马逊和黑莓等知名公司,在安全和开发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Bittrex是国际十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之一。
Bitfinex
Bitfinex是一个全功能的加密货币现货交易平台,被人誉为“全世界极具流动性的比特币交易所”;是搬砖人群比较喜欢用的平台,通常称其为bfx。
Bithumb
韩国最大规模加密货币交易所之一,国际十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之一,2021年跻身独角兽行列,并取得韩国虚拟资产运营许可,包括法币服务。
Poloniex
老牌交易所Poloniex,俗称P网,曾是世界上流动性最高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如今亦为国际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排行榜前十。Poloniex已经取得中国波场TRON创始人孙宇晨的投资,波场TRON的千万粉丝为Poloniex新添了大量的新鲜血液,同时Poloniex也是首发波场TRON生态币最多、最全的交易所。2020年6月,Poloniex开始进军亚太市场。
Kraken
全球最大加密货币交易所之一的Kraken,2011年成立,是欧元交易量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之一,也是第一家加密货币银行的合伙方、第一个在彭博终端上显示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比特币交易所、第一个通过了加密验证的外汇储备审计。截至20210年4月,Kraken拥有600多万客户。
中币网ZB.com
ZB集团成立于2012年,总部设立于瑞士苏黎世,主营业务包括数字资产交易所、研究机构、投资基金、电子钱包等。集团的旗舰平台是行业领先的数字资产交易所ZB.com。该交易所自2013年初推出以来就在创新方面处于领先地位。ZB.com由原CHBTC中国比特币发展而来,已在多个国家设立本土化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量位居“国际数字货币交易所排行榜”前十。
Coinbase Pro
Coinbase Pro是一家来自美国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拥有正规的金融牌照,规模较大,它被誉为世界上监管最严格、最合规的交易所之一。
*交易平台资料来源于:中本聪币圈网络
05
虚拟币风险
业务风险: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投资风险:交易存在法律风险、财产风险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虚拟货币市场受非理性原因影响,价格暴涨暴跌,流动风险大,容易亏空。且一些交易平台并无市场监管,容易骗钱跑路,造成财产损失。
06.
虚拟币常见骗局
虚拟币发行骗局
一些公司及机构,通过境外服务器及公司,成立虚拟币交易平台,并发行虚拟(货)币或加密(数字)货币,通过后台操纵虚拟币价格走势手段,虚抬价格,让投资者加大投资,最终价格暴跌或不能提现。
央行发布诈骗案例:
刘女士经人介绍加入某“专家荐股群”,群里“老师”不断推荐某平台自行发行的虚拟货币,并且声称该平台即将上线,正在发行的平台币预计未来有10到20倍,甚至100倍的溢价,而且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规金融平台为自己背书。在群里不断刷屏的一夜暴富故事引诱下,刘女士买入大量“虚拟币”。不久后,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一夜之间关闭,股票群被解散,刘女士所有资金都无法提取。经调查该平台实际并不存在,所谓“虚拟货币”也并不真实,完全是诈骗平台自导自演的数字假象。
虚拟币融资/传销骗局
这类骗局,不法分子一般打着区块链技术、物联网、金融创新等名号,声称发现赚钱机会,希望融得资金后发展,或者通过鼓吹货币价值,洗脑投资人发展线下,以高大上的新名词炒作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之事。
央行发布诈骗案例:
王先生在缴纳入门费后,加入一家声称对外提供虚拟货币投资增值服务的交易平台,并在平台不断宣传洗脑下积极发展下线。通过推荐新用户,从平台获得直推奖励,随着会员等级的提升,还可以享受10%至100%不等的团队管理奖励。其实,该平台并没有任何真实业务,所谓的虚假货币也无任何市场价值,货币价值多由平台进行控制,随着货币价值的下降,用户在提现时会出现亏损,这就迫使用户需不断发展下线,以获取更多的平台收益,实质就是传销。
神
琥
司
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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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琥司法鉴定提示
纯粹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投资行为虽然未在《刑法》中明令禁止,但相关交易平台的创造、交易等行为是有明文禁止的。并因其去中心化形式及加密技术,交易过程及交易形式极易受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其犯罪工具,触发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洗钱等犯罪行为。最近两年有关加密(数字)货币的政策不断收紧,未来也不排除更严厉的法规法则出台。
为防止违法或受骗,应远离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交易购买等行为;不轻信他人宣传的投资溢价等财富神话;不去不知名平台进行投资,如此方可明哲保身。
文章来源:网络新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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