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一辆行驶至湖南衡山一带的列车上,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名男子持刀行凶,造成一人死亡,震惊整个媒体界和互联网。
在火车上发生命案,在许多人的记忆中好像还是头一回听见。以往听说过火车上的纠纷大都是口角或者斗殴,伤势大部分也都是轻微伤,因为我们铁路部门在旅客安检方面力度比较大,对于一些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都禁止随身携带。
很快就有媒体将行凶者的资料爆了出来。
凶手今年35岁,重庆籍男子,曾经两次持刀伤害过他人身体,并且还曾经两次因为吸毒而被警察机关强制戒毒,可以说在他短短的人生里,就累积了不少的罪行和恶名,是个十恶不赦的惯犯。
这一次在火车上行凶伤人,也是刚刚从监狱中释放出来,没想到多年的牢狱管教仍然没有将他身上的戾气洗掉,刚刚释放没多久又做出恶意伤人事件,而这一次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接下来他面对的刑事责任或许已经让他没有机会能够再从看守所里出来了。
具体因为什么原因引起的争端,媒体上并没有详细说明,只看到说被害人在重伤之后仍选择抢夺凶手手里的刀,不让凶手再次发狂行凶,最后因失血身亡,让人非常的痛心难过。
事发后,家属这边提出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关于火车上的急救药箱或者急救措施的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火车上的列车员过来抢救的时候,竟然犯了一个超低级的错误,忘记携带药箱的钥匙,于是又返回了所在车厢去取钥匙,中间一去一回浪费了太多时间,从而耽误了最黄金的抢救时机。
大家都知道,抢救就是在跟死神赛跑,这边速度快上一秒,那么从死神手里把人抢回来的机会也就多了一分。
网上有一种说法,医院的时间跟我们手机里的时间对不上,总是会比正常时间晚几分钟?那是医院的人故意把时间调慢了,意思是说,在晚的这几分钟里,是留给白衣天使们抢救病人用的。
这是从古代就留下来的传统,据说是阎王爷跟人类定下的规矩,怕地府多一个无辜冤魂,于是多给你医生一分钟的时间。
你要是输了,人归我,我把他带走。
你要是赢了,人归你,你把他带走。
当然,这种说法在实际案件中的关联会相对弱一些,因为有些意外伤亡的事故,由于伤情比较严重,就算医生第一时间来到现场也不一定挽救回来。
所以,在这一个问题上,媒体也好,网友也好,讨论的比较少,大家重点都是围绕着家属的第二个质疑。
凶手是如何躲避铁路部门的安检,成功将一把18厘米长的刀具带进火车上的?
坐过火车的朋友都知道,身上除了指甲刀以外,任何一个能够伤人的管制刀具都被禁止随身携带,对于一些尺寸过大,体量过重等危险性比较大的物品,连在火车上办理托运都不行。
因此,不仅仅是家属在质疑,很多网友也对铁路部门对这名凶手在进站时的安检工作是否有做到位,有没有其他疏漏的地方,严重失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
网上也发出来一段家属和广铁代理律师的沟通视频,律师的回答也让广大网友感觉到不满,好像在抛开自己的责任。
家属问广铁律师:“凶手这把刀怎么进去的告诉我,按法律上,我应该怎么去追究?”
而律师却是这样回答的:“从法律上来讲,这个案件跟我们没有因果关系。”
家属听到对方这种表达方式,气不打一处来,直呼:“是我们自己活该。”
相信绝大多数网友之所以把这个案件推上了风口浪尖,也是因为看到了律师的态度,撇清责任撇的如此干净。
我国法律上已经明确写了,乘客从购买乘车的那一刻起一直到走下火车,离开火车站之前,都属于铁路管理部门的义务管辖范围之内,而且购票的时候在官网上或者APP客户端上也都有类似的说明,怎么这个律师还会睁着眼睛说瞎话,难道律师不认识字吗?
如果这个代理律师说的是,跟这个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或许还算成立,但是现在死者是在购票乘车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这期间是跟铁路局在合同关系是存在的。
代理律师这么跟家属说,没有挨顿揍,那都算是死者家属伤心难过,提不起劲来,否则的话,真有可能在这个律师身上上演一场暴力事件。
说到底,发生这样的突发恶性伤人事件,不单单是被害人一方比较难受,铁路运输管理单位也很难收场,但是该认的错得先认,毕竟凶手身上这把刀不可能无缘无故从天上掉下来的,肯定是之前在进站的时候把关不严,把他漏掉的。
在这种事实方面,铁路局一方还想抵赖,撇清责任关系,这已经脱离了正常的职业操守,而是毫无道德底线的耍无赖了。
网上还有一些知名的大V告诫网友们,别总盯着安检这个环节不放,而应该重点追究那些在现场但是没有上前协助制止行凶者的其他乘客,说:“车上的其他男乘客为什么没有在乘警赶到之前一起参与制服凶手?希望这也是调查的内容之一。”
这种言论,就好像孙悟空大闹天宫犯了错,天庭不去追究孙悟空的责任,反而把罪名压在花果山一群猴子身上,责怪那些猴子为什么不看好他们的大王。
太荒唐,太牵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