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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住建房是国家赋予农民的一项基本权益,在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与推进的背景下,大量闲置宅基地资源被盘活,土地价值不断攀升。为了让农民的宅基地基本权益不再遭受恶意侵犯,继土地确权完成之后,多地先后启动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据了解,截止到2021年6月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相关工作在多个省份已经基本完成,许多农民也早早地将不动产权证书拿到了手!与城镇商品房的“房产证”类似,农房的不动产权证被视为农民享有宅基地及住房权益的“证明”!
相反,如果在确权颁证的过程中因自身房屋的原因而不能参与,则大概率可以认定其农房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或已经被住建部门定义为违规建筑。一般来说,违规建筑需要在整改彻底完成之后方可再次提交申请确权,但拒不整改者,恐怕将会面临“拆房”的风险。
比如像违规占用耕地的农房、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而建的农房,因国家一再强调耕地的用途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私自改变,如果因违建而导致更得非农化或非粮化,则依照相关政策要求,违建农房需要被强制拆除且在定期内复垦,不然的话,惩罚会更加严重。
其实大家都知道,国家对于农用地的管理近些年来一直在不断强化,保证18亿亩地的可耕地红线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能够触碰的底线,尤其是基本农田更是绝对不允许农户私自占用建房。一旦被查到,不仅面临罚款,农房拆除也会给农民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对于农村自建房咱农民切不可再随意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不然的话,小编敢保证最后损失最大的一定是农民自己。其实,不只是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违建房会被集中拆除,下述这3类农房也“保不住”了!甚至可以说村村都有,咱农民还是趁早自检整改吧!
第①类:禁止建房区域内农户的违建农房
像水资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区以及历史文化区,均是不允许农户私自建造农房的,如果在禁止建房的区域内违规建房,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到的话,则不仅不能够补办相关的手续,违建农房往往也只能迎来“被拆”的命运!所以说,对此情况咱农民也一定要注意!
第②类:年久失修且早已坍塌无人继承的危房
农房如果常年无人居住且又没有定期修缮的话,大概率会成为年久失修甚至坍塌的危房,对于这种类型的危房,符合危房改造补贴建设的,则可以申请危房改造重新加固或者新建;如果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且又无人继承的话,则很大可能会由集体进行拆除,然后并将宅基地进行重新再分配,以避免宅基地资源的浪费。
第③类:易地扶贫搬迁之后的原有住房
截止到2020年底,十三五期间我国实现了960万贫困及低收入家庭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农民住进了统一安置的新型农村社区或统一规划建造好的农房之中。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新型农村社区不仅住房条件大大改善,基础设施与村容村貌也大大提升,更宜居。而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之后的原有住房,一般会采取拆除的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无论是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违建农房,又或者是禁止建房区域内农户的违建农房、年久失修且早已坍塌无人继承的危房以及易地扶贫搬迁之后的原有住房,这5类农房依照当前的国家政策及地方采取的拆除措施来看均“保不住”了!在此,我们也再次给广大农民提个醒,农村自建房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及地方相关规定,否则涉嫌违规被强制拆除的话,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咱农民自己!到时候再后悔都来不及!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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