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叔说字——人篇(害)



   割去舌头    
   人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害”,象形字。此字始见于西周金文。“害”的本义一般认为是灾祸。由本义引申指祸害、残杀。还引申指有害的。“害”字还引申指发生疾病。又假借指心理产生的恐惧不安的情绪。
“害”是“割”的本字。害,金文在舌形中间加一横,表示割断舌头。有的金文将割舌字形写成断开的两部分,强调“隔断”。造字本义:古人为了消灭口供或证词,抓捕并割去当事人舌头。篆文误将金文上部的舌形分解成“宝盖头”和纵横切割的形状“丯”(jiè)。隶化后,楷书、将篆文的“丯”写成土或青字头。当“害”的“切割”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刀”另造“割”代替。
“害”,《字汇》释为“害,祸也。”即“损害伤害”的意思。如《诗·鲁颂·闷宫》:“上帝是依,无灾无害。”又如《论语·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其中的“害”,即表示“损害、伤害”的意思。引申后又指有害的事物,与“益”相对,如“害虫、害鸟、害人精”等;由割去舌头的残害义又引申为“杀害”。如《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曹嵩)为陶谦所害。”又引申指发生疾病,如“害病”一词。又引申指产生不适的感觉或不安的情绪,如“害怕、害羞”等。
“害”,其发音源自无舌之人的“嘿、嘿”之声,因而是一个拟音字。显然,“割”字的构形源自将舌头割掉。
古文释义
《说文》:伤也。从宀从口。言从家起也。丯声。徐曰:祸尝起於家,生於忽微,故害从宀。《增韵》:利,害之对。
又残也,祸也。《易·谦卦》:鬼神害盈而福谦。《系辞》:损以远害,益以兴利。
又《周语》: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又妨也。《左传·桓六年》: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
又要害。《战国策》: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弗如也。《史记·秦始皇本纪》:北收要害之郡。
又忌也。《史记·燕世家》:燕昭王使乐毅约赵楚伐齐,诸侯害齐湣王骄暴,皆许之。注:害犹言患之也。又《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
又《集韵》《类篇》并何割切,音曷。何也。《尔雅·释言》:盍也。注:盍,何不也。或作害,与曷盍通。《诗·周南》:害澣害否。注:害,何也。《书·大诰》:王害不违卜。注:害作曷。
又叶古诣切,音系。《诗·邶风》:愿言思子,不瑕有害。叶上逝。
又贾谊《旱云赋》:畎亩枯槁而失泽兮,坏石相聚而为害。叶下涕。《前汉·眭两夏侯京翼李叙传》:疑殆匪阙,违众忤世。浅为悔尤,深作敦害。
俗作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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