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四时
自然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昃”zè,会意字。甲骨文的“昃”,由一个表示太阳的“日”,一个侧倒的“人”(大)影,来会意“日在人旁,人影侧斜”这一概念。金文字形简洁明了,用日在人侧表示下午三四时的意思。小篆将“大”讹变为“人”,上边又增添了一个翻转符号“厂”,来表示日光和人影的侧斜。《说文解字》因此释为:“昃,曰在西方时,侧也,从日仄声。”楷体仍保留了小篆会意兼形声的特点,只是把“日”从下边移到“仄”上,这就是今日人们所认知的“昃”字了。
“昃”的本义为下午,即午后三四点时人影侧斜的那一段时间。古代文献在描述战乱时,有“日未昃,道无行人”的记载。应该说,这乃是“昃”字本义的见证。
古文释义
《易·离卦》日昃之离。
又《丰卦》日中则昃。《书·无逸》自朝至于日中昃。《周礼·地官·司市》大市,日昃而市。《注》日昃,昳中也。《左传·定十五年》日昃,乃克葬。《谷梁传》作日稷。
又《淮南子·地形训》东西方曰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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