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侵犯了一位女士






很久没侵犯过别人了,更别说侵犯女士。
不料,这个好势头没保持住。
前天下午,一位张女士通过公众号给我发私信,说有篇文章的配图用的是她的照片,涉嫌侵犯肖像权,请立即删除,否则将投诉维权。
啊?我吃了一惊,还有这事?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说的是去年7月份发布的一篇原创文,里面那张戴围巾的照片。
说实话,这张照片挺有气质的,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当时写那篇文的时候,也是看到很多同题材的文章,都配了这张图,我想既然这么多人在用,应该没啥问题,就“随大流”用了。
谁知道,偏偏就出了问题,张冠李戴了!
如果写的是什么好事喜事,比如“弘扬正能量”、“赞颂新时代”这些,或许也不会有啥事,至少不会那么严重,要是我,在里面亮个相,还觉得脸上有光呢。
但写的是一个女官员干坏事,权、钱、酒、色,样样在行,热火朝天。事都是真事,有通报,有判决的。
看看,照片用错了,女神转眼成女虎,是不是像扣了个屎盆子,搁谁能高兴,搁谁不恼火?
所以我非常理解这位女士的心情,当即道歉,并表态——删!
其实那个时候,因为没顾上看手机,回复时距她给我发信息已过去了将近两个小时。
换作其他没耐心的人,一看这么久没回音,可能反手就是一个投诉,哪还气定神闲地等你啊?
这样一来,我就有好果子吃了。因为平台一经核实,处罚很严,吃不了得兜着走。
删文是肯定的,也是最轻的;稍微不客气一点,可能就会限制账号某些功能,限哪些、罚多重视情而定,说不准;再往上就是禁言、封号,这是自媒体号主最担心的,等于剥夺“发言权”。
你想,农夫没了锄头,木匠没了斧子,是个啥状况?
鉴于此,我很感谢张女士没急于“出手”。

事情还有后续。
昨天中午,张女士发信息,对我的删除表示谢谢,同时表示还有一张拿话筒的照片也是她的,也请删除。
并对自己其实是中央媒体人也没掖着,说最近“有舆情连续反馈”,影响到了个人名誉。
当然我明白张女士指的并不是我一个人,我一个人的账号也没那么大的“能量”,她指的是多平台、若干人。
我想,可能正因为张女士是媒体人,对这样的事不陌生,知道故意侵犯和无心之举的区别,沟通中很耐心,有理有节。
公众号文章发布后只有1次修改机会,前天已用掉,这样我就直接把文章整个删除,断了它的“肇事”之路。
前天张女士说是一张照片,估计她情急之下没发现漏了一张,而我也没注意到,因为这两张还是有点差异的,一张偏飒爽,一张偏温婉。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有差异,那当初怎么认为是一个人的呢?
问得好!这么说吧,主要有三点:
一是大家用的都是那几张图片,从众心理,你说一两个人出岔子,有可能,那么多人都出岔子,一般人不大相信;
二是几张照片有年龄跨度,从年轻,到年长,面容有差异也属正常;
再是女性化妆啊,美容啊,保养多与少啊,开不开美颜啊,也会带来一定的视觉变化。
说这些倒不是找理由开脱,错就是错,有错必改没啥含糊的。
通过这个事,也给捣鼓自媒体的朋友提了个醒,就是一定要增强尊权意识,如肖像权、隐私权、版权等,避免出“情况”。
一张照片,或者几句话,看着好像没啥,也确属无意,但很可能给别人带来困扰,甚至损害名誉。
或许有人会说,自媒体本身就面临这样那样的“雷”啊、“坑”啊、“沟”啊,如履薄冰,也不是自己想要怎么的,有些时候、有些情况确实难以判断,防不胜防;
因噎废食吧也不现实,就说图片,如果为了保险,少配或者干脆不配,只留密密麻麻的文字,那对大多数喜欢图文并茂的读者又不友好,影响阅读体验。所以,这是个矛盾。
话是这么说,但也不必如此纠结,在规则框架内,放下包袱、甩开手脚做就是了,万一不慎出了岔子,二话不说,立马纠正,把影响降到最低。
诸位,这样还算过得去吧?
如果张女士能看到这篇文,我想再重复两句话:
实在抱歉,给您添了堵!非常感谢,您的手下留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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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和她的三个清华室友
●致命诱惑:熊雪的雾都沉浮
●我的部长同学进去了
●一位处级女干部的自述
●我为什么要拼命爬出底层社会?

不“解”之缘
一“点”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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