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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自建房是国家赋予农民的一项基本权益,集体分配给农户宅基地的根本目的是满足其建房需求,解决住房的根本问题。为了确保每一处宅基地自建房都合法合规,且保障农户的住房权益,国家继土地确权完成之后启动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截止到目前,已有不少省市的农户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有了这项证书,咱农户的宅基地及住房权益将更有保障!
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过程当中,宅基地面积超占、一户多宅、不遵照规划建设、宅基地长期闲置等等一系列的违规问题层出不穷。有专业人士坦言,此前在国家疏于监管的背景下出现宅基地用地违规在所难免,但这种问题的长期存在不仅会进一步激发人地矛盾,还会影响与制约城镇化的进程与乡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违规违法建筑,国家也会采取相应措施!
比如,要求违建农房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刚动工就涉及违建的农房要求其拆除重建;强制拆除拒不整改者所建农房等等。从目前各地针对宅基地自建房违规整改的情况来看,多数违规违法建筑包括大棚房在内都被强制拆除,而且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农房也会被要求拆除或整改。那么,具体都包含哪些类型的农房呢?下面一起来看详细介绍。
第①类:建在基本农田上的违规住房
国家曾多次强调,基本农田的用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容私自改变。去年,在农村建房“8不准”原则当中也明确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这是耕地保护的红线,更是不容触碰的底线。因此,凡是建在基本农田上的农房国家不会给予整改的机会,一律会被强制拆除!希望广大农民不要拿着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去试探,否则到时候连后悔都来不及!
第②类:年久失修早已坍塌的农房
在大量劳动力持续输出的情况下,农村空心化的问题愈演愈烈,一些闲置农房因长期无人居住、管理便逐渐成了年久失修甚至已经坍塌的状况,对于此类住房,如若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在获得审批之后国家允许拆旧再建新;而如若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则这种年久失修早已坍塌的农房同样难逃被拆除的命运。
第③类:易地扶贫搬迁后的原有住房
十三五规划期间,96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安置工作得以落实,全部依照各地政府的安排乔迁至新居。一般来说,易地扶贫搬迁主要涉及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深山或沙漠化地区、自然环境恶劣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以及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区域。在农户进行搬迁安置之后,其原有住房及基础设施会选择进行拆除,然后进行植被恢复或者复垦。
第④类:禁止建房域内的违建农房
为了保护环境,国家明确规定水资源保护区、历史文化区以及自然保护区域内禁止农民随意自建房,如若农民不依照国家要求、不听劝阻执意要在这些区域建房,则不仅建房的工钱白花,房子建好了也不能参与确权,甚至被定性为违规建筑。而对于这种无法进行整改的违规农房,国家采取的措施往往也都是拆除。
第⑤类: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的农房
国家要求农村自建房在动工建设之前先向村委及土地规划部门、住建部门提出审批,只有待审批通过之后才方可动工建设。大家都知道,通过审批需要满足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即农户自建房符合乡镇的总体建设规划。如若农民的建房申请不符合乡镇总体建设规划,则往往会被拒绝,即便是房子建好了,因其不符合规划国家也会要求对其进行拆除。而且,这种不符合规划的农房,由于农民违规在先,想要获得拆除的补偿恐也是难上加难!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并不难发现,甭管是建在基本农田、禁止建房区域内以及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的农房,均会被定性为违规建筑,最终都难逃被拆除的命运。而且,除此之外,包括年久失修早已坍塌的农房以及易地扶贫搬迁之后的原有农房也都会在拆除的范围之列。在此,我们也给广大农民朋友提个醒,如若你家的农房涉嫌违规,则尽快自检并整改,这样才不至于影响确权,要知道不动产权证书尽快拿到手才是王道!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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